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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股东”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2010-01-15

环球时报 2010-01-15
关键词:股神内幕监管部门

马红漫

“史上最老股神”王梅安、张文英夫妇的庐山真面目近日揭晓。据报道,虽然他们的身价一度过亿,但这两位老人对此浑然不知,居住在一幢破旧的居民楼里清闲度日。

回顾以往,类似“被股东”的现象屡见不鲜。从杭萧钢构“死魂灵账户”到“史上最牛散户”刘芳,市场幻化出的神秘形象与本人大相径庭。更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可疑账户大都是由媒体深入跟踪才得以曝光,最终却常因权威部门结论缺失而不了了之。以此看来,惩戒力度弱化反而可能助长了违规交易的冲动,最终才会导致通过控制他人账户肆意进行内幕交易的顽疾难以根治。

历经两年的跟踪,媒体记者终于揭开了“史上最老股神”的神秘面纱。这两位老人是著名股市“黑嘴”雷立军之妻的祖父母。正是由于这一特殊关系,他们的账户被内幕交易者轻易利用,最终成为雷立军控制的67个账户中的两个。虽然雷立军早在2004年便被证监会列入市场禁入者名单,他却藏于幕后继续在股市呼风唤雨。单从两位老人名义账户上近亿元的财富推断,雷立军掌控的资金规模已非常庞大。

事实上,这些“被股东”者的账户斩获暴利轨迹如出一辙。即在某家上市公司重大利好消息公布前大举建仓,待消息公布后再高价出货,短期内便有巨额利润入账。显然,这就是所谓内幕交易的典型特征。由此,大量假借他人账户肆意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股市投资的市场秩序,亟待有关部门施以严厉的监管。尽管从内幕交易的隐蔽性而言,要求监管部门在短期内全部查处所有违规账户,的确是勉为其难。但现在的问题在于,国内媒体已经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社会警察的角色,将可疑账户的许多疑点赤裸裸地摆在了公众面前。然而,监管部门的跟进却迟迟被拖后,甚至长期无法向公众提出一个值得信赖的执法调查明确结论。

这种现象表明,打击股市内幕交易单靠监管部门并不够,证券市场应全面引入针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诉讼制度。美国经验表明,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打击内幕交易的做法颇为有效,即任何公民均有权利对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提出质疑,并诉诸法律。在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下,被起诉方则需要提供证据,自证清白。如若被举报的内幕交易属实,投诉人将会得到一笔数额可观的奖励。在这样的制度激励下,大量的律师、会计师,以及普通民众都致力于寻找涉嫌内幕交易的任何线索,违规行为则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监管效率随之提升。

之前,香港王氏夫妇在美国炒作道琼斯公司股票,短短数日之后便遭“内幕交易”起诉。监管部门的神速出击,正是源于券商美林公司的及时举报。这些举措使得王氏夫妇违规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这说明,虽然内幕交易一般较为隐蔽,但其必然会在人海战术下“露出尾巴”。对此,在国内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不妨效仿美国走“公众路线”,在鼓励社会舆论监督的同时,对违规者予以及时严惩。唯有如此,法律监管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威慑力量。▲(作者是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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