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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中国银行的新生

2009-07-10张徐乐

检察风云 2009年10期
关键词:管理处中国银行上海

张徐乐

在上海外滩鳞次栉比的万国建筑群中,有一幢唯一是中国人自己设计和建造的大楼,即位于中山东一路23号的十七层高的中国银行大楼。如今,它是中国四大国有股份制银行之一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营业大楼。也许,很多人并不知道六十年前,这里曾是国民党重要的政府银行——中国银行总部所在地。这座大楼落成于1937年,由当时的中国银行出资建造。

上海解放之初,曾为国民党政权实行金融统治的一批官僚资本银行,经过共产党政府的接管清理,相继关闭。经过岁月的涤荡,它们的名字早已在人们的生活与记忆中消失,了无痕迹。然而中国银行,曾经是国民党政权时期的第二大政府银行,却能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得以保留名称与机构,声誉卓著,并且在上海解放后短短的十天便能迅速复业。这是为什么呢?

岁月沧桑,唯有屹立于外滩23号的中国银行大厦,仍能见证当年鲜为人知的故事。

接管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随即宣布成立,负责上海的城市接管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联名签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规定:没收官僚资本。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按照预定计划,迅速派出军事代表,分赴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信托局、上海市银行等二十余家国民党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接管工作。

按照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解放当天发布的接收旧政权人员、资财、档案的第一号命令,龚饮冰、冀朝鼎、项克方、洒海秋作为军事代表,进驻上海中国银行,郑重宣布中国银行由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受到中国银行职工群众的热烈欢迎。接下来,龚饮冰向全体职工详细宣讲了接管的具体措施:我们的接收方针是自上而下,按照系统,原封不动,整套接收,不打乱原来的机构。要求行方原负责人即刻办理移交,移交物品包括武器、弹药、电台、货物、机器、车辆、用具、原料、货币、有价证券、房地产、文件、档案、图记、账簿、表报和仓库、档案保管箱的钥匙等,全部资财一律保持完整,并造具清册,连同员工名册、资产负债表、营业报告等,以便清点。与此同时,龚饮冰还向职工群众宣布,他们可以照常上班,由银行按原职发给薪金。并希望他们在行方移交过程中,负起监督责任,发现问题随时检举报告。

中国银行早在抗日战争初期,即有中共地下党组织活动,到上海解放前已具相当力量。在中共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宣传下,原有职工大都能响应号召,开展不同形式的“保护行产,迎接解放”的斗争,可以说共产党在中国银行内部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中国银行的接管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接管工作第一阶段为财产移交;第二阶段为审查;第三阶段为清理债权债务。在职工群众的支持下,中国银行的接管工作极其顺利。

中国银行是仅次于中央银行的国民党第二大政府银行,也是国民党政府实施金融统治的重要工具。接管工作结束后,中国银行将是何归宿,会与中央银行等一样被清理关门吗?

早在接管上海城市之前,中共党组织在对待中国银行的问题上已有所考虑。1949年3月,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的南汉宸曾经语重心长地谈到,在接管国民党政府“四行二局”等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的过程中,要注意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有其特殊性:“两行均有商股,有海外机构,都是历史悠久的老牌银行,是后来被四大家族吞并过去的”,与其他完全是四大家族亲手创办的金融机构不一样。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在全国解放后,要建成国家专业银行,特别是中国银行要建成面向海外的外汇专业银行。

南京解放后,中共中央及华东局选调大批干部,集中于江苏省丹阳县集训,进行上海接管前的学习与准备工作。对于如何确定接管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的方针政策,进行了缜密的分析与研究。

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但其前身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朝政府成立的户部银行,1908年清末新政时期改名为大清银行。辛亥革命胜利后,大清银行股东联名呈请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希望把大清银行改组为新政府的中央银行,定名为中国银行,获得批准。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原大清银行上海分行旧址(上海市汉口路3号、现为50号)正式成立。

中国银行自成立后,执行过中央银行、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政府特许之发展国际贸易银行等职能,与历届政府关系密切,是最重要的政府银行之一。但是,中国银行和中央银行等其他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相比,却有其特殊性。

首先,中国银行是被迫成为政府银行的。北洋政府时期,为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政府曾以出售中国银行的官股作为弥补财政的一种手段,因而到1922年,中国银行近2000万元股本中,官股只占到象征性的5万元,中国银行已俨然成为一家商办银行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商股股东断然拒绝政府提出的增加官股使官商股本各半的建议,但是,又迫于压力接受了改组,成为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此次中国银行的改组,虽然蒋介石政府的目的未遂,但一直怀恨在心,伺机而动。果然在1935年,蒋政府采取突袭手段,以尚未上市流通的“金融债券”作为股本,强令中国银行增资,官股达到法币2000万元,与商股持平。与此同时,调整了董事会、监察人会中的官商代表比例,中国银行从此由政府控制,被迫为政府实行金融垄断服务。1943年,蒋介石政府再次强行增资中国银行,规定其资本总额为国币6000万元,官股为4000万元,即官商股比例为官二商一。与此同时,董事会、监察人会中的官商代表比例,也做了有利于官股的调整,中国银行进一步为国民党政权所掌握。中国银行的董事长一职,自1935年到1948年,长期由国民党四大家族宋子文、孔祥熙轮流担任。

其次,中国银行属官商合办银行,有商股利益。中国银行的官股部分自然由人民政府没收,而商股中除了大官僚宋子文、孔祥熙及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持有股份应被政府没收外,其余由民族工商业家和城市居民持有的部分,应当保证其权益。

鉴于以上考虑,在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的扩大会议上,正式确定了接管中国银行,并决定保留原名称、原机构,利用其在工商业中的传统经济信用,开展为新民主主义服务的金融业务。这一决定,充分显示出中共审时度势、大局为重的卓见与气度。

复业

就在中国银行的接管工作顺利进行之时,上海的金融市场忽又变得动荡不安,银元投机盛行,物价飙涨,人心惶恐。

上海解放次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关于使用人民币及限期禁用伪金圆券的规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之人民币,为解放区统一流通之合法货币,即日起所有完粮纳税以及一切公私款项收付等,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清算本位,并按1:10万的比率收兑金圆券。由于金圆券自发行后飞速贬值,早已丧失人心,当时上海市场上实际流通的主要通货是银元。上海市民长期生活在重物轻币的环境中,许多市民对手中的人民币也心存疑惑,领到人民币后立即购存商品,或干脆先换成银元再购买商品。人民币一时难以占领市场。资产阶级投机势力便趁机兴风作浪,扰乱经济秩序。

为了使上海庞大而复杂的金融市场得以有序运作,也为了使上海与长江流域各地的金融往来得以恢复畅通,急需有一个具有相当实力的、在业务上比较完整的国家银行来领导。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与上海分行同时设立,但两家银行立足未稳,实力有限。迫在眉睫的工作如何开展?谁能承担起国家银行的重任?华东局的领导们把眼光投向了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历史悠久,富有应对各种复杂环境的经验,在工商企业和人民群众中已有一定的信誉。其实从5月30日开始,中国银行已经帮助中国人民银行兑换金圆券,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高效有序以及职工群众的吃苦耐劳为众服务的敬业精神,彰显着中国银行的经营管理素养。

时任中共华东局书记、中原野战军总前委书记的邓小平,与他的同志们经过深思熟虑,达成共识,即随着城市接管工作的全面展开以及形势的发展,尽快地原封恢复中国银行的营业,这对稳定金融、稳定国家具有特殊作用。

6月3日,华东局向中共中央并中财部汇报上海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及上海分行复业情况时,提出了意义深远的六条接管方针,大意为:(1)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及上海分行是在清理旧中央银行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尚需经过一两个月时间才能开展业务,而在此期间必须有一个国家性质的银行来掌握金融市场,因此应恢复中国银行原有的一切业务。(2)上海是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所在地,凡各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未被撤销的(主要是长江以南各地),接管复业后的业务开展,仍由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直接领导。在政策上则受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领导,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对各地分支机构的人事调动,须经当地人民银行分行同意。(3)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受人民银行华东区行领导。(4)原中国银行董事会因人员分散不能行使其职权,由华东军区司令部指定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代行其董事会职权,并任命龚饮冰为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总经理,冀朝鼎、詹武为副总经理,项克方、洒海秋为上海分行正、副经理。(5)原中国银行职员除个别情形外,一律暂不变动。(6)立即通知中国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宣布广州旧中国银行总管理处非法,并规定国外机构资金归上海新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支配。

中共中央接电后,即于次日回电:“上海市委并告华东财委,江电所报对中国银行处理方针我们完全同意。”当天,邓小平便召开了有华东局、上海市委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正副行长以及接管上海中国银行的军代表等参加的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批准接管处理中国银行的方针,并指示中国银行要“原封复业,尽快恢复营业”。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陈毅等签发金字第三号命令,委派原中国银行军代表龚饮冰为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总经理,冀朝鼎、詹武为副总经理,项克方为上海分行经理、洒海秋为副经理。

6月5日下午,中国银行召开全体职工复业大会。上海市副市长、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行长曾山在会上讲话,宣布因原中国银行董事会的董事或畏罪在逃,或散居各地不能行使职权,所有董事会的职权,已由华东军区指定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代理行使。并宣读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及上海分行新任正、副经理名单。曾山说:今天是中国银行新生的一天,从今天起它已属于人民。国民党政府及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再也不能控制它了。如今中国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的组成部分,必须完全受其指挥和领导。中国银行的职工只要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一定会得到重视;为人民服务有功者都能得到提拔重用;否则违反人民利益,假公济私者必定受到责罚。号召全体员工执行四大任务,即根据新民主主义政策,改造中国银行成为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银行;迅速开展业务,协助生产,特别是恢复和发展国内外汇兑;疏导游资,安定民生,迅速举办折实储蓄;立即着手整理机构,与各地分支机构建立联系。

6月6日,对中国银行的职工来讲,是激动人心的一天:经过改组的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和上海分行同时对外宣告复业。从5月27日开始接管中国银行,至6月6日复业,前后仅十天时间,中国银行迅速完成了新旧时代的转型,从此走上为新中国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的道路。

新生

中国银行奉华东区财经办事处指示,复业后为国营的外汇与国际贸易专业银行。业务范围包括:(1)外汇管理与经营,(2)内地汇兑与押汇;(3)国营对外贸易公司与出入口厂商(包括出口物资贩运与制造)之存款、放款、代理收付;(4)储蓄、信托及其他由人民银行指定或委托之业务。

可见,华东区财经办事处对中国银行业务范围的指示,并不限于专业银行之经营,而几乎包揽了以往所有的业务。这又是为什么呢?中国银行以往与全国各地公私工商业有着长期的密切联系,当时的国家银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外,唯中国银行一家首先复业,如果将专业以外之业务完全抛弃,必定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如沟通内汇与货物押汇,为扶助出口物资的初步工作,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的主要工作;又如收受私营工商业存款,举办折实储蓄,为吸收市场游资,减少刺激物价的方法等等。中国银行受命复业,明显存在着照顾整个金融经济之用意。

需要说明的是,南京解放前夕,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被命令随着国民党政府迁移广州。广州临近解放时,又迁移重庆。重庆解放后,“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在台湾成立。蒋介石政权妄图利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的名义,控制大陆未解放地区和海外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

改组后的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为明确立场与便利国际贸易,对逃往广州的前总管理处临时机构发出严正通电,限其即刻停止活动。并分电海外各行处,声明穗港之总管理处临时机构均属非法,对于国民党的任何借垫款项,各行处有责拒绝办理。又通知本市各经营外汇指定银行,立即通知其国外(联)行及代理店,取消上海解放以前开出的购买证或信用证内所规定“须取具领事签证货单”的条文。中国银行海外行处及代理行,立即去电通知照办,并函请国外贸易管理局转咨江海关,此后对于国外进口货物,无须领事签证货单,以免原国民党政府驻外领事馆借故留难。

1949年10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通电海外分支机构,要求与受台湾当局控制的“中国银行总处”断绝一切关系。1950年1月7日,中国银行向海外分支机构发出函电,号召员工安心工作,保护行产。此后不久,中国香港、伦敦、新加坡、巴基斯坦、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的中国银行分支行处,先后接受了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的领导,表示愿意接受领导,保护财产,听候接收。

可见,保留中国银行并尽快复业,也十分有利于海外分支机构的长期存在、合法经营与接受接管复业后新总管理处的领导。

同年12月,原设上海的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迁到北京,上海分行则受人民银行华东区行领导。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命令:中国银行之股权,除三分之一商股外,国家投资占三分之二,为公私合营银行。4月9日,解放后中国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在北京召开,改组了原董事会,选出南汉宸、宋汉章、马寅初、张嘉、章乃器、胡景、陈光甫为常务董事,并经政务院指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兼任董事长,追认龚饮冰为总经理,冀朝鼎为第一副总经理兼国外部经理,詹武为第二副总经理,新的领导机构组成。历经改组,新的中国银行尽管尚保留着部分的商股,实质上已经成为新中国国家银行的一部分。■

编辑:韩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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