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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分析

2009-06-20

消费导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原因及对策中小企业

华 梅

[摘 要]2008年,青海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66亿元,同比增长12.5%,实现了一年跨过两个百亿元台阶的历史性突破。全省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交通运输瓶颈制约得到缓解,“四大支柱”产业稳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形成,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对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拉动青海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小企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尤其是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面临的“瓶颈”,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针对青海省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困难,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原因,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对策建议,意在解决青海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障碍 原因及对策

随着青海省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然而,我省中小企业经济实力相对较弱,自我积累能力较差,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和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障碍,是当今银行业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青海省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障碍

目前,全省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同时,中小企业提供了全社会就业岗位的7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的60%和企业上缴税收的40%。然而,据青海省企业调查队开展的60户中小企业专项调查资料表明:在调查范围内有73%的企业感到生产资金不足,其中有57%的企业感到比前两年更加紧张。只有27%的企业感到比以前有所缓解,大部分集中在通过产权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据调查,60户企业年内约需流动资金3.6亿元,而金融部门所能解决的信贷资金只有需求量的2%,仅仅是杯水车薪而已。从企业资金来源看,87%的企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源于自有资金,24%的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13%的企业以民间集资方式获取资金。自有资金占绝对比重,银行贷款和其他渠道融资份额很少。可见,中小企业的最大困难是缺乏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绝大部分得不到银行的资金支持。贷款难,融资更难的问题,已成为中小企业成长前进中的桎梏。特别是青海省中小企业受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形势变得更加严酷。从国际经济环境看,随着金融危机动荡加剧,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房地产、股票等资产价格深幅调整,大宗商品金融属性的变化以及价格激烈波动,对国际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冲击。目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加深,其严重后果还会进一步显现。从国内经济运行情况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下滑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出口增速趋缓,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下降,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形势更加严峻。在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下,青海省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将更加恶劣。

(一)来自中小企业自身的障碍

在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中,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成熟型中小企业,它们的正常信贷需求基本上都能得到满足。但仍有相当多数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其与生俱来缺乏行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信用状况不佳和综合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

1.管理模式落后,经营管理水平较差。近些年来,青海省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过改制与产权重组,经济效益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上仍带有浓厚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明确的经营目标,经营上存在较强的随意性,多数经营者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管理水平较差,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2.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技术含量偏低,竞争力较弱。青海省中小企业多数处于发展的初期,企业规模小,缺乏充足的资本积累,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先进生产设备。大多是利用本地的自然环境和劳动力资源来进行一些简单的、低附加值的加工制作,经营粗放,设备和工艺落后,产品结构表现为资源性粗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趋同产品多、优特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科技产品少的“三多三少”,缺少真正有发展潜力的名、优、特产品,发展潜力有限。

3.信用意识淡薄,财务状况不够透明,银企信息不对称。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社会公信度欠佳,很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健全,存在多本帐簿、多头开户现象,报表数据失真,导致中小企业在寻求信贷支持时,银行会因信息不对称,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及不能准确判断其信用程度,从而逆向做出选择,使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增大。而中小企业为了能得到银行的支持,往往又千方百计地隐瞒与己不利的各种信息。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了银行信贷供给缺乏符合条件的需求者,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缺乏供给者,贷款供求错位,中小企业自然陷入了贷款难的境地。

(二)来自银行方面的障碍

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信贷管理方式、金融服务手段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

1.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机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国有商业银行为尽量减少放贷风险,所制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利于中小企业资信评估。在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中,有针对企业经营规模的评分内容,由于中小企业一般生产经营规模小,即使经营效益好也难以评到A级或A级以上等级。而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要达到A级以上,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要达到AA级以上。且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时间紧、期限短与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权限集中也存在矛盾。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在青海省的一级分行均采取信贷权限上收及“审贷分离”政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没有信贷决策权,加上一笔贷款经过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信贷审批部门等层层把关,逐级重复审批,从申请到审批、发放,至少要履行八道手续,一般至少需30天,与中小企业贷款时间紧、频率高、周转快的需求存在很大矛盾。有时银行贷款到位,企业商机已失。

2.信贷投向集中,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明确要求资金重点支持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鼓励对大型、特大型企业投资,重点支持部分大企业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将防范金融风险、保持业务的稳定运行和获取最大限度利润作为当前首要经营目标,按商业化运营,加强资金的集约管理和审慎经营,不断上收贷款的管理权限,其机构和业务逐渐退出县域经济,造成资金和业务不断向上级行集中,经营重点转移到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在贷款投向上,信贷集中趋势不断加强,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

3.贷款责任人追究机制,影响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对不良贷款(特别是新增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信贷人员终身责任制、信贷人员薪酬与不良贷款比例挂钩制度,给信贷人员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使他们没有信心去开拓中小企业这份广阔的市场。特别是青海省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在保全方面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由于责任与激励机制不对称,使基层信贷人员压力过大,陷入“三难一怕”(收贷难、收息难、资产保全难、怕责任追究)的境地。为回避风险,在信贷决策时刻意突出风险控制目标,力求“万无一失”,除对大企业、大项目发放贷款外,对一般企业和项目不愿放款。这些抑制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对经营状况不是很好的中小企业拒贷情况尤为突出。

4.现行抵押担保办法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要。从各家商业银行放贷的条件看,目前银行一般只接受土地或建筑物等抵押担保,并且一般只能按评估价值的60%予以放贷。由于多数中小企业都是小规模经营,投入资金少且主要用于购置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其土地、厂房大多采用租赁形式,可用作银行贷款抵押的资产主要是机器设备,因此,难以满足银行的要求,相当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基本没有资格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担保法》和《物权法》出台以后,企业寻找担保单位比较困难,具有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较少,且现在大多数有担保能力的企业并不愿意对外提供担保,这就使企业很难提供有效的贷款担保。同时,由于目前拍卖市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抵押物处理费用大、手续繁多,变现难;此外,有些企业厂址设在乡(镇)、村,厂房、设备等抵押物变现价值低,对此类企业推行抵押、担保方式难度较大。一旦贷款出现问题,银行收回资金就有困难。

(三)来自社会服务机构方面的障碍

我省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滞后,也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极大不便。

1.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当前,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相当多的地区未成立担保机构。已成立的担保机构分布较松散,且担保基金小、担保能力弱,担保公司门槛和收费偏高。担保公司一般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反担保措施,收费一般为银行利息的30-40%,大大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担保公司还存在主管部门监管制度不健全,外部监管难到位的隐患,有的担保机构的资金运用甚至偏离了担保业务。

2.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多,并存在部门垄断现象。如企业财产抵押,抵押物评估环节多、手续繁、收费高,而且有的评估登记有效期与贷款期限不匹配,贷款期限内重复评估登记、重复交费,加重了企业负担,一些中小企业往往因此而放弃贷款,转而寻找更具灵活和快捷性的民间借贷。

3.征信体系建设滞后。目前,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只有借款企业的信贷信息,尚未涉及未办理信贷业务的个人信用和企业。工商、公安、司法、海关等部门各自掌握了部分企业、个人其他方面的资信情况,部门间未实现信息共享。金融部门难以获得企业的综合信用情况,难以对企业、个人作出全面的资信评估,对企业前景难以把握,再加上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债权保护制度不完善,许多企业缺乏信用,且没有信用激励、惩罚机制,这些都制约着金融部门向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

此外,政府部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重大轻小、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对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往往关注较多、扶持较大,除了税收优惠、缓缴、减免外,每年还有各种专项补贴,这是中小企业所没有的,在现实上造成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平均要重于大型企业,延长了中小企业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在融资方面,未给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未建立规范的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如上所述,造成青海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窘境,单方面责怪企业、银行或政府都是有失偏颇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做到“标本兼治”。而如何做到“标本兼治”,则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1.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中小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并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首先,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及融资活动,自觉接受金融、工商、税务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次,要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坚决摈弃账外账和授意、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等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再次,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配备精通财务的专业人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保证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取得银行的信任。

2.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新起步的科技民营企业,要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吸收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实现“企业家素质由经验型向知识型、开拓型转变;企业管理由传统的家族式管理向科学的现代化管理转变;产权制度由自然人产权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转变”。完善企业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尽快进入银行的授信范围,取得金融支持。

3.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步伐。中小企业应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走高科技发展道路,努力做到融资方式由主要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向多元化融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定位由传统型向科技型、农产品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转变,从根本上扭转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而导致的融资困难问题。

(二)加快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以满足部分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

1.建立激励与约束对等的信贷管理机制。目前的经营管理机制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和责任的追究,而贷款营销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营销客户、投放贷款的积极性。各商业银行上级行应对现行的风险控制规定进行重新认定,结合对经营行的业绩考核,加大对贷款有效营销的奖励力度。要积极引进和培育掌握行业专业知识、具备财务基础知识的客户经理,增强对企业和项目效益的判断能力,提高信贷营销与决策的水平和效率。

2.改革银行信贷操作流程。目前银行贷款业务流程多是针对大型企业设计的,不适应中小企业用款“急、频、少、险”的特点,用它来处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操作成本必然很高。因此,有必要改革信贷业务流程,探索建立与中小企业贷款特点相适应的新的贷款发放与审批程序。商业银行要在保障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批环节,节约时间,以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对中小企业中的优质客户,应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精简材料以达到降低放贷工作量和成本的目的。应将目前对大中型企业采取的逐户评估的办法,改为对小型企业的小额贷款采用分类统计测算评分办法。银行可以在细分的基础上,考虑宏微观经济指标,建立小型企业贷款评估模型。对小企业的贷款可以通过模型进行决策,从而达到提高效率、减少成本、控制风险的目的。在评估过程的一些环节上,可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化队伍的力量,以减少银行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建立权责相等的信贷激励机制并真正落到实处,以此调动基层行的经营积极性。在信贷授权提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贷款品种适度调整各级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特别是要下放低风险贷款和优质客户的审批权,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效率。

(三)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

1.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在信贷工作方法上,各商业银行要尽快设置中小企业档案和项目储备库,并借鉴国外信用评分办法,将小企业资金与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发放贷款。对已得到国家财政或基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自筹部分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技术更新发展需要,可以发放配套贷款,发放中长期技术改造贷款,增强中小企业的技改能力。对一些经营状况良好、产品供不应求,流动资金缺口较大,信用等级连续3年达到“AAA”级以上信用程度的中小企业,可发放不超过其流动资金需求三分之一的信用贷款,但应仅限于短期使用,不能用于长期周转。

2.抓特色、找亮点,发挥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要选准信贷切入点,突出地方特色,在贷款投向上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集中资金支持部分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帮助其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新、小而优”的方向发展,防止贷款过度集中。农村信用社在做好对“三农”金融服务的同时,应结合机构调整,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在农业已不占主导地位的发达乡镇,农村信用社应在保证农业信贷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对象。

3.努力对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全方位金融支持,创新信贷营销策略。根据中小企业特点,拓宽现有金融产品的运用空间,开发配套适用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要拓宽存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业务、打包贷款、出口退税托管贷款等业务的运用空间,积极探索以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为标的质押贷款,帮助中小企业更加灵活、便利地运用现代融资工具。

(四)积极构筑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

1.大力支持发展贷款担保机构,增加财政资金支持。在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建议适当发行政府债券,吸纳民间资金,用于贷款担保,以壮大贷款担保的资金实力,从而扩大贷款担保规模,推动贷款担保事业。要完善业务规范,以担保额少、临时性、生产性资金周转需要的短期贷款为主,重点支持在技术上具有行业先进性,具有知识型、特色型、创业型,以及能将高新技术转为商品化、产业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生产的中小企业。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制能适应中小企业贷款“急、频”的特点。

2.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发展股权投资,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可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性投资机构应以财政出资为主,也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出售其拥有的国有资产而出资;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成立民间合伙制的投资公司。引导中小企业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参股、持股。加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使得地方性金融机构真正把中小企业当作同舟共济的经济体,创造条件引导信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五)齐心协力整治信用环境

1.在全社会强化市场经济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树立诚实守信是公民良好道德品质的信念;另一方面要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使人们利用信用信息的商品化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的手段惩戒失信行为,让失信者在生活和经营中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与此同时,要大力宣传报导和表彰守信行为,使守信者得到各种方便和利益,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使其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2.完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在现有的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联合其他职能部门,打造统一、高效、覆盖全面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使每个企业和个人更加珍惜自己的信誉,重视追求长远而非“一次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詹红岩,促进青海中小企业发展七策,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J],2005年第1期

[2]辛树人、向珂,中小企业金融制度的缺陷分析及矫正,金融研究,[J],2004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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