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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2009-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42期
关键词:相貌

随笔

男色当道

雅惠

冯小刚之前说,台湾的男演员不是口齿不清,就是说话娇滴滴,这种“歪风”让内地演员也开始模仿,他就警告黄晓明,衬衫扣子不要开得那么低。现在的男明星们大多喜欢上衣纽扣解到第三粒,露点胸大肌,或者只穿一件西装,红地毯上扣子松开引起一阵尖叫。

黄晓明似乎听了话,这回到台湾宣传《风声》时扣得严严实实——上《康熙来了》这种节目既需要坦白、开放,又要表现得正经“从良”。当然,被小S“吃豆腐”是一定的,这似乎是验证帅哥的不二标准。“调戏”男人,是娱乐节目最时髦的事情。小S向来都搔到痒处,点到为止。

“外貌协会”的女生们通常毫不掩饰自己对男人外表的喜爱。优质偶像王力宏、吴尊有着高学历和贵族血统,能满足灰姑娘对王子的想象,再加上靓仔的外表,像绿色无公害蔬菜,人人都想咬一口。一千快男、好男儿,外形的分数也远高于演技、歌喉。

《窃听风云》三大“型男”出场,古天乐和吴彦祖引起的尖叫明显比刘青云多。吴彦祖的“电眼”目光灼灼,看得女孩子们费洛蒙分泌旺盛,浑身酥麻。人家在出道之初就出演《美少年之恋》,时隔多年,气质愈加出众,在洗面奶广告中眼神迷离,在数码相机广告中惊艳万分。对于这样的演员,导演和制片觉得不加点床戏或者裸露对不起观众,所以《赤裸特工》中有他和Maggie Q的海滩缠绵,《杜十娘》中吴彦祖版的李甲敞着古装的长袍。

电影《男儿本色》没有女人戏、感情戏,怎么吸引女观众?那就来一场谢霆锋、余文乐、房祖名三人脱光了上身为彼此擦药的戏,露得合情合理,白花花一大片肉闪得晃眼。小房同学的白是公认的,姜文在《太阳照常升起》中说他可以当反光板了。

郭富城到四十岁才想通了不能当花瓶,豁出去邋遢颓废一回演了《三岔口》,第二年又以《父子》中的粗鄙厨师拿下金马影帝。不过,这戏里还是展现了一下腹肌——练出来的身材裹在里面仿佛锦衣夜行,还是要拿出来满足一部分想“买椟还珠”的观众。

也有帅得自己都心生厌烦的:为什么你们只关注我的外表,而不看演技?为什么?为什么?打破“花瓶”的愿望很迫切。当年莱昂纳多凭《泰坦尼克号》大红大紫后,扮演了无数美少年,终于忍不住在《海滩》的片场发了火——因为导演说:再加几场激情戏行不行……

莱昂纳多如今胡子拉碴地向奥斯卡冲刺,我们的明星还是扣子越来越少,但粉丝喜欢啊!黄晓明的某粉丝发帖说:偶就稀饭教主!偶要用飘柔把头发洗得亮亮的,一手拿着百事可乐,一手拿着艾比利薯片,去电影院看《风声》……

鹑之奔奔

青丝

卫宣公为太子娶媳妇,迎娶过程中,听说新娘有倾国倾城之貌,于是他就亲自做了新郎,把儿媳妇宣姜纳为了小妾。这样的轰动性新闻,放到如今,平面媒体或电子媒体肯定会大肆报道,以吸引读者和观众的注意。可是在春秋时期,没有传播资料讯息的媒介,人们只能是以传唱民谣的形式表达内心的喜好和憎恶,因此,就有了《鹑之奔奔》这首诗:“鹑之奔奔,鹊之疆疆,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鹌鹑是一种具有固定配偶的鸟,古人本意是借鹌鹑的这种品性,来讽刺王公贵族的荒淫无耻。但是,鹌鹑又很好斗,尤其是在争夺配偶的时候,更是非一斗而决不可。到了明代,就有人将诗意作更为广泛的延伸,认为“鹑之奔奔”其实是暗喻雄性动物的雄风。

有一部香港老电影:早餐室里,周润发为了挑逗邻座的女人,把几只生鸡蛋敲到玻璃杯中一口饮尽,而那个女人的小个子男友,吃的则是鹌鹑蛋。这个从好莱坞抄袭来的桥段,散发着一种暧昧的情色意味。

至于把“鹑之奔奔”的精义诠释得淋漓尽致的,是在金庸的《射雕英雄传》里。郭靖与黄蓉初遇于张家口。鹑衣百结、打扮成一个小叫花子的黄蓉把靖哥哥当成了“凯子”,点了八道菜,其中之一是花炊鹌子,吃掉了靖哥哥的19两7钱4分银子。虽然后来有人考据,认为此处是该书的一大硬伤,因为宋朝使用铜钱,银子并不流通,并且金庸也没有搞清楚一两银子在宋朝时的真正价值,吃这样一顿饭根本不用这么多银子。但是,这无关宏旨,多少银子也不过是个符码罢了,只需理解为很大一笔钱就是。

说起来,一切都是机缘巧合。郭靖是金刀驸马,身上带有不少钱,人又傻乎乎地不谙世事,所以才会经得起这份考验。凭此一饭之功,郭靖便赢得了美人的芳心。这件事情纯粹是无心插柳,郭靖本来是想结交朋友,却意外地泡妞泡成了老公,并且后来还在桃花岛上做起了房东,但这些都不是计划内的事情。

不过一经琢磨,又会发现在偶然之中有着必然。试想,具有“钱多”“人傻”这两个优点的男人哪个女人不爱呢?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穷。”女人虽然不见得每个都贪钱,却没有几个不喜欢男人为之倾囊付出的,并常常有人以此来衡定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价值。若是郭靖囊中羞涩。一开始就不好意思地说:“走,咱不吃花炊鹌子,到大排档吃烧烤玉米去。”这段姻缘消弭于萌芽状态中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即使是在古代谈恋爱,也是很花钱的咧。

相由心生

韩松落

我的朋友宋毅,每次相亲归来,常常评价对方“有怪相”“长桃花眼”“像只狐狸”“长着一张夜店脸”。我们忍无可忍,认为他已陷于某种偏执之中,他却说出一番道理:“不正常的外貌是一种生物性的隐喻。”

他说,一个人的相貌好坏,常常决定了一个人的际遇。那些好看的孩子,总是能得到别人的赞赏、鼓励、原谅,成长的路途也较为通顺,因此长成为心底坦荡、无私善良的人的几率也比较大,而那些难看的孩子,总是会被忽视、谴责、责骂,人际关系、求学求职中的曲折也比较多,难免会使心灵的某个部分悄悄扭曲。这些际遇,反过来又会作用于相貌气质,加重一个人相貌上的优势或者劣势。

我渐渐理解了他的想法,而且,结合我的人生经历,我认为,相貌不但意味着一种先天的起点,也是一种后天的修炼,是一个人灵魂的微缩景区,是一个人全部经历的说明书,

王尔德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里,美貌少年道连·格雷,得到一张神奇的画像,从此他可以放荡无忌,所有熬过的夜,混沌的白天,经历过的酒色,都上了那张画像的脸,而他自己却依然有一张不老的、干净清爽的脸。

但现实中,谁有那样的画像来遮挡那些脏、那些乱?经历过的种种,比银行的信用记录都准确,一丝不苟,全记录在脸上,心里的虚荣、势利,全一层层叠加累积,像钞票里的水印一样。一样由纯白的婴儿长大,有人到50岁眼神也是澄澈的,有人却风尘人骨。焦黄的脸是为旧事辗转过的夜,下垂的眼睑是狂欢后醒来的下午,八字纹提示着无数次争夺与抢掠,眼神里的厌倦是欲望冷却后的灰烬。他们把自己的脸摧毁了。而建设一张脸,却极为艰难,要严格作息、要饮食得当、要读书、要看画、要旅游,要控制自己的愤怒,要提升自己

的环境,总之,打造一张脸,几乎囊括了一个人建设自己的全部要素。

所以,古人说:“相由心生。”林肯说:“一个人过了四十岁,就要对自己的相貌负责。”陈丹青说:“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迈克赞美鲁迅的脸:“仙人掌般不动声色坐落在时间荒原,连风沙也不敢造次侵蚀。”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脸的美术指导。

所以宋毅苛责自己未来伴侣的相貌,她可以丑,但不能怪模怪样,可以不好看,但不能脏兮兮,即便她侥幸拥有了一张好看的脸,也要懂得小心翼翼呵护之、保养之,不会因为自己的放纵贪欢,而使自己脸上常备着算计的眼神和夜店里被搭讪时的表情。

我们举目四望、众里寻他千百度,找的只是一张脸,脸是叶子,是花,提示着那些看不见的部分:灵魂的景象,心的样貌。

穿过我的黑发的谁的手

阿花

张爱玲说自己迫不及待要长大的标志是“5岁要梳爱丝头,10岁要穿高跟鞋”,等到我第一次鼓起勇气烫头发,却是27岁生日都快到了。在做头发的4个小时里我一直想着《玻璃之城》里的舒淇,因为我认为她真正拥有亦舒老师不厌其烦描述的“海藻般的长发”。当然4个小时后我还是来到了现实世界:没有难看到活不下去,但也跟舒淇毫无关系。

多少年前梁咏琪就在歌里痴痴地唱,“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让我以为真正的失恋都是要用头发来了结的——只是十年都过去了,梁咏琪恋爱又分手,她的发型一直没有变过,倒是郑伊健的头发由长变短,充分说明要“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谎话”。在本次烫发之前七年,我的发型始终在纯粹的直发附近小幅震荡,中间剪过几次长短不一的刘海。

后来我鬼使神差地变了一次轨。在北京安定下来之后,我不是没有想过要从头开始,起码是从头发的颜色开始。但是在头发染成了被店里的小姑娘小男孩一致认为“洋气疯了”的酒红色之后,我却没有勇气靠它开始新的人生,于是我又染了回去。总之在花了8百块巨款以及呆坐了8个小时之后,我还是在原地踏步。

留一个发型太久,看这么些年的照片变成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因为在一模一样的打扮下面,你却无论如何不是当年那个人。自知不再青春却又多年来毫无进步的姑娘们总是在钱柜里争着唱王菲的《笑忘书》,人人都觉得那句“时间是怎么样滑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是林夕写给自己一般,即使这样的小伤感实际上完全没有排他性,就像我们用飘柔潘婷资生堂们小心翼翼对待的美丽长发,不过是“全国皆知的秘密”。

现在我渐渐觉得,姑娘们应该用头发来做人生的记事本。比如童花头那一年暗恋上隔壁班数学课代表,披肩发那一年考上大学而且初恋,红头发毕业,波浪卷结婚,超级短发怀孕。这样就不会像今天的我这样,记不清在某个特定的一年中,到底穿过我的黑发的是谁的手。之前买了纵贯线的演唱会票,因为我实在想跟我的新发型一起去听罗大佑唱“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以及“如果我们生存的冰冷的世界依然难改变,至少我还拥有你化解冰雪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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