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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大福》本事考论

2009-04-28王恒展

蒲松龄研究 2009年1期
关键词:聊斋志异

王恒展

摘要:《聊斋志异》卷十二《毛大福》本事,前辈单指出清褚人获《坚瓠馀集》卷一之《赵乳医》。今检前代文献,晋干宝《搜神记》卷二十之《苏易》、宋洪迈《夷坚志三补》之《猿请医士》,在故事情节、艺术形象、思想内容诸方面均与《毛大福》甚类,故均可视为《毛大福》之本事,且可见作者愤世嫉俗之创作心志。

关键词:聊斋志异;毛大福;本事;考论

中图分类号:1207.23文献标识码:A

《聊斋志异》卷十二之《毛大福》一篇,写狼报恩,看似志怪,实则表现了蒲松龄愤世嫉俗的创作心态,与《席方平》以阴阳之事写现实官场、明人马中锡《中山狼传》以狼写人同一机杼,且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就是这样一篇小说,却没有引起今人的足够重视,更何遑论其本事,探其原委。

检朱一玄先生《(聊斋志异)资料汇编》,亦仅列本事一篇,见清褚人获《坚瓠馀集》卷一之《赵乳医》。其文曰:

《夷坚志》:资州去城五十里,日三山村,草木畅茂,豺虎纵横,人莫敢进。乳医赵十五嫂所居,相距三十里。一夕,闻人扣门请收生。赵遽随行,步稍迟,其人负之而去,云:“只闭眼,任我所之勿问。”登高涉险,奔驰如风,不胜惊颤。至右崖下,谓赵曰:“吾乃虎也,遇神仙授以妙法,在山修持已三百年,誓不伤人,能变化不测,汝不须怖。今缘吾妻临蓐危困。知媪善此伎,所以相邀。倘能保全母子,当以黄金五两奉筹。”便引入洞中,具酒食,见牝虎委顿且跪恳。赵慰勉之,于洞外摘嫩芍药数叶,揉碎窒虎鼻,既喷嚏数声,旋产三子。牡虎即负赵归。明夜户外有人云:“谢你相救。出此一里,他虎伤一僧,衣内有金五两,可往取之。”黎明而往,如言得金。

这段文字的故事情节作为《毛大福》故事本事似无可非议,但如果从时间先后考察,恐怕就有问题了。《坚瓠集》为清人褚人获编纂的杂俎类笔记小说集,未见著录。现存有道光寻春书屋本、《清代笔记丛刊》本、《笔记小说大观》本等。全书除正集十集外,另有续集、广集、补集、秘集、馀集等五集,共十五集六十六卷。显然,其传播时间要远远晚于康熙年间即已广为流传的《聊斋志异》。至于成书年代及作家褚人获生平,均乏文献记载。宁稼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谓其“成书时间约从康熙三十年(1691)起,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止。人获事迹史传未载,据书中所题,知其字稼轩,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而《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卒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聊斋志异》康熙十八年(1679)即已成书,虽后屡有增补(铸雪斋本卷十之《何仙》成于康熙三十年后,卷十二之《鹗鸟》成于康熙三十四年后),然而很难以成书晚于《聊斋志异》的《坚瓠集》中的作品作为本事进行再创作。更何况《坚瓠馀集》列《坚瓠集》各集之末,当是成书最晚的作品。因此列《坚瓠馀集》中的《赵乳医》为《毛大福》本事,实属牵强,值得商榷。

今检前代典籍,有两篇有关动物的志怪故事,显然为《毛大福》本事:其一为晋干宝《搜神记》卷二十之《苏易》,其一为褚人获《坚瓠馀集》卷一《赵乳医》开头提到的宋洪迈《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

晋干宝《搜神记》卷二十《苏易》:

苏易者,夜忽为虎所取。行六七里,至大圹,厝易置地。蹲而守,见有牝虎当产,不得解,匍匐欲死,辄仰视。易怪之,乃为探出之,有三子。生毕,牝虎负易还,再三送野肉于门内。

此文与《聊斋志异》卷十二之《毛大福》附则大同小异。《毛大福》附则亦仅数语,今列于下,同异自见:

昔一稳婆出归,遇一狼阻道,牵衣若欲召之。乃从去,见雌狼方娩不下。妪为用力按捺,产下放归。明日,狼衔鹿肉置其家以报之。可知此事从来多有。

《搜神记·苏易》中的苏易乃“庐陵妇人,善看产”,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接生婆。《毛大福》附则中的主人公乃一稳婆,稳婆亦即收生婆、接生婆。可见二文的主人公乃同一类人物。《苏易》中的苏易是“为虎所取”,“至大圹”,为牝虎接生:“乃为探出之,有三子”。《毛大福》附则中的稳婆则是“遇一狼阻道,牵衣若欲召之。乃从去。见雌狼方娩不下。妪为用力按捺,产下放归。”为狼接生。所为故事基本一致,只不过将前文中的老虎变成了狼。《苏易》的结尾是“生毕,牝虎负易还,再三送野肉于门内。”《毛大福》附则则是“产下放归。明日,狼衔鹿肉置其家以报之。”都是受恩者知恩图报,只不过将“野肉”变成了“鹿肉”而已。结局基本相同。由此可见,《搜神记》卷二十之《苏易》显然是《聊斋志异》卷十二《毛大福》附则的本事。康熙十八年,《聊斋志异》书成,作者于《聊斋自志》中曾言“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由此可见,干宝《搜神记》对蒲松龄《聊斋志异》创作的影响不仅是对于作者的爱好、作品的题材和形式,也包括内容和故事情节方面。至于其中的易虎为狼,将于下文专门论述。

《毛大福》正篇的本事见于宋洪迈《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原文如下:

商州医者负箧行医,一日昏黑,为数人擒去如飞。医者大呼求援,乡人群聚而不可夺所擒之人。悬崖绝险,医者扪其身皆毛。行数里,到石室中。见一老猿卧于石榻之上,侍立数妇人,皆有姿色。一妇谓医曰:“将军腹痛。”医者觉其伤食,遂以消食药一服与之以服。老猿即能起坐,且嘱妇人以一帕与之,令数人送其回归。抵家视之,尽黄白也。次日持卖,有人认为其家之物,欲置之官。医者直述其由,尽以其物还之,其事方释。忽一夕,数人又来请其去。见猿有愧色。其妇人又与一帕,且谓:“得之颇远,卖之无妨。”医者持归,遂至大富。(《永乐大典》卷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三)

将此文与《毛大福》正篇相较,可以发现,《毛大福》正篇在故事情节、形象体系、思想内容方面显然以上文为本事。

首先看故事情节。《猿请医士》的故事情节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部分:开始是医者夜行山中,被猿所擒。医即呼救,乡人救护不果,被猿擒至石室。接下来写老猿病卧石室,美女数人侍立(这一情节显然以唐代传奇小说《补江总白猿传》之猿窃美女为本事)。妇言“将军腹痛”,医者为老猿治病。然后写老猿病愈,嘱妇人以金银一帕相赠,以报治病之恩。接下来又写医者次日持卖,被人认为其家之物,欲置之官。医者述其来历,尽以其物归还,其事方释。老猿所赠之物给医者引来麻烦,差点吃了官司。最后写老猿又将医者请去,面有愧色,妇人又赠金银一帕,言“得之颇远,卖之无妨。”医者持归,遂至大富。主要写老猿报恩。与《搜神记》卷二十之《苏易》相比,增加了所赠之物被认去、差点吃官司的情节,故事更见曲折。《聊斋志异》卷十二之《毛大福》正篇故事虽更加曲折复杂,引人入胜,但概括起来也不外以下几个层次:开始是疡医毛大福行术归,道遇一狼,吐裹物,蹲道左。毛拾视,则布裹金饰数事。方怪异问,被狼曳袍服引去,未几至一穴。与《猿请医士》相较情节大致相同,只是将猿换成了狼,将擒以行变成以金饰邀以行,更具人情味。接下来写一狼病卧,顶上生巨疮,毛大福悟其意,如法救

治。与《猿请医士》相比只是少了数位立侍的美女,令人更加可信。然后写毛大福辞归,路遇数狼,危急时刻,前狼为其解围,毛乃归。为报恩,只是方式略有不同:一赠金银,一为解危。接下来又写毛货狼所赠金饰,为被盗杀于途的银商宁泰家所认,执赴公庭。毛诉金饰所从来,官遣隶押入山,直抵狼穴,未果。归途遇所救之狼,见毛被絷,召群狼围隶,毛为解围,归述其状,官异之,然未遽释毛大福。与《猿请医士》相比,货金被认一节相同,不同的是《毛大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将执赴公庭,因而也就有了后面隶押毛大福人山,为狼群所困,被救之狼为他们解围的奇异一幕。最后叙数日后官出行,狼衔敝履委道上,官命收履,归访履主,得丛薪者被狼所逐,衔其履而去事。拘来认之,果为其履。鞫之,果为杀银商宁泰之凶手,为毛雪冤。这一段虽非来自《猿请医士》,但动物知恩图报则是大同小异。综上所述,可见从故事情节方面看,《猿请医士》显然可为《毛大福》正篇之本事。

其次看形象体系。《猿请医士》的艺术形象体系主要由三人组成——商州医者、得病老猿、失金主人。其他人物如群聚相救之乡人,石室中侍奉老猿的几个美女等,均为陪衬人物,与主要故事情节关系不大。《毛大福》正篇的形象体系则由四人组成——疡医毛大福、患者老狼、银商宁泰家人、县官、杀人凶手丛薪者。其他人物如被杀的宁泰、押解毛大福入山的两个衙役等,显然与主要故事情节关系不大。由此可见,两个故事的主要形象体系实则二人——施恩者医生与受恩图报者动物(以此而论,实际上《搜神记》卷二十中的《苏易》不但可以作为《毛大福》附则的本事,亦可作为正篇的本事)。而《猿请医士》篇中的失金者与《毛大福》正篇中的银商宁泰家人、县官和杀人凶手丛薪者则均是为动物报恩制造麻烦且以增加故事曲折性的次要人物。由此可见,从小说的形象系列方而讲,宋洪迈《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也完全可以作为《毛大福》正篇的本事。

第三是思想内容。先看《搜神记》卷二十之《苏易》。今本《搜神记》卷二十共16条,分别叙人救治龙、虎、鹤、黄雀甚至蛇、龟、蚁、蝼蛄等得到这些动物的善报及杀猿、麈、蛇、蚕等得到恶报的故事。由此可见,此卷虽不外乎搜神志怪,但就其旨意看,则主要意在宣扬因果报应、善恶报应思想,《苏易》作为其中的一篇,自不例外。再看《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篇。今本《夷坚志三补》凡二十八事,二十七事辑自《永乐大典》,一事辑自《异闻志绿》卷四。在这二十八事之中,十七事记梦,宣扬预言先知。其余宣扬善恶报应、因果报应,尤其是恶有恶报。《猿请医士》辑自《永乐大典》卷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三,是少有的几篇宣扬善有善报的作品之一。所以其主旨显然仍在善恶报应、因果报应之列。《聊斋志异》卷十二之《毛大福》叙毛大福为狼医巨疮,狼知恩图报,显然继承了上述本事善恶报应、因果报应的思想内容,尤其是洪迈《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康熙八年,清廷停止科举考试(清康熙八年至康熙十一年清廷暂停科举考试)。次年,三十一岁的蒲松龄应同乡进士孙蕙之请,南游宝应做幕。又次年,曾有《感愤》七律诗一首(别本均题作“十九日得家书感赋,即呈刘子孔集、孙子树百两道翁”)曰:

漫向风尘试壮游,天涯浪迹一孤舟。

新闻总入《夷坚志》,斗酒难消磊块愁。

尚有孙阳怜瘦骨,欲从元石藏荒邱。

北邙芳草年年绿,碧血青爝恨不休。

诗中所提到的《夷坚志》即宋洪迈所著,而上面所论述的《猿请医士》就在其中,可见蒲松龄对《夷坚志》的熟稔程度。由此可见,以《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作为《聊斋志异》卷十二《毛大福》正篇的本事也是顺理成章了。

考证了《毛大福》的本事资料,就可以进一步分析蒲松龄在以《搜神记》卷二十之《苏易》和《夷坚志三补》中的《猿请医士》为本事进行再创作时的心志——愤世嫉俗。如前所述,康熙十八年,《聊斋志异》初成,作者即在其所写的《聊斋自志》中宣称:“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仅此数语,即可见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时愤世嫉俗的愤慨之心了。既然作者在人心不古、世道不公的人间“像栖树无温的霜后寒雀,得不到世间温暖;又像依栏悲鸣的月下秋虫,凄凉孤寂。”那么就只好在自己的作品中与花妖狐魅为伍,只好到梦境中寻求知己,到动物中寻求知音了。这大概就是蒲松龄能“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的心理原因了。《毛大福》作为《聊斋志异》中的一篇,其愤世嫉俗的思想内容自不例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将《毛大福》与两篇本事资料相较,一个最突出、最明显的改变则是将本事资料中的动物形象虎和猿改成了狼。追其原因,则显然是愤世嫉俗的创作心态使然。众所周知,虎、猿虽然均为兽类,但虎乃兽中之王,威风凛凛,则有许多褒义,如俗所谓虎头虎脑、虎虎生风、卧虎藏龙、龙盘虎踞等是也;猿亦充满灵性,与人类为近亲,且自古就有“君子为猿为鹤,小人为沙为虫”之说。故而庾信《哀江南赋》有“小人则将及水火,君子则方成猿鹤”之语。唐李白诗亦有“君子变猿鹤,小人为沙虫”之句。至于那句人们自熟能详的“猿鸣三声泪沾裳”,就更见其人性味了。因此,如不将本事资料中的动物形象改成狼,显然便难以表达作者愤世嫉俗的激烈情绪。至于狼,恐怕在中国文化氛围中便很难与正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了。成语所谓“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羊狠狼贪”等等,恐怕无一正面形象。也就是说,如用本事中的虎、猿,人们还可以想到威武、灵性等好的方面,改成狼,人们便只能想到凶恶、贪婪等恶性了。然而就是这样一只凶恶、贪婪,曾被马中锡写成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狼,竟然也颇具人性,竟然能知恩图报,那人世间的许多人就简直连凶恶、贪婪的狼也不如了!蒲松龄在《莲香》篇末的“异史氏曰”中曾十分感慨地说:“嗟乎!死者而求其生,生者又求其死,天下所难得者,非人身哉?奈何具此身者,往往而置之,遂至覥然而生不如狐,泯然而死不如鬼!”一针见血地鞭笞了人世间那些生不如狐、死不如鬼的毫无人性的小人。在《罗刹海市》篇末的“异史氏曰”中也痛彻肺腑地说:“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痂之癖,举世一辙。‘小惭小好,大惭大好。若公然带须眉以游都市,其不骇而走者,盖几希矣!彼陵阳痴子,将抱连城玉向何处哭也?呜呼!显荣富贵,当于蜃楼海市中求之耳!”可见其对当时世道人心的悲观!以这样的创作心态,“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改虎、猿为狼,创作《毛大福》,其愤世嫉俗,悲人不如狼,也就无足为怪了。

(责任编辑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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