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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与被操纵

2009-03-26

软件工程 2009年2期
关键词:搜索引擎买家商业模式

百 里

朋友做职业网编,周末小聚时说到关于年末流量绩效考核时,他感慨地说:电影《通缉令》里面的韦斯利一遍遍地在谷歌上搜索自己的名字才能找到自己,目前网络人(据统计中国网民已超过2亿)依赖搜索引擎的程度很难想象。他们很少固定地关注某些频道,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近乎急功近利的做法。所以,为了增加点击量,朋友尽管心内鄙视但还是成了华丽的“标题党”,最近写的几篇狗肉文章有事没事就挂个“山寨”“叉腰”什么的羊头,这样就可以适应百度搜索引擎的规则。总是谴责香港的狗仔队没有道德,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媒体也正在沦陷。对于很多以流量为生的网站来说,搜索排名是他们生存的屏障,对于搜索族来说,几乎没有人可以耐着性子守着屏幕翻页到10页以后。

的确,越来越依赖搜索引擎的网络人或许可以被称为“搜索族”。“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Google”这句话是坊间的口头禅。搜索正在成为一种网络生活的习惯。

很多人认为搜索引擎应该具备技术方面的中立、客观等属性,所以纷纷质疑百度等搜索服务提供商利用竞价搜索排名的收费服务来赚取商业价值的行为。目的性强是商业社会的特征,所以,“快速找到答案”总是节省时间成本、提高效率的绝佳途径,搜索引擎让我们享受到了高效分享网络博大信息资源的欢愉。但IT绝对不会有纯粹免费的贡献,浏览附加广告和被动相信排名,是搜索族必须付出的代价。而其实这个代价在某种程度上或者可以与免费信息利益获得一种均衡,搜索族们习惯搜索的同时也习惯去均衡,渐渐也习惯了被操纵。

打破这种均衡,会让搜索者不舒服,就好比某些植入式的商业广告,让我们感觉在享受免费午餐的同时还要收听那些“刺耳的音乐”,而打破均衡的还不只是一曲“刺耳的音乐”,有的时候甚至触及道德底线。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存在的终极价值,但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一旦突破搜索引擎的道德底线,便会失去客观和公正,也就严重背离了搜索引擎的基本价值观。

利益所在之处,道德界限却总是很模糊。每一种商业模式的产生都是基于赢利。搜索引擎赢利模式的产生,注定了网络搜索的商业模式终将陷入道德泥淖。而这种盈利的商业模式不消失,就会在某种均衡中带来各种冲突,包括对道德的冲击。

在网络社会里,搜索引擎的本质并不是一种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索引的纯技术工具或单纯的数据库,也不是纯粹的企业营销推广的商业工具。显然完全被商业因素干预甚至控制的搜索结果,其中立性、客观性不能不受到影响。在更多的情况下,它只能是两者的均衡。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因为享有较高份额,因为具有打破这种均衡的操纵权,具备在其中谋求价值的能力。

均衡往往具有迷惑性。均衡中模糊的边界是否就无需区分和界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对于搜索引擎来说,他们担负着必要的社会责任,就是将信息公平、公正地公开,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要承担高负荷的技术研发成本,那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解决之道呢?

用Web2.0比较通用的个性化搜索的方法来平衡这个问题,似乎是解决之道。应该让被操纵者对自己的被操纵有知情权,即让搜索族们习惯自己走入被操纵的区域。比如淘宝、易趣这些明晃晃地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络平台,通过专题设置和个性化搜索等引导买家进入广告栏,然后以推荐的形式将渠道供货商的产品推荐给买家,买家成为被操纵思想的搜索族。这种让使用者享有知情权的被操纵商业模式,与目前单纯被搜索引擎操纵的商业模式相比,体现了一种对人权的尊重,或许更容易让人接受。

但是,对网络人来说,这样的解决之道也是从一种被操纵跳入另一种被操纵。其实还是终于不可避免地,搜索引擎让我们的习惯被操纵着,搜索引擎让我们习惯了被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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