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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中农民投入的实证研究

2009-03-25

关键词:乡村教育

吴 渊

[摘要]20世纪6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村办小学的办学是由农民投入的。大别山宣村农民办学经过了3个阶段:小学下放大办时期;“五七”教学网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在不同阶段,农民投入有不同的种类、方式,是农民办学时期农村基础教育的主要动力。农民办学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压力,促进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升,但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加重了农村债务,亟待国家的重视和解决。

[关键词]乡村教育;村办小学;农民办学;校舍建设

[中图分类号]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604(2009)01-0084-09

自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实行农村小学由农民自费办学的政策。到本世纪初为止的30余年中,农民为中国农村教育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尤其体现在他们对教育的投入上,其中基础建设投入又是重点。本文通过对湖北麻城市宣村村办小学情况的实地调查,提示该时期中国农村村办小学的艰难发展历程。

宣村小学所在的麻城市位于湖北与河南、安徽三省交界的大别山中段南麓。1986年麻城正式撤县设市。建市伊始,就被列为湖北省36个贫困县(市)之一,至今仍为重点扶贫对象。

宣村地处麻城市东南郊大别山脚下,离市区约15公里。全村由7个自然村组成,地形为丘陵与平原交接型,半为丘陵半为平原,在不远的大别山上还有两片村有山林,可为宣村提供木材和石材。全村人口l 000余人,近年来因计划生育和居民外迁,有所减少。宣村虽然偏离市区,是一个被人所遗忘的角落,但在当地,却是交通要冲,为众多乡村前往市区和外乡的必经之路,有大量政府部门驻扎,如乡政府、粮站、信用社、兽医站、卫生所、农科所、供销社等。改革以前,宣村经济为农业经济,主要农作物为水稻、棉花和小麦,也有部分手工业。工业只有一间农产品加工厂,商业只有两家代销店。村民若需购买大宗物品或者稀见的物品,须到3里外的万家铺集市或者20里外的白果镇。

1983年宣村改革以后,宣村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在交通要道上建设集市,鼓励村民经商开店或开办工厂,欢迎外村人来此开店,并一度直接投资建预制厂;农业上发展大规模的水果种植业。商业、乡村工业和农业经济作物迅速发展起来,到20世纪90年代初,宣村集市取代万家铺集市,成为当地的经济中心。较远的白果镇,在人们的印象中也渐趋模糊起来。随着近年农村交通状况的改善,市区公交延伸到宣村集市附近,使宣村经济与市区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区域经济中心地位更显突出。另一方面,大量年轻人到外地打工(以去广东为主),每年往家中的汇款和节庆回家带回来的新观念、新服饰、新生活方式,成为影响宣村经济、观念、时尚的重要因素。据村干部估算,90年代每年打工者经村委会汇回家的现金达到70多万元。

随着商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宣村的人口也大量外迁。在外求学者和大量打工者,纷纷定居外地或者麻城市区,子女也随同迁出;村中凡经商或者经营其他产业小有成就者,也有相当部分举家迁往市区。留在村中的农民,也不再满足于仅仅让孩子田间戏耍的学前生活,而是希望孩子也像城里孩子那样上幼儿园,学着唱歌跳舞、背诗说普通话。私立的幼儿园迅速在宣村街头建立起来,并由于良好的交通环境而辐射到宣村以外的众多地区。

宣村小学建于1968年,首任校长丁汝广。“文革”中后期,湖北省为响应“五七指示”精神,大办五七教学网,实行“校厂合一”、“校队合一”。宣村也于1973年实行“厂校合一”,将学校与村办的手工业队、农产品加工厂、养殖场合并起来,共灶吃饭,大队统一给予粮油补贴,以避免过去分灶吃饭带来的浪费;学校师生课余时间到邻近的养殖场参加农业劳动(养殖场有自己的耕地和水田)。后来为保证学校正常的作息和教学时间,共灶不到1年,大队就将学校从大灶中分出来,单独开伙,单独给予补贴。学校也偶尔请老农给师生介绍一些生产经验,但没有请进课堂,只是当师生们到田间劳动时,让有经验的农民指导一番,但次数不多。因为师生都是本村人,自幼在田间长大,对农活非常熟练。教师也没有受到文革的冲击,仍然负责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五七”教育体制,在宣村实际上沦为一种形式,并未出现农民进课堂、教师被打倒、学校变为生产队的情况。

1975年秋季,宣村小学扩办初中部,开始招收初中生,生源包括本村及临近4个行政村的初中适龄孩童。宣村小学进人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但初中部建成后,由于上级没有补充教师和物资,师资力量有限,教学质量一直未能上去,甚至小学部的教学质量也受到影响。1977年送出第一届初中毕业生后(当时初中为两年制),初中部就被撤销。宣村小学重新回到纯粹小学教育轨道上来,教学质量回升,前茅地位一直保持到90年代中期。此间丁汝广因健康原因不再担任校长,校长由教导主任吴功朝接任,丁不久病逝。1983年,吴功朝调任宣村大队长,后任村支书,一度分管学校工作;小学校长由具有高中学历的语文教师吴成福接任,直到2002年税费改革后才离任。以上3任校长皆为民办教师。现任校长蔡绪平为公办教师。

1983年宣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学校开始有公办教师进入,本校的民办教师也有少量先后经考试转正,成为公办教师,或留校任教,或调往异地。教师人数继续保持在7人左右,并出现代课教师这一没有编制的民办教师岗位。这期间,在校学生人数逐年减少,由80年代初期的200余人降到本世纪初的30余人。财务上,学校自1985年起有了独立的经济核算,学费由学校自己保管,作为办公经费和教师补贴;村委会继续支付校舍建造和维修费用。1993年,为改变危房校舍的局面,宣村村委会动员全村所有力量,集资募捐贷款,另辟新址建造新校区。村小学随即搬迁到新校区,旧校区作为村有财产收回,另作他用。

2002年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后,农村小学全面改制,国家承担小学的全部办公经费、校舍建设维修经费和教师工资。代课教师全部清退,仅剩的两名民办教师由国家财政发放工资,月薪300元。因工资低廉,生活无以为继,这两名教师遂告别了执教30余年的讲坛,外出另谋生路。2006年8月笔者到该村做调查时,学校仅剩3名教师(全部公办),16名学生。传闻上级在考虑裁并该校,但由于宣村小学负债达6万余元,其他学校都不愿承担这笔债务,也就不愿接受宣村小学的并入。

宣村小学成立前,宣村没有自己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到邻近的公办小学读书。但公办小学的辐射和吸纳能力有限。原因首先是路途过远,最远的学生上学需要起早步行1个小时方能到校,而且途中常有野兽出没,雨天道路泥泞,儿童落水、失足或受野兽袭击的事件频繁发生。其次是体制所限。虽然公办学校有宿舍供远处学生寄宿,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一个学龄儿童就是半个

劳动力,儿童除了上学,每天早上和晚上要参加生产队的农活,赚取工分。放学途中也要拾粪捡柴,回家后还得为上工的家长做饭。一旦学生寄宿学校,就不能在家干农活,也就没有工分可得。工分减少,意味着家庭从生产队获得粮食和其他物品的减少。为此很多学生宁可每天步行一个多小时去上学,也要在家住宿。有的学生读完初小(小学三年级),能认识几个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辍学回家挣工分,失学、辍学现象也相当严重。再次是传统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上学的学龄儿童多为男孩,女孩上学者很少。笔者家在宣村,上述现象自幼就听父辈经常谈起。笔者所熟知的这些乡邻中,凡是生于40年代末50年代初,大部分男性都是读到小学三四年级或者小学毕业就未再继续读下去。女孩失学、辍学者更为严重。笔者家中以及周围亲属中,凡属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识字者寥寥无几。根据宣村人口普查表统计,1968年全村人口982人,有初中学历者仅11人(其中女性1人,为外村嫁人本村,地主成分),有高中学历者2人(其中女性1人,亦为外村嫁入本村,地主成分),另有在读初中生2人,皆为男性。三者相加,占全村总人口比例为1.5%。为解决本村儿童上学难的问题,宣村大队曾办过一些扫盲班和复式班,但缺少足够的师资、校舍和教学用品,办班时断时续,收效不大。读书少或者没有读书,成为村民心中深深的遗憾。

1968年,湖北省响应《人民日报》关于“小学下放到大队办的号召”,在全省发起“下放小学到大队(或工厂、街道)办”的运动,将全省城镇小学都下放到工厂或街道办理,农村公办小学都下放到大队办。动作之迅捷超乎寻常。宣村生产大队为了响应上级号召,也于当年年底,利用冬季农闲时节,动员全村所有劳动力,通过各种方式搜集建筑材料,突击建起了村属小学。

新小学有1排房子,计教室3间,教师宿舍2间,厨房1间,附近还搭有简易厕所。学校没有围墙,没有篮球场运动场,也没有木质课桌。操场用门口的草坪代替,课桌是将两块土砖竖起,上面横铺一块木板,糊上泥浆固定而成。椅子也是用砖块代替,冬天冰冷,就在砖上铺些稻草。学校新建时由工匠们建造了一批这样的“课桌”,此后每当新生入学,“课桌”不够时,就由老师去寻找砖块,为学生砌“桌椅”。

新小学教师人数不固定,时有调走或新人加入,大致保持在6人左右,都是民办教师(其间有一位短暂插队的女知青,不久回城),学历大部分为初中毕业。宣村小学成立后,教学质量优秀,各种考试都在公社名列前茅,深受领导青睐。

这是宣村历史上的第一次建校。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宣村又对学校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建设。

20世纪70年代初,受“文革”影响,湖北省大办“五七”教学网,中小学学生人数迅速增加。平靖乡的初中生人数也大幅增长,教室和师资都不敷使用。1974年底,乡里决定在个别大队小学中办初中部,分流一部分学生。平靖乡下辖11个生产大队,宣村大队(第五生产大队)在全乡版图中居中心位置,各大队到宣村的交通都很便利,路程也比较均衡。乡政府各职能机关也都驻扎在宣村,从乡政府步行到宣村小学,不到15分钟,管理便利。同时宣村小学教学质量自创办以来一直相当优秀;宣村大队干部也极力争取,认为能够办起初中,证明自己大队学校的教学水平高,是全大队的荣耀。因此上级决定在宣村和丁家院子(该学校继承了当年公办小学遗留下来的校舍和部分教学设备)两个村办小学中扩办初中部。

按计划,宣村初中部将负责招收本大队及临近4个生产大队的学生,预计150人左右。但宣村小学仅有3间教室,由5个年级的学生使用。根据宣村《统计手册》分析,宣村小学1970年和1975年在校学生人数均为140人。除去其中可能存在的不真实成分,估计1974年在校学生当在130人左右。130人共用3间教室,已经显得非常紧张。如果再要开办初中部,就必须扩建校舍。为了给全村人争光,也为了向上级表明宣村人民响应毛主席号召,大力兴办教育的决心,宣村大队决定再次动员力量,利用大队的手工业队在原校舍后面新建一排校舍,并新建操场和篮球场。

新校舍于1975年春季完工,计有教室4间(每间可容纳学生50人),教师单身宿舍4间,操场1个。墙体全为砖石结构,石材均为山上所采青石,砖为红砖,与前次所建校舍相比,更为坚固耐用,直至1991年发生特大洪水前,墙体仍然非常坚固。桌椅也全部改成木制,课桌为长条木桌,额定可坐4人,椅子则是长条木制板凳,均不刷油漆。20世纪80年代时进行局部调整,将毕业班的桌椅全部换成单人桌椅,刷有油漆,由大队出资请工匠制作;其他年级的椅子由于损坏严重,改由学生家中自备单人椅子。相对于第1期所建校舍,第2期校舍较为宽敞明亮,建筑材质更加良好。小学的5个年级中,4个年级都在第2期校舍中上课。第1期校舍到80年代中期先后出现墙体开裂、严重漏雨等现象,3间教室中,仅有l间作为教室使用,其余则改为教师宿舍,以便缩小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的伤害;到90年代初,第1期校舍已大部分成为危房。第2期校舍的不足之处是窗户没有玻璃,用油布代替。在山冈上常年经受风吹雨打,“晴天刮风,雨天下雨,教师冒雨讲课,学生迎风读书”,夏天酷暑难耐,冬天冷如冰窖。

但从整体来看,第2期校舍建成后的宣村小学,北临湖水,东面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和长长的绿荫堤,西面南面均为广阔的农田,风景非常秀美。到80年代,宣村集市的迅速发展和交通的改善,使得宣村小学成为全乡小学中风景最美,交通、购物极其方便的小学,成为众多公办教师调动时的首选之地。

1991年7月,麻城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持续一个多星期的暴风雨,造成宣村十分严重的灾情,“稻田汪洋一片,民房支离破碎,学校残垣断壁,出现吃无粮、住无房、读无校的悲惨局面”。学校屋顶的瓦大部分被吹走,墙体受暴雨淋洗冲刷,迅速变形开裂,水泥黑板也出现手指宽的缝隙。桌椅窗台受雨水浸泡后,很多都腐烂了。大部分教室成为危房,虽经过修葺后仍继续使用,但村干部和学校领导教师无时不提心吊胆,担心发生事故。

1992年,麻城市教育局为改造全市各小学的危房,实现“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的目标,号召全市各小学改造危房,建造楼房校舍。凡建造楼房者,市教育局和乡(镇)政府将分别给予1万元的资助。建楼房校舍瞬间成为潮流,各学校纷纷扒掉平房校舍,建起楼房。作为全乡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宣村,反而迟迟没有行动,究其原因,实因水灾之后经济条件有限。但完不成“一无两有”任务,乡领导是无法向市里交代的,为此乡主管教学的副乡长和教育组长经常到宣村做工作,敦促宣村建教学楼。

鉴于学校的现状和上级的多次要求,宣村领导层经过多次讨论,并在全村党员大会、群众大会上讨论通过后,决定动员全村所有力量,建造楼房

校舍。由于小学地处山顶,背后没有山体遮挡,冬天非常寒冷,学生上学需要爬山,道路泥泞,遂决定放弃原有校舍,在山冈下遮风向阳处另辟良田建造新校区。这是宣村历史上规模最大、投入最多的一次建校。

新校区于1992年夏天动工,历时1年,次年8月底竣工。新校区“三区分设三配套”,即“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配套水、电、路三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仪器室等共八间,教师宿舍九个套间,另做三间厨房。”运动区设60米直轨道1条,篮球场、乒乓球台各1个,以及齐全的田径设备;校园建各式花坛10个,旗台、旗杆和国旗1套。新校园总占地面积2885平方米,生均面积13平方米(按1995年在校学生统计)。而2004年底,全国农村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方才达到5.2平方米。

村小学入住新校区以后,原有的长条课桌腐烂不能用,全部改为单人课桌。因村里已将所有资金都投入到校舍建造中了,无钱置办新课桌,所有桌椅改由学生自备。学生家长根据统一的尺寸标准,请工匠定做,然后送到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桌椅由学生自己保管,如有损坏,自行修理。寒暑假时,桌椅由学生带回家中,以免被盗。学生毕业后,桌椅带回家中,学校不得扣留。这种方式,节省了资金,鼓励了学生爱护桌椅,减少桌椅的损坏,并有效地防止了盗窃现象的发生。

宣村小学在历史上一共经历了3次大规模的建设,3次建设在资金物资的筹集方式、资金性质及建造方式上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

1968年学校初建前,宣村经济非常贫困,住房紧张,大量物资在“大跃进”中浪费,或用于农户住房建设,建筑材料极其短缺。1949年全村共有206户,人口767人,到1968年,增长到240户,982人,户数增长幅度达16.5%,人口增长幅度达15%。这对当时的宣村来说,是个沉重的压力。宣村自1949年以来,很多农户都住在土改时期所分得的房子里。由于公有制改造以后,所有生产资料都归集体所有,私人无力也无权建造新的住房,往往几户人家合住一套房子,一家人合住一间屋子。很多人家的孩子到一定年龄后,只能去外村或者生产队的牛棚、保管室借宿。大跃进期间,为了大炼钢铁,宣村拆毁全村所有的祠堂庙宇,将拆下来的木材用于炼钢,石材用于建造畜牧养殖场。全村所有树木也都被砍伐殆尽,用作炼钢。在3公里以外的大山上,宣村有两片山林,林木茂密。为了炼钢,所有超过拳头粗的树都被砍光了。炼钢的成效自不必言,所建的各种养殖场在经历短暂的喧嚣之后也纷纷歇工,房舍被改作农户的住房。到1968年,虽然有一部分新生树木,但不足以作为房舍的建造材料。建房屋所需的木材和石料仍然非常短缺。同年,受文革冲击和气候影响,全村经济收入比上一年大幅下滑。1967年全村总收入12403.39元,1968年下降到8928.91元,下降幅度达28%。大队财政的拮据,由此可见一斑。

为解决建校资源短缺的问题,大队部决定通过摊派的方式,强行下达任务到各生产小队,按照各小队人口的多少,规定其上缴一定数量的物资。至于各小队如何筹集物资,就任其自行解决。大队只负责收集各小队上交的各种材料并安排建校的工程步骤。各小队接到任务后,四处寻找石材木料。有的小队将旧围墙旧房子拆毁,有的到野外捡石头,有的甚至到外村偷砍树木。不到1个月,各队就上缴了额定的物资。紧接下来的建房子,宣村还是采用派任务的方式。由于是冬天,各队刚刚完成秋收冬播,空闲时间较多。大队部决定,全村所有泥瓦匠和木工都要参加建校,各队每天要出两个劳力作为小工,工钱由各小队按工分支付,不分大工小工,只分男劳力女劳力,男劳力每人每天10个工分,女劳力每人每天8个工分。不同生产队,工分分值会有所不同。这样,大队部就不用花钱付工资,工匠们还可以趁此农闲时节赚些工分补贴家用,所谓皆大欢喜,唯生产小队压力颇大,物力人力都要承担。

这次建校,宣村大队部限于财力物力的短绌,通过摊派任务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起自己的小学。这种建校方式,现金投入很少,主要是运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部门对社会资源的强控制力,征调实物和人力来完成。劳动力是被强制分派,不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虽然有工分报酬,但不是由企业付给,而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平均主义的统一标准支付;建筑时没有专门的建筑队伍承担建筑任务,由各生产小队从本队中强行抽调工匠和帮工临时参加兴建。这种强制性的工程建造模式,是当时特定的体制下政治权威对社会资源强控制的体现和结果。

第2期建校相对于第1期,虽同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但有新特点。首先从经济状况来看,在1970年到1974年间,风调雨顺,宣村农业生产连年丰收,经济收入有相当大的上升。见表1:

6年间,全村总收入增幅达403.8%,翻了两番还强,其中1974年的总支出中,还包含了建校所花的各项费用。刨去总支出,1974年纯收入12300.92元。可见此时宣村大队资金的充裕。而且这时候村有山林的树木也长大了,可以大规模砍伐用作建材。因此,这次建校资金物资的征集,宣村大队没有再像第1期那样,完全以摊派任务的方式强迫下属各生产队提供,而是动用大队部资金1万元,从外地买来红砖,木材也直接从村有山林上砍伐。至于建房所需的石材,则还是摊派任务,规定全村每个劳力必须提交300斤石材到学校。农户采取石材,必须到3公里外的村有山上去开采。当时私人没有平板车、架子车等运输工具,必须肩挑背扛运到学校。因此石材的挑运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1975年春播结束后,各户方才完成任务。据当年的宣村会计回忆,全村各户都完成了规定的任务,而且有很多村民为了响应党组织号召,争当先进,竟然超额或者提前完成任务。1974年底宣村人口有劳力507人,以每人上缴300斤石材的保守统计,全村村民一共挑运了101400斤石材。

在工程建造方式上,大队部也不再强行由各生产小队提供建筑工匠,而只是要其负责出小工。受“五七指示”影响,宣村大队已将全村所有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建起大队所有的手工队。作为村有的手工队,有义务承担村小学的承建任务。宣村大队部与手工队作了分工,大队部负责筹集建筑材料,并征调各生产小队的劳力作帮工;手工队负责具体的建造工作,包括校舍的建造和桌椅门窗的制作。小工仍由各生产小队提供,每天的小工数量视工程进展和强度而定,一般是每天每队出两人。学校教师在课余也要来帮工,但不给报酬。

在报酬方面,手工队工人(大工)工资由手工队按工分付给,每人每天10个工分;小工工资仍由其所在生产队支付,还是男劳力每人每天10个工分,女劳力每人每天8个工分。工分分值由各队按照各自经济状况决定。大工小工每天伙食由手工队食堂负责。村民上缴石材也按照工分由各

生产队付酬,待遇与小工相同,但不提供伙食。对于踊跃挑运石材的村民,大队部将通过广播向全村通报表彰,嘉奖其争分夺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宣村此次建校,与1968年的建校相比,在经济条件上比较宽裕,不再采用无偿动员的方式,而是现金购买与有偿的人力物力动员相结合,部分物资由集体组织用现金购买,部分物资由集体组织以工分付酬的方式动员村民采集;建造方式上也不再向各生产队摊派建筑工人,而有了专门的建筑工人队伍。但这种手工队不是一支完全独立的商业化手工队,而是宣村生产大队下属的一个部门。手工队对小学的承建,不是商业化的承包与被承包关系,而是作为集体组织内部的一个部门奉命对另一个部门的承建,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不计算承包费用。

1983年宣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1992年-1993年宣村的第3期建校,具有鲜明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特征。

在这次建校中,村党支部研究决定,以村委会为主,村小学和各自然村、宗族的头面人物为辅,负责建校具体事宜,并由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校舍建造合同。由村委会牵头建校,学校为辅,目的是避免新校园的建造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请各村和宗族的头面人物参加,则是村委会承认在现阶段宣村中还有一定的宗族势力的影响。只有得到各宗族、村子里头面人物的支持,置换建校土地、筹集建校款才能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新学校建造预计需要12万元,加上后续的教学设备购置费用,共需投资17万元。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村委会不能像集体化时代那样大规模动员村民出资出力进行公益生产活动,必须遵循商品经济规则,通过市场运作方式筹集资金和建设学校。20世纪90年代初宣村村集体的收入有两项:一为公积金、公益金、五保户供养费;一为向村中各企业、商店收取的管理费。1991年底,宣村所收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及五保户供养费共为0.85万元,管理费收入为3万元。扣除五保户供养费、村组干部工资和民办教师工资后,剩余1.3万元。当时宣村在银行没有存款。上级部门所承诺的建校补助款,乡政府表示没有现金,但可以在开工后提供价值1万元的红砖;市教育局表示须在学校建成后方能兑现。

鉴于资金严重不足,村委会先后召开党员大会和全村群众大会,与党员、村民协商后,决定实行群众集资、社会捐款、村办企业调用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群众集资每人20元。1992年宣村农民人均负担为74元。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元,相当于农民负担再加重27%,联系到上一年宣村刚刚经历特大洪水袭击,对宣村人来说,这是个不小的负担。由于提前对村民做了广泛的动员,村民对学校的残破局面深有体会,对建造新学校深为理解,热情很高,集资费用在1个月内就全部交清。按1992年总人口1125人计,共收得集资款2.25万元。

社会各界捐款是面向宣村在外地工作人员和相关上级领导部门所进行的募捐活动,由村委会组织村小学教师、各自然村和各宗族的头面人物分组进行,其中各村和宗族头面人物专门负责对各自村中或家族中在外人员的募捐。不强制要求捐款,不指定最低捐款额度,捐赠与否和捐款数额完全由捐款者自行决定。捐款者姓名及捐款金额将在落成庆典上张榜公布。募捐信一共发向233人,收到捐款155份(有的是多名捐款者一起合捐),其中现金6675元,匾额12块,电视机1台,石英钟2部,吊扇10台。村办企业同意出资3万元。其余全部向银行贷款,共11万元,月利两分。

建造方式上,承包给本村一位包工头丁某,双方签订协议,宣村村委会为甲方,丁某为乙方。由乙方包工包料,即乙方自行聘请建筑工人,购置建筑物资(除水的安装外,包括电器安装、油漆、五金、玻璃一并在内),安排建造事宜,工人报酬由乙方自行计算和支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甲方支付12万元的承包费用(其中乡政府所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红砖抵作承包费),此外不负担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再以甲方名义组织村民参与建造。由于资金需要多方筹集,不能一次付清,因此合同规定,甲方按照工期分阶段付款;建造期间,甲方设施工员两名,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监督乙方施工,以确保施工规格和施工质量。通过此项协议,限定新校舍的建造是宣村村委会与承包方之间的业务关系,建造过程中承建方只与宣村大队发生业务关系,不与村小学发生业务关系。村小学不负责建造过程中的任何事务,也不向承包方支付任何费用。由于实际筹款进程非常缓慢,除建校集资款得以及时收取外,上级拨款、募捐款和贷款都是经过长期、繁复的公关之后才得以到账。有的甚至须待学校建成后才能筹到,如本村在外人员捐款多是在学校建成典礼上送到村里,因此新校区建设时断时续,形成了村干部在外筹资,筹到一部分,就迅速支付给承包方,工期就会前进一段,然后停工待资。有时为了及时施工以确保建筑质量,减少停工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承包方宁可将工人工资延期发放,而将有限的资金优先购置各项建材物资,赶工建造。在整个新校区建设期间及以后,承包人成为村委会和村支书家中的常客,其目的当然是请求村委会能尽快支付款项,保证工期和工人工资的发放。村干部则多方借款募捐和争取贷款,并自嘲是在“化缘”,“将自己这一辈子所有的人情都‘化完了”。但即便是“化缘”,也是村干部来“化”,最大的负债人是村委会,村小学除协助村委会寄发募捐信、搞好建校宣传工作外,不需要直接外出筹款,也不用担心承包方和工人来讨债,只需安心教学,新校区落成后人住即可。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并未因建校而受到干扰。

第三期建校中,宣村农民的筹资、建造方式全部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进行,没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强制色彩。物资和资金的筹集上,以货币为主要形式;投资主体上,也不再像以往建校那样全部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主,还有从事其他行业的村民和在外工作人员,展示了在现代化进程中进行教育投入的宣村村民职业的多元化。

宣村小学自创办以来,对宣村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村不少村民运用科技带头致富,没有一个是文盲能富起来的。”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教育的发展对宣村经济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宣村村民的整体文化水平也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

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这所小学的创办使宣村从一个以文盲半文盲为主体的乡村发展为一个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者为主体的乡村,村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此外还有相当一批宣村小学毕业生进入中等甚至高等院校学习后,在城市或者地区工作。村办小学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农村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为农村自身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为高素质人才的生成奠定了基础。

众所周知,小学教育是国家的基础教育,其所培养的人才,具有很强的国家“公共产品”的属

性。国民的基本素质是国家现代化的基本标准之一,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由国家来承担这项基础教育的投入任务。但实际上在过去的30多年里,这项任务不是由国家在承担,而是由像宣村这样遍布在中国各地的无数乡村农民在承担,由农民在替政府买单。

至于为什么要由农民代替政府来承担农村的基础教育,当年的《人民日报》对此有过详细的讨论和刊载。196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以《关于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的讨论》为题,掀起农村中学如何办的“教育革命”大讨论,其中刊登了侯振民、王庆余写的《建议所有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这篇文章认为,所有(农村)公办小学教育都应该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对小学投资,或者减少小学教育投资;所有小学教师都应回到本大队工作,外县的小学教师也要回原籍县所属大队工作;工资不再由国家发给,改为大队计工分。他们认为,将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有如下好处:(1)使小学直接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2)有利于对知识分子进行改造;(3)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夺回了教育权;(4)有利于改造和监督“地、富、反、坏、右”教师;(5)可以减轻国家负担。《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了这个建议,并在编者按语中指出,这是“教育革命的方向”,是“新生事物”,号召大家参加讨论。

由《人民日报》发表,并加以按语,指明是教育革命的新方向,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实际上代表了国家的政策取向。在这5点理由中,有3点是基于阶级斗争的需要,一点是出于党对教育的领导,只有一点说到是给国家财政分忧。前面的4点理由,既可以理解为特定时代的特定情况,也可以理解为给最后一点理由做陪衬,即国家希望通过将原本应由国家承担的农村基础教育任务转由农民承担,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从宣村小学建校前的教育状况可以看出,国家财政所建立起来的公办乡村小学辐射力和容纳力有限,不能满足农村的基础教育需求。而当时国家财政力量有限,使其无力完全解决全国农村的基础教育问题。村办小学体制的建立,较为有效地弥补了农村基础教育的不足,基本解决了农村学龄儿童的受教育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村办小学体制有其历史的必要性。

但这项制度,也使农民承受了相当沉重的负担。以宣村为例,1967年,即宣村小学建立的前一年,全村年总收入为12403.39元,总支出12270.35元,全年纯收入仅133.04元。靠这点钱建小学肯定是不行的,宣村大队只有通过发动农民,另行征集和动员人力物力来建校,这笔建校费用,成为农民的直接额外负担。

学校建起来后,办公经费和粮食全部由大队提供,校舍维修费用也由大队提供;教师工资由其家庭所在的生产小队按劳力支付(插队知青的工资由大队支付),男教师每人每天10工分,女教师每人每天8工分。国家对其投入很少,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给每个民办教师每月补贴23元。这个补贴,一度是很多民办教师家庭的经济支柱。但这个数字一直到90年代货币贬值后也不曾改变。

1975年-1977年宣村扩建校舍,开办初中部,成为全乡仅有的两所拥有初中部的村办学校之一。但初中部的开办,并没有给宣村带来上级的投入。上面不给增加教师,不另外拨款,教材和备课资料由学校自备。教学质量因此受到影响,终致撤销初中部。

1987年,宣村对教室和桌椅做了翻修,耗资48702.50元(不含当年教师工资约6000元),占全年总支出(76229.65元)的63.9%。

1993年新校区建成,当年共投资136928.10元(不含当年教师工资约7500元,不含前一年和后续的投资),占全年总支出(340191.45)的40.3%。

而据张玉林教授统计,从1992年到1999年,中央财政每年对中小学教育的预算,从未超过教育总预算的0.4%。农村小学教育的投人,中央财政和农民之间竟有如此巨大的悬殊,不能不由此定论:中国自1968年以来的农村教育,是由农民承担起了农村基础教育这一“公共产品”的制造任务。

到本世纪初,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农村小学教育投入机制发生了变化,国家财政承担起了农村小学教育的投入任务,履行起了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宣村也不再给政府买“教育单”了。但是当年的村办小学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却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教育负债是最主要的遗留问题。宣村第3期建校共借了11万元贷款,月利息两分,每年需付利息24%。税费体制改革前,村委会有一定的财政收入,虽不能偿还全部贷款,但在年景好的时候,可以偿还利息;税费体制改革后,县级财政能力增强,村级财政削弱,宣村除固定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外(此款项由乡政府专户保管,村安排使用),再无其他收入,利息也无力再偿还。到目前为止,宣村因为教育投资所积欠的债务究竟有多少?笔者曾就此专门采访过相关的村委会前任和现任干部,但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欠了多少。因为近年来村委会干部更迭频繁,没有专人长期管理账务,账务混乱,错账、假账、账本遗失时有发生,无法准确统计,只知道每到年终,要账的人络绎不绝。至于当年建校所欠的贷款,银行知道现在村委会已经没有收入了,要也白要,干脆不来要了,成了呆账。

目前,国家已经负担起农村教育的投入责任,农村教育经费由中央、省、县(市)共同承担,但这只是解决了当前的农村教育支出问题,对于以前农民替国家买单所欠的基础教育债务,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现有的关于解决农村基础教育负债问题的各项政策和学术讨论都集中在解决农村小学所欠的债务方面,对于当年教育的投入机制缺乏历史的认识。在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民办小学都是像宣村这样由村委会负责学校的基础建设投入和民办教师工资,为此所积欠的债务同样数额巨大,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解决农村教育负债,必须历史地看待当年的教育投入体制,不仅解决农村小学的教育负债,也要解决农村村集体所积欠的教育债务。这不单纯是理清一笔债务并给予偿还的问题,也是对中国农民为中国农村教育做出了30多年的贡献的承认。

通过对宣村小学基础建设投入的剖析,可以看出,在当初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村办小学体制的建立,弥补了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为农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在中国,大部分乡村小学都曾在这种体制下走过相当长的路程,都曾为国家的基础教育发挥了历史作用。这种体制是以国家在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中缺位、农民给国家补位为前提而形成的。在当时来看,这是由于国家经济实力有限、政府财政支付能力不足所导致的,有其历史的必然性。目前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财政支付能力的增强,政府正式履行起了这项分内的责任,在现代化建设中扮演了应有的角色,农民的负担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减轻。但是村办小学所遗留下来的问题,也需要国家加以正视和解决。

责任编辑潘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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