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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国强种:晚清外交舞台上的伍廷芳

2009-03-11

人物 2009年2期
关键词:华工清政府华人

袁 贺

1922年6月23日,一位老人在广州去世,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发表了一份饱含悲痛之情的称颂之词:能于危疑震撼之际,泰然不易于其所守,自以与缔造民国之役,不忍见为政客武夫所败坏,故以耄耋之年,当国事犯为难无所恤,卒以身殉。让孙中山给了这么高评价的人,名叫伍廷芳。在孙中山的颂词中虽然侧重评价了伍廷芳对建立中华民国的贡献,但实际上,伍氏在晚清和民国政坛上都可以称得上是叱诧风云的大人物。这里要介绍的就是伍廷芳在晚清外交舞台上的几段演出。

待价而沽入幕李鸿章

伍廷芳,字秩庸,祖籍广东新会,1842年出生于新加坡。其父为较成功的华商,根据当时华商的传统,“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3岁时,伍廷芳随父回广州定居,准备接受中国传统教育。这一段时间,英帝国主义策动的对华第一次鸦片战争刚结束,但以广东人民为代表的抗击西方侵略者的运动从此在中国大地上风起云涌,这其中蕴藏着的民族屈辱感和国人要发愤图强的民族精神,伍廷芳自幼就很熟悉。但随着太平天国事起,伍廷芳在14岁时,就到香港一所主要以培养牧师和信奉基督教的教师、政府和商行需要的外语人才为目标的圣保罗书院求学。5年以后,伍廷芳以优异成绩毕业,就职于香港臬司(今高等法院),任翻译。港英当局的西式教育,和广东、香港独特的社会氛围,使得已经成年的伍廷芳不仅隔绝于科举制道路,而且能够反思中国积弱的原因,并为自己的前途做重新的规划。

1874年,伍廷芳告别翻译工作赴英国留学,入林肯法律学院修习法学。毕业后,伍廷芳成为英国执业律师,是华人获取此一资格的第一人。其时,晚清正开展洋务运动,有许多对外交涉事宜,却奇缺懂国际惯例和法律事务的人才。清政府驻美管理留学生委员陈兰彬和驻英公使郭嵩焘等均力邀伍廷芳加盟自己的团队,一时间,伍廷芳成为晚清驻外机构争相网罗延聘的对象,然而,伍廷芳一概拒绝。究其原因,伍廷芳是为自己的待遇和职位而考量的,他在待价而沽。

伍廷芳1877年2月离开英国,最终没有接受清政府的各路延聘,而是返回香港充任律师。当时由于各路洋人在中国境内肆意横行不法,看来伍廷芳的财路和事业将兴旺发达,然而列强官方人士面对与华人的纠纷,并不像伍廷芳想象得那样守法,而经常采用“强权即是真理”的粗暴方式,伍廷芳的理想遭到沉重打击。也恰在此时,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正急于寻找一个通晓外语又熟知西洋法律的幕僚,伍廷芳进入了他的视野。李鸿章在给总理衙门的函件中说及其遭遇到的与伍廷芳执业时碰到的类似困境时,提到了伍廷芳,他说:“近来各口交涉事件日繁一日,……泰西各国欺我不谙西律,遇事狡赖,无理取闹。折之以中国律例,则彼诿为不知,悍然不顾。思有以折服之,非得一熟谙西律之人不可,顾物色数年,未得其人。日昨津海关道黎兆棠带粤人伍廷芳来见,久闻其人熟悉西洋律例,曾在英国学馆考取上等。于其来谒,虚衷询访,俱能指陈核要。虽住香港及外国多年,尚恂恂有儒士风,绝无外洋习气,尤为难得。……此等熟谙西律之人,南北洋须酌用一二人,遇有疑难案件,俾与洋人辩论。……唯闻伍廷芳在香港作大状师,岁可得万余金,若欲留之,亦必厚其薪水。黎道曾微探其意,非每年六千金不可,为数似觉太多。”但李鸿章决意招揽伍廷芳,向总理衙门提出聘用建议,慨然表示“如承允许,其薪水一切,当会商南洋筹款给发。”李鸿章在晚清权势煊赫,这一政治平台足够高,又加上他开出的薪水相当令人满意,这显然打动了伍廷芳。1877年10月,伍廷芳应聘为李鸿章幕府,担任法律顾问。但不久,其父病故,伍廷芳按清朝律制丁忧,再返香港就业,并于1882年就任首任华人太平绅士和立法局议员,成为大英帝国怀柔华人的一面旗帜。但志在高远的伍廷芳不会挂怀这种“殊荣”,同年11月,他再次北上,投入李鸿章门下,开启了他在晚清外交舞台上的新篇章。

与日交涉初展外交才华

加入李鸿章幕府,伍廷芳的头几年只是办交涉,译法律,但1886年秋发生的长崎兵捕互斗事件给他提供了展示处理外交事务能力的第一个重要舞台。

长崎兵捕互斗事件肇因于洋务运动中海军建设中的一个失误,清政府光考虑购买船只,却没有修造船坞,结果导致中国海军有舰队却无法自我修理的恶果,遭到列强耻笑和蔑视,觊觎中国已久的日本自然是大加利用。在船坞修成之前,中国海军军舰不得不到日本进行维修。这次事件的直接诱因是,当中国到日本长崎维修舰船的水兵上街购物时,遭到日本巡捕的挑衅,发生了所谓的兵捕互斗事件。由于日本巡捕人多势众,持刀围砍,互斗的结果是中国兵死亡8人,伤22人,而日本人死2人,伤27人。本属肆意寻衅的日本人不仅不反省自己,其政府更是火上浇油,日本外相井上竟倒打一耙,恫吓清政府驻日公使,威胁说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导致“两国失和”。腐败软弱的清政府正因连年的战争而内外交困,十分担心日本借机生事,于是力主就事论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议和事务由李鸿章主持,清政府雇佣的西方律师赴日交涉,了解案情之后认为日方理亏。这显然不是日本愿意接受的结果,日本借口要中方添加新的证据,意在无限期拖延案件的审结,为日本制造侵华事端保留口实。李鸿章熟悉此种伎俩,急于结案,于是伍廷芳成为他倚重的参谋。

临危受命的伍廷芳对此局面拟出了颇具层次性的四项方略:一是要求案件由两国派员会审;其次是建议由两国外交使节或是政府来审理;再次,招请友邦谙悉多国刑事法律的大员调处;最后,如果上述方法均遭日本阻挠而告失败,则与日本断交。公平地说,伍廷芳的办案方针相当高明,他知道日本人不会接受中方聘请的西洋律师得出的结论,于是刻意引入西方列强政治势力参与调解。伍廷芳清楚地知道日本人明白曲在日方,但在当时的情势下,一方面中国虽然在国际政治中处于弱势,可日本也尚未有足够的信心立刻挑起和清政府的对抗;另一方面,如果有西方势力的卷入,那么日本凶暴野蛮的行径一旦暴露于西方列强面前,日本将在干涉中国的事务方面失去和西方势力较量的筹码。伍廷芳的方案合乎国际法律惯例,层次分明,而且能确保清政府在政治上进退有据。因此,该方案得到了李鸿章和清政府主要大员的支持。果然两个月以后,日本政府感到此案久拖不决,对日本的国际形象造成了损害,于是主动邀请德国驻日公使出面调停。1887年1月28日案件审结,具体的处理方式是:不公开谴责日本的暴行,也不作国际交往原则中应做的道歉行为,仅仅在抚恤上多出3万元钱。这种不公正的处理结果,显然为日本未来肆意侵凌中国壮了胆,但对懦弱昧暗的清政府来说,他们认为这已经顾全了自己的脸面。除开这一后果,单看伍廷芳在此案中的表现,可称顾全大局,处理有理有节,张弛有度,初步显示了作为弱国外交官的独特风采。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在战争实力和准备高于日本的情况下,清政府遭到了耻辱的失败。伍廷芳在战争中参与铁路管理,协调军需物资和兵员的运输事务,而战争结束之后,又不得不站在了耻辱议和的第一线。先是,李鸿章奉旨派张荫桓、邵友濂带国书赴日求和,伍廷芳以候补道派充头等参赞。1895年1月29日中国代表团抵达长崎,日内阁大臣伊藤博文、外相陆奥宗光接洽,但日方以张、邵不是全权代表为由,拒绝谈判,不仅如此,还蛮横地拒绝中方代表团密码发电与国内联系,中国代表团陷入困境。这期间,伍廷芳有机会得到两次和伊藤博文私下面谈的机会,终于探听到了日本的真实意图和议和目标,伊藤博文几乎明确地给出了日本索要的价码:他们要求以李鸿章作为双方谈判的全权代表,并要求割地赔款。伍廷芳终于弄清了日本羞辱中国使团的主要原因,并把他探听到的情报如实上报给了清政府。最终,清政府特派李鸿章为拥有割地赔款权力的全权代表,赴日谈判。

虽然对中国人来说,《马关条约》实在是丧权辱国,但在当时的条件下,清政府缺少和日本帝国主义讨价还价的基本条件,签署这一条约几乎不可避免。然而,伍廷芳在李鸿章谈判完成之后,还得痛苦而难堪地以二品顶戴候选道头衔充当换约大臣。在换约结束后,由于日本割占辽东半岛侵害了俄国的利益,引发了三国干预,日本被迫归还中国辽东半岛,但要以多赔3000万两白银作为补偿。在这次补偿谈判中,日本人又耍了一个阴谋,意图违反已经议成的《马关条约》,要求攫取更多的权益和降低日货的关税。在当时盛宣怀曾有一个设想,准备中外统一税率,而对华商减税二成。伍廷芳机警地看到了其中的危险,因为列强已经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如果盛宣怀的意见付诸实施,则必然给列强以共享的借口。伍廷芳提议盛氏建议的后一部分以政府补贴的方式实行,尽可能地维护了中国的权益。

晚清政府对日外交几乎无足称道,但伍廷芳作为其中的参与者,平心而论,他的个人表现应该是可圈可点的。尽管他不可能扭转清政府屈辱的外交颓势,但他个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地维护了中方的权益。虽然,后世学者对日本开放的秘密档案的研究显示,伍廷芳后来为了帮助他的恩主李鸿章进行国内政治斗争,一度试图借重日本势力。这种行为严重乖违国格,有失体统,有人认为他的政治大局观大可质疑,但这无损于他作为法学专门人才在外交实务中的敏锐和爱国。而这也正是他后来被清政府委派负责处理对美外交事务的主要原因。

据理力争 维护在美华人权益

1896年11月,在对日外交舞台上的表现深获清政府认可的伍廷芳受命充任驻美、西、秘国公使,次年4月抵美。伍廷芳此行任务非常明确,那就是“使命所重,首在保护华工”。

今日以自由人权的守护神自居的美国,当时对华工问题的处理,那真可称得上是其人权史上最黑暗的面相之一部分。华工成为美国历史的一个问题,还得从华侨迁居美国的历史说起。有据可查的记录显示,华人最早进入美国大约在18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中期,由于美国加州发现金矿,以及美国内战以后劳动力短缺,需要廉价劳工,大批华人开始进入美国,为美国矿业开发以及修建横贯美国东西海岸的大铁路作出了贡献。起初,由于华工吃苦耐劳,温顺和善,美国人对中国人的印象相当好。但随着欧美各族裔纷纷涌入美国淘金,美国这片新大陆的劳工数量日益饱和,这时,和顺的华工开始成为美国白人从政府到民间排斥的主要对象。美国许多州的极端主义的白人以洗劫财物、焚烧房屋,甚至屠戮华人的方式掀起了一波波排华浪潮。由于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华人在美的悲惨命运更是雪上加霜。我们可以从1870年间,内华达州州长佛里得崔克的一段涉及白人暴徒殴打华工案件的表态看出当时在美华人的景况:“不能在警察法庭由被选的法官将殴打中国人的暴徒定罪,因为暴徒及其亲友握有选票,而中国人没有,也不能投票。”官方的态度尚且如此,美国迫害、排斥华工的浪潮自然是一波接着一波,而且从规模的扩张到伤害程度上也是愈演愈烈。

清政府从1880年代开始关注在美华工的悲惨命运。1880年10月,美国科罗拉多州发生一起1000多名白人围攻、劫掠华人的暴行,并打死一名华人。当时清政府驻美官员陈兰彬下令旧金山领事调查真相,并向美国国务院提出挖告。结果直到年底,美国政府方面居然表示,政府从不对地方政府和个人的行动负责。这种赤裸地纵容迫害在美华人的政策指向在1882年达到了顶峰,这一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令世界人权史蒙羞的第一部排华法案《1882年限制法案》,以法律的方式禁止华人移民美国,并为美国以国家动员的方式迫害华人大开绿灯。1892年5月,美国国会再次通过基利提出的《禁止华人来美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现存任何禁止、限制华人或华裔入境的法律在未来十年继续有效。任何华人或华裔被法律认定其居留美国为非法者,即被认为是非法居留。华人非法居留将被判一年以内的劳役,事后解送出美国国境。拒绝任何没有居留权的华人申请人身保护。”法令还要求,此法施行后一年内,一切准许居留的华工应向所在区申请居留证,无证华工将被视为非法居留。作为美国的邦交国,美国国会居然会通过这种特定的歧视性法案,严重违背国际公约的精神,清政府不得不进行交涉,然而结果相当不理想。

伍廷芳就是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出使美国,继续与美国方面交涉华工保护的问题。伍廷芳刚到美国不久,1897年新泽西州发生华人遭白人暴徒凌辱的事件,当地政府照例不予理睬。伍廷芳得知后,当即照会美国外交部,他在照会中指出“地方官有意纵容匪徒殃害华民,殊与条约(指1894年中美双方签订的同意节制中国劳工进入美国的条约,俗称“华工条约”)之旨有悖,即于贵国律例亦不相符。”伍廷芳真正指出了要害,该事件违反了美国自身的法律。在伍廷芳的干预下,最终这件事得到了解决。这类成功的例子实属罕见,但是伍廷芳一直没有放弃,他为了中国人的利益继续努力。

排华浪潮并没有被遏止。不仅华工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连清政府的驻美官员都受到白人种族主义者的羞辱,伍廷芳自己都两次遭遇这个问题,警察并不制止。伍廷芳十分气愤,1898年9月,他照会美国外交部,指出纽约作为美国第一都会,发生这种不文明事情,真是“贻笑大方”,有损“文明之国”之名声,他要求美国不得纵容其公民肆意骚扰华人。美方阳奉阴违,放任美国暴徒羞辱中方官员的事态继续发展。

不仅华工、中方官员遭到暴徒侵犯,就是“华工条约”许可保护的中方学生、商人也一样遭到美方的滋扰欺凌。美国官方对“学生”一词严加限定;另一方面,在执行过程中,美国移民局官员设置种种障碍,阻止敢于到美国求学的中国人入境或居留。一个可笑的例子是在1901年,一名叫叶华(音译)的中国学生在旧金山被拒绝入境,理由是他的英语不好(一说是嫌他太年轻)。伍廷芳为此照会美国总统和外交部,事情拖了3个月,最终没能得到解决,叶华被遣返。就是后来在中国声名显赫的孔祥熙也一度遭遇这种对待,1901年9月,孔氏在美国教会办的华北大学堂教习迈拿的陪同下抵达旧金山,也被以护照不合格为由,拒绝入境。伍廷芳再次与美国当局反复交涉,最后,直到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具结担保,中国政府补发所谓“合格护照”后,孔祥熙才最终得以入境。而华商在美国的处境也不比这好。华商谭金培、黄信全在墨西哥经商多年,1899年2月他们持美国领事馆签发的护照进入美国,结果被拒绝,理由十分荒唐,竟然是他们的手太粗糙,不像经商的人!不仅如此,美方还将二人拘押监禁直到同年8月才释放,递解出境。

在美国从官方到民间歧视迫害华人的浪潮中,上述荒唐的事情数不胜数。作为中方驻美使节的伍廷芳忍无可忍,他认为作为主权国签订的条约,应该具有庄严的约束力、合法性效率,双方应对等执行,不得单方面肆意扭曲,乃至公然违反条约规定。1901年12月,他照会美国外交部指出:两国立约通商,是照约进行的。官员、学生、商务人员,按条约应该受到切实保护。可是美国方面百般刁难,乃至公然违约,实在是“既背约章,又乖公议,殊非交际之道。”他愤怒地指出“以素号文明之国,而此损碍声名之事,窃为贵国不取!”

伍廷芳的照会义正词严,而事实证明,帝国主义为了自己的利益,实际上并不在乎自己的脸面,既不要道义,也不会讲什么人权,伍廷芳的努力收效甚微。根据中美签订的条约,美国限制华人入境、居留的条款只限于美国本土,而不涉及其属地。但随着美国逐步摆脱其孤立主义政策,而迈向帝国主义之时,开始公然违约。夏威夷从18世纪初开始一直是华人登陆美洲的重要地点,而且华人和土著相处无碍,从来没有什么签证纠纷。1898年夏天,美国吞并了夏威夷,同年7月,美国国会即通过排华法案,不允许华人通过夏威夷进入美国,即便早就定居夏威夷的华人也必须在限期之内重新领取证件。而且,这一法令只针对华人,而不针对其他亚洲国家的移民。这种公然的歧视,极大地伤害了伍廷芳的民族自尊心,他向当时的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发出知会表示抗议:“在夏威夷岛只排斥华人,是在全世界人心目中贬低整个中华民族。在并无歧视任何其他亚洲民族的立法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但一贯我行我素的美国政府对此不予理睬,海约翰还公然告知伍廷芳,这就是美国的立场!虽然木已成舟,但伍廷芳没有放弃,他又知会美国总统,请求他组织一个委员会调查排华法对中美关系的影响,但美国政府根本不予理睬!

中国人移居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南亚各国的历史,远比美国自己的历史更悠久。但随着1898年美西战争结束,美国托管了菲律宾后,美军统帅奥蒂斯竟然发布命令不许华人进入菲律宾。且不说美国在菲律宾排华的行为多么可笑,单就奥蒂斯的行为而言,也显然不符合国际惯例。伍廷芳当然义愤填膺,1899年2月,他知会美国政府表示抗议,但得到的答复居然是“美国政府并不知情”这样的蒙起眼睛哄鼻子的搪塞之词。直到同年8月,中国驻菲律宾总领事向美国政府通报排华法在菲律宾实施的违法情况,美国才勉强承认事实。既然如此,伍廷芳随即于9月12日向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他依据美国政府历史上颁布的法令,指出了美国在托管地实施排华法违反美国法律,而且作为一个军人,奥蒂斯擅自推行违背美国法令的行为是可质疑的。这一次,伍廷芳以其精湛的法学知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美国哑口无言,美政府被迫于12月通知伍廷芳:美国已经指示奥蒂斯,不许违反条约精神;奥蒂斯也注意到了中方的质疑。菲律宾华人的处境由此得到保障,而这显然和伍廷芳执著的努力有关。1901年底,美国议员卡恩再次提出新的排华法案,伍廷芳也再次提出抗议进行交涉,他逐一批驳了该法案罗列的排华理由。遗憾的是,1902年4月美国政府再次通过了该法案。这次交涉的失败,深深地刺激了伍廷芳,他最终知道,依靠法律保护华人将是不可能的,而必须寻求新的办法。今天我们都知道,根本的办法当然是中国能强大起来。

虽然伍廷芳保护华工和华人的努力大多以失败告终,但也并不是全无成果。在充任公使期间,他处理了不计其数的涉华案件,每一件他都“无不抗辞力辩,笔舌并争,期间因驳论而挽回者,殊不乏人,因其口供不符,原船拨回者,亦所恒有。”通过伍廷芳坚持不懈的抗争,特别是他在媒体上的持续呼吁,打动了不少美国有良知者,美国的排华浪潮逐步遭到舆论正义的压力,这种压力最终传递到了华盛顿,中美侨务问题逐步朝好的方向发展。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和伍廷芳的努力有关系,“正是他像牛虻一样,以抗议叮住不放,”柯立芝评论道,“伍廷芳公使的卓越人格加速了一个新的反排斥运动。中国有些有学问有价值的人在华盛顿,但是从没有一个能够以他自己的理由硬碰西方的外交官和用他自己的武器打击他们。罗斯福总统和海约翰国务卿首次答应伍廷芳公使进行讨论——为了相互和国际的利益,而不是局部的和阶级的激动。”

这一评论再生动不过地显示了伍廷芳在一个孱弱的中国时代,在奉行丛林法则的国际外交舞台上展示出了多么独特的魅力,他在很大限度上维护了在美华人的权益,为他们在美地位的逐步提升做出了多大的贡献!

高瞻远瞩 首倡门户开放

伍廷芳就任驻美公使期间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华工,但伍氏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这一琐碎的事务。在出使美国后,伍廷芳对美国的了解逐步加深,意识到美国和日俄等强权国家有区别,他逐步将美国与英国同等对待,认为中国可以指望得到英美的帮助,从而制衡俄、法、日等国对中国的蚕食。而要达到此一目标,必须把美国更深地拉进中国事务,为此,他开始构思在中国实行“门户开放”的政策。

1898年2月,伍廷芳向清政府呈递了《请变通成法折》,表达了他依据世界大势的发展而提出的主动应变的“门户开放”观。奏折中说,通过和美国、英国互相贸易的办法可以促成均势,有利于中国自身的繁荣。他把美国描述成列强中最恭顺的国家,如果能善加利用,完全可能起到远交近攻的外交效果。他在奏折中提议“全国开放,重门洞开,示人以无可欲——欲国一劳永逸之谋,则莫如开诚布公之策。”并为此一方略描绘了美好的图景,“如此,则中国政令一新,方图自强。”伍廷芳的见解一举突破了过去清政府在对外交往中屡屡失败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老方略,无异于为正在为列强即将把中国“瓜分豆剖”而担忧的清政府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晚清政府仿佛看到了挽救自己的曙光,清政府颇为心动。按照伍廷芳的“门户开放”设想,如果中国要实行门户开放政策,需要做到这样几点:中国要收回治外法权;通商部分要加重关税;门户开放的各方应实行互利互惠的政策。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翌年,美国正式提出了门户开放宣言,并正式要求清政府实施门户开放政策。伍廷芳当然极力赞成,他以为美国将如他所信任的那样,是一个守法守约的国家——毕竟,伍廷芳在与美国的侨务交涉中,并不乏依照美国法律交涉成功的先例。

历史已经告诉了我们结果,伍廷芳为中国未来进行的规划完全落空。伍廷芳是历史上最早提出“门户开放”政策的外交家,我们认为他的设想并没有错误,而且称得上是高瞻远瞩。如果说伍廷芳的这一设想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是时代的局限。在那个时代,伍廷芳没能认识到帝国主义列强贪婪的本质,也不明白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的规则是“强权即是真理”,实行的是丛林法则。换言之,弱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在根本意义上,是没有发言权的。要利用列强之间的相互制衡,谋求自己的发展,这种策略如果确实可行,那也需要一个前提,即该国自身也必须具备相当的实力。否则,任何相关的计谋,都一定是与虎谋皮。

晚清政府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它的末日。伍廷芳经过斟酌,也认识到辛亥革命将是改变中国命运的一次转机,他最终投入了革命的怀抱,并成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第一任司法总长,为建设中国人的共和国贡献了他的余生。伍廷芳为晚清政府服务的历史,一点也没有玷污他辉煌的一生,相反,作为一个弱国的外交家,在国际舞台上,他充分地展示了他强韧的爱国情操,维护了中国人的尊严,表现了中国外交官独特的人格魅力和高瞻远瞩的眼光。这一切我们理当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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