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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代考赋制度的变迁

2009-03-10李新宇

文学评论 2009年1期
关键词:科举制度

李新宇

内容提要元代科举考试经历了戊戌选试、延祜开科、至元废科、至正复科的曲折历程,而考赋制度的“变律为古”与此相应,经历了由论争到确立的发展过程。由此探讨元代考赋制度形成之原因,既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及统治者的倡导有关,又维系于长期的经义与词赋的论争。而从考赋制度看元赋创作,又可见其“祖骚宗汉”之写作范式与批评思想的完成,标示出元赋在整个辞赋发展史上的地位。

近些年来,关于元代科举考赋的研究逐渐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如黄仁生《论元代科举与辞赋》“联系元代科举制度行废的背景来考察元代赋学的发展态势,兼顾选士考试的导向和文学自身规律的作用,对元代赋风的转变和元后期赋学的繁荣概貌及其复杂内涵作初步的综合性论述”。本文则从元代考赋制度的论争与确立、形成原因、对元赋创作的影响等方面来探讨元代考赋制度的变迁,即从不同角度将这一论题引向深入。元代的考赋制度与赋创作在整个赋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元代一方面继承唐、宋、金三朝省试大科考赋之制,在元中叶以后恢复考赋制度;另一方面又终结考赋制度,因为继元以后,明代不行考赋,清代虽于特科之“博学鸿词”与翰林院馆试行考赋制度,然常科之举人、进士系的乡、会、殿试均不考赋。而且元代考赋“变律为古”(李调元(《赋话》),成为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以古赋取士的时代,并直接影响元赋的创作与批评,即祖骚宗汉的创作范式与理论。而讨论这一现象的形成,首先应考察元代科举与考赋的论争,以及戊戌选试、延祜开科、至元废科、至正复科“三立一破”的科举政策。

一元代考赋制度的论争与确立

元代有关考赋的论争及其制度的确立,经历了曲折而漫长的过程,其对前朝制度的承变与赋体演变,都产生极大的影响。清人汤稼堂在《律赋衡裁·例言》中曾追述科考“律赋体”历史时说:“唐代举进士……杂文则诗一赋一及论赞诸体也。……天宝十三载以后,制科取士,亦兼诗赋命题。赋皆拘限声律,率以八韵,间以三韵至七韵者。自五代迄两宋,选举相承。金起北陲,亦沿厥制。迨元人易以古赋,而律赋寝微。”这段话对唐、宋、金、元四朝考赋制度的交待简白扼要,但仅就考试赋体立论,而对元人为何将考试赋体更以“古赋”,鲜有论及。而今人马积高先生从元代三派势力,即实学派、理学派与文士派的论争来讨论这一问题,较前贤多有进益,然也多基于制度的层面,未能深入于文(赋)体的探究。所以从制度到赋体的变迁来看,考察元人考赋问题,还应当着眼于元代有关科举制度与考试文体的双重论争。

首先是有关科举考试制度的行废问题,这是唯独元朝才有的论争。因为自隋朝诏下科举令到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历时一千三百余年,其间虽有制度的改变,如宋徽宗朝学校“三合法”对科制的冲击,但却没有任何势力能够废止这一制度。而元朝立国多年,科举却久议不行,当与元朝早期统治者尚武功而轻文治、重实学而黜浮词的思想有关。以元世祖一代为例,世祖忽必烈在潜邸时,汉人谋士如刘秉忠就上书认为宜“开选择才”(《元史·刘秉忠传》),世祖即位后,郝经亦曾上《立政议》也提出恢复科举选士,然而事实是“世祖至元初年,有旨命丞相史天泽条具当行大事,尝及科举,而果未行”(《元史·选举志》)。到世祖至元四年九月,“王鹗请立选举法,有旨令议举行,有司难之,事遂寝”(《元史·世祖本纪》)。继此之后,至元五年、八年、十一年、十二年,都有廷议科举事。到至元十六年南宋灭亡,元朝一统后,又于至元二十一年九月,由和礼霍孙与留梦炎建行科举,帝诏中枢省议,结果和礼霍孙被罢相;稍后“许衡亦议学校科举之法,罢诗赋,重经学,定为新制。事虽未及行,而选举之制已立”(《元史·选举志》);至元三十年,王恽再上(《论政事书》,又一次提出开科取士建议,依旧未果。究其原因,中枢权要多持反对意见,固然重要,但元世祖的态度应起主导作用。如《元史·董文忠传》记载有这样一件事:至元八年,“侍讲学士徒单公履欲奏行贡举,知帝于释氏重教而轻禅,乃言儒亦有之,科举类教,道学类禅。帝怒,召姚枢、许衡与宰臣廷辩。(董)文忠自外入,帝曰:‘汝日诵《四书》,亦道学者。文忠对曰:‘陛下每言:士不治经讲孔孟之道而为诗赋,何关修身,何益治国!由是海内之士,稍知从事实学。臣今所诵,皆孔孟之言,焉知所谓道学!而俗儒守亡国佘习,欲行其说,故以是上惑圣听,恐非陛下教人修身治国之意也。事遂止”。可见皇帝与众臣重道学而轻科举的思想。世祖以后,如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曾议行科举,所谓“贡举盖倡于草昧,条于至元,议于大德”。武宗朝也对科考事进行过朝议,如《元史纪事本末》卷八引仁宗朝中书省上书就提到:“科举事,世祖朝屡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到了仁宗皇庆二年十一月冬,中书省上书议“取士之法”,倡经学,黜诗赋,即“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元史纪事本末》卷八)。虽此议亦未行,但为仁宗“延祜开科”并使元朝进入科举正轨,奠定了基础。

其二是关于科举考试的内容问题,即考经义与诗赋的论争,而在某种意义这一论争也正是前一个问题的焦点。经义与诗赋的矛盾及争论,在“以文取士”的科举考试制度内,由来已久,也有各种平衡调协之法。如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二十七云:“唐试士初重策,兼重经,后乃腑重诗赋。中叶后……士益竞趋名场,殚工韵律。”经、赋之争,也自中唐开始。到了宋代,这一争论尤为激烈。如宋初隐士何群上言:“文辞中害道者莫甚于赋,请罢去。”当“群闻其说不行,乃恸哭,取平生所为赋八百余篇焚之”。(《宋史·隐逸传》)。真宗时河阳节度判官张之白则主张科考要“责治道之大体,舍声病之小疵”。到了神宗熙宁间,王安石变法,强调“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乞改科条制劄子》),于是科场罢黜诗赋达十五年之久。对此也有人提出质疑,如苏轼就认为:“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议学校贡举状》)结果是“元祐”、“建炎”分设“经义进士”与“诗赋进士”作为调和。有金一代,略有变化。海陵王完颜亮天德三年(1151),南北两选合并为一,采取废止经义,专以词赋取士的科考办法,虽然世宗大定二十八年(1188)恢复经义考试,但终金一世科考仍以词赋为主。尽管三朝经、赋冲突不断,然仅限于考试内容的罢、复,并未牵涉到考试赋体的选择。

到了元代,儒臣集团内部分为文学派与理学派,对“考赋与否”的论争基本还是承续前人的经义与诗赋之辨。比如世祖至元五年末到至元八年初,文学派代表王恽供职御史台,极力赞成以词赋为主的科举,连上《请举行科举状》、《论科举事宜状》、《论明经保举等科目状》三篇奏状论列科举事宜,并建议仍仿宋制,由礼部拟定分经义、

词赋两科取士。而当礼部议案遭到尚书省反对时,王恽首先诘问“何独词赋无益于学者治道哉”?而反对考词赋者声势尤盛,如至元十二年杨恭懿针对徒单公履上书建议科考词赋,而持异议云:“三.代以德行六艺宾兴贤能,汉举孝廉兼策经术,魏晋尚文辞,而经术犹未之遗。隋炀始专赋诗,唐因之,使自投牒,贡举之法遂息。虽有明经,止于记诵。宋仁宗始试经义,亦令典矣。哲宗复赋诗,辽金循习。将救斯弊,惟如明诏尝曰:‘士不治经学孔孟之道,日为赋诗空文,斯言足立万世治安之本。”(姚燧《领太史院事杨公神道碑》)虽振振有词,但仍未超出前人的言述范围。所以元代解决经、赋的新义,不在论争本身,而在仁宗“延祜开科”时的新举措,就是在汉人、南人三场试中加“古赋”一项,用考试赋体“变律为古”的方法调和历时甚久的经义、词赋之争。这就有必要对元代考赋制度的停复与沿革作一回顾。

早在与南宋政权对峙时的元太宗窝阔台,即于丁酉年(1237)宣布举行“戊戌选试”。在选试诏中,规定考试“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庙学典礼》卷一《选试儒人免差》),其制基本沿用金源之法,表现出对词赋文辞的重视。可是戊戌选试并未成为常制,因为在当时科举制度“对于大蒙古国的结构模式,完全是一种异己元素。/……它的失败就是必然的”。而从戊戌选试到延祐开科,其间七十余年科举基本处于停废状态,所以元代真正实施科举考试,乃是延祐开科。仁宗在皇庆二年重开科举诏中特别强调是“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元史·选举志》),其主张明显是重经义而轻词赋的。依据诏书,朝臣所议是“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同前),结果仁宗取其废律赋的主张,但并不专以“明经”取士,而是兼取当时文学派人士的意见,改为汉人、南人考“古赋”一场,以协调经义与词赋的冲突。就考赋而言,延祜开科并考古赋之举措实行的并不顺畅,英宗时彻里帖木儿就坚决反对贡举,特别是到惠宗初,丞相伯颜因反对汉人人中枢,亦反对科举,以致“至元元年十一月,诏罢科举”,史称“至元废科”。科举一废,考赋自然中断。到了至正元年(1341),脱脱秉政后宣布伯颜废科是“变乱祖宗成宪”(《元史·顺帝本纪》),于是“诏复行科举”。而至正复科以后,制定复古政策,经、论“兼用古注疏”,“参用古体”(同前),考赋沿用“崇雅黜浮,变律为古”(祝尧(《古赋辩体》卷七《唐体序》)的政策。至此,不仅元人以“古赋”取士成为定制,而且辞赋创作的复古之风亦呈盛况。而围绕科举考赋的指挥棒,出现的(《古赋准绳》(虞廷硕)、《古赋题》(无名氏)、《古赋辨体》(祝尧)、《楚汉正声》(吴莱)、《新刊类编历举三场文选》(刘仁初)、《元大科三场文选》(周勇)、《丽则遗音》《铁崖赋稿》(杨维桢)等,或总集,或专集,或选集,多缘应制,惟“古”是尚成为一时风习。

二元代考赋制度形成的原因

从上述的长期争论及结果来看,除元廷统治者发生由反对科举到恢复科举的转变外,文学派与理学派在“复科考赋”上的矛盾也很突出,然两派争论的焦点,则在于“赋以载道”还是“赋以害道”,所以到了元仁宗秉政后,以“是否考赋”为核心的复科论争终于有了结果。为调解两派之间的矛盾,仁宗朝决定按理学派建议科考以四书为准,同时采纳文学派建议二场考赋,最终以科考标准“一祖程朱”和科考词赋“变律为古”的形式加以解决。其实,有元一代也始终处在一种融合与调和当中,因为元朝并不具备根深蒂固的文化观念,所以对外界事务往往表现出开放式的兼收并蓄,尤其是元代前期的无为而治更多时候是出于形势所迫。在考赋与否这个问题上,元廷的统治者们长期摇摆不定,最终选择“文统”与“道统”相结合的发展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是科举恢复与否的决定性因素。科举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选拔官吏的用人制度,直接与政权建设相联系,所以注重“根脚”出身的元蒙统治者不会轻易地接受这项异族入仕的制度。到延祐恢复科举以前,元代统治历经太祖成吉思汗、太宗窝阔台、定宗贵由、宪宗蒙哥、世祖忽必烈、成宗铁穆耳、武宗海山七位皇帝。其中漠北四汗尚在国家初创阶段,故皆崇尚武功,成宗、武宗在继承大位之前也有西北抚军的经历,可以说他们都是倚仗以蒙古族为主的军事力量来巩固皇位、稳定统治的,故对汉人以经义、诗赋为主的科举制度选拔人才进入中枢机构多持排斥态度。他们对科举功用的理解是带有民族和阶级的局限性的,这也决定太宗时的“戊戌选试”仅是沿袭前朝,并无实质意义。世祖忽必烈在潜邸时曾经大量启用汉人儒生,但是经过“李璮之乱”与“理财问题”以后,他对儒生逐渐疏离。特别是对儒生“日为诗赋空文”深怀不满,在他眼中崇尚诗赋科举的宋、金不堪一击。这些宋廷文士出身的官僚当“北兵渡江”之时,其表现是“举朝相顾失色”、“台谏哭声震天”,故不可倚重。明人胡应麟说:“诗文固系世运,然大概自其创业主君”(《诗薮·内编》卷二)。忽必烈对科举不支持的态度,正是元代前期考赋不行于世的要因。

从延祐开科到至正复科,才确立元代的考赋制度,而这一制度的形成,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仁宗自幼的环境迥然于他的祖父兄长。他在登基前长期居住在汉地,身边常年有侍讲儒臣相伴左右,如秋谷先生李孟长期担任元仁宗的老师,并且“常单骑以从,……诚节如一,左右化宣,皆有儒雅风”(《元史·李孟传》),这使仁宗深受儒学影响,主观上就存有“崇文右儒”的愿望。但是,延祜复科、二场考赋并不仅仅因为元仁宗本人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和汉文化背景,而是同当时的政治情况息息相关。据史料记载,仁宗的帝位并非来得那么顺理成章,而是迫于兄长武宗掌握军事力量而将已经到手的帝位交出。元武宗早逝,虽将帝位传于仁宗,但约定“自是兄弟叔侄,世世相承”(《元史·康里脱脱传》)。而仁宗本人并不想把获之不易的帝位再传给侄子,所以他最大限度地拉拢各派力量,甚至纵容太后答己和铁木迭儿乱政,联合他们达到胁迫和世璇(武宗子)离京就藩,改立自己儿子硕德八剌的目的。仁宗是依靠儒臣而登大位,而且也没有成宗、武宗抚军西北的经历,所以他只能更多地依靠南方的儒臣集团,而不是北方的军队。可以说,恢复科举选拔儒士进入国家权力机关,使更多的士人充满希望和感激之情,是他巩固帝位、禅位己子计划的一部分。

延祜开科的考试科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仁宗内阁所倚仗的儒臣集团分为理学派和文学派,理学派反对科举以词赋为科目,文学派赞成科举以词赋为科目。而开科取士就是为笼络他们,所以各方的利益主张均要考虑,这也是仁宗以科考标准“祖拟程朱”和科考词赋“变律为古”的方式调和、化解两派争论的原因。因为,延祐复科

本身就是文学派的胜利,文学派在经过长期斗争后终于为其争取到通过科考进入仕途的权利。但是,复科后的考试却是以程朱理学为评判标准,在这一点上理学派又占有绝对的上风。单就二场考赋一科而言,无论是赋题、还是赋作都带有浓厚的理学色彩,可见这时理学已经深入人心。而在考赋的形式上却“变律为古”,使作赋者不必拘泥于声病,有更多的驰骋空间,这又是文学派所擅长的。在兼顾理学派与文学派、汉人和南人利益的同时,当然更要考虑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利益。首先,仁宗在官僚任职体系中保存出职宿卫、胥吏的传统用人格局。如朱德润在延祐复科后记录说:“凡人官者,首以宿卫近侍,次以吏业循资,盖近侍多世勋子孙,吏业多省台旧典。自此或以科举,或以保荐,内则省台院部,外则路府州县。”其次,科举考试也对“国族”给予许多优惠政策,如不仅开科取士分左、右两榜,在右榜应试科目中去除蒙古、色目人不擅长的词赋一科,而且规定“或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元史·选举志》)。另外,当时只有右榜第一名才能算作真正的状元,时人有“唯蒙古生得为状元,尊国人也”的说法。

既然延开科是经过长期论争,调节各派利益关系、思想冲突后所做出的决定,那么考赋制度的恢复是否仅是仁宗调协理学派与文学的策略?其间是否还有更为深广的文化内涵?答案是肯定的。我们认为,在仁宗实施考赋制度过程中,特别是“以古变律”政策,其与元廷统治思想与政治主张是相符的。胪述其要,略有三端:

一日“汉化”。元朝统治者以草原游牧民族的铁蹄攻城略地、占领中原以后,与历史上其它时期的异族统治者一样,很快意识到“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之”的道理,即主动接受汉文化的影响,实行以汉治汉、以礼治国的方针。早在元太宗时,耶律楚材就依据汉族古制“定立朝仪”,于是皇族与百官始有“降升分上下,进退有低昂”的列班朝拜礼仪。世祖至元八年,忽必烈采纳汉臣刘秉忠建议,建国号“大元”,取义《易经》“乾元”,并在《即位诏》中表示要改变元廷“武功迭兴,文治多缺”(《元史·世祖本纪》)的局面,实施以汉礼治国。继此,元人在冕服、仪卫、帐幕、婚姻、车舆、鞍辔等方面均参汉族古制,并形成“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的统治思想。出于这种考虑,元朝前期久议未决的科举考试以及考赋制度,实质只是汉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发展到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的元仁宗时期,由于他对汉文化更为全面的理解,才深知“科举为老英雄之术”的道理。恢复科举不仅可以使大多数试子自己构筑起那近似虚妄的人生梦想,进而拥护、臣服当政者的统治,而且还可以使他们专注于诗赋词章、经史注疏而无心旁骛,.而不诋毁、破坏当权者的统治,有利于政权的稳固。恰在这时伯铁木儿进奏:“今以季劳用人,何由得才?古有科举之法。先朝尝欲举行而未果。今宜以时述祖训以开贤路。”更为仁宗在祖训故典中找到恢复科举制度的理论支持,使得延祐开科水到渠成。而考赋用“古体”,内容取“经义”,也正是其倡导教化的一大举措。

二日“怀柔”。这与汉化思想相关。这里主要指的是元统治者对汉人、南人的怀柔政策。如果说在元朝前期统治对汉人特别是南人(南宋统治区的汉人)采取严厉打压和部分怀柔的政策,那么到元仁宗的时代,不仅大一统政治早已完成,大一统文化也由汉族文臣协助构建,所以科举考文(包括策、论、经义),在汉人、南人科试中恢复考赋,都是这一政策的体现。从现存元代科举考赋的应试者的籍贯来说,其中绝大多数分布在江浙、江西、大都、湖广、河南等地。据《元史·选举志》所载数字统计,当时元廷乡试共设考场十七处,录取定额300人,其中举人分配名额是:江浙43人、大都35人、江西31人、湖广28人、河南26人,分别占据录取数额的前五位。由于江南分配名额数多,所以每科应试人数尤多,江浙一省的南人每科赴试者多达三、四千,江西每科就乡试者亦数千人之伙。由此数字,我们已可见科举对南方汉人的倾斜,这一政策不仅导致考赋制度的形成,而且也促进元代赋风的改变,即由早期汉族文士的“骚怨”转向功利性的赋创作。

三日“颂圣”。在古代传统文类中,赋体特别是古赋体是具有“颂赞”之功用,这也是作为异族统治者的元朝皇帝所需要和提倡的。早在汉代,赋与颂即可互称,而赋的功能,诚如班固《两都赋序》所说:“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而在汉代的“献赋”与唐宋的“考赋”的创作中,虽然可以看到赋的“风人之旨”明显被“曲终奏雅”所掩压,但毕竟还保留着寓“讽”于“劝”的内在精神。可是到了作为异族的元朝统治,更需要的是在政权正宗之上确立文化正统,所以只提倡“歌功颂德”的载道精神,而反对“微言讥刺”的春秋笔法。其中如黄文仲《大都赋》对元人一统的讴歌,郝经《虎文龙马赋》对皇元超越汉唐盛世的赞美,欧阳玄《辟雍赋》对元朝文治的颂扬,赋的结尾无不以“颂圣”收束,连“曲终奏雅”也被扬弃。无独有偶,这种创作现象到清代翰林院馆臣的笔下,再次得以发扬,宫廷赋完全成为颂圣的工具。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元代考赋用古体,以淡褪赋的声律浮词,以强化其教化与颂德的功用。

三考赋制度对元赋创作的影响

文学史发展到元、明时代,出现一个以“辨体”为理论指导的文学复古思潮。考述其理论撰著,如元人祝尧的《古赋辨体》、吴讷的《文章辨体》、徐师曾的《文体明辨》、许学夷的《诗源辨体》等,而落实到辞赋创作领域,就是祝尧在《古赋辨体》中倡导的“祖骚宗汉”的赋学观。而这一理论的形成及其对元赋创作的总结与指导,又是与元代考赋紧密联系的。

自从唐代进士科取士,杂文用甲(律)赋,才开始有古体赋与律(近)体赋的区别,清人所言“古赋之名始于唐,所以别乎律也,犹之今人以八股为时文,以传记为古文之意”(林联桂《见星庐赋话》),是符合史实的。在唐代,因科举考律赋引起的论争,主要在“丽淫”、“丽则”和“侈靡”、“致用”之间。到宋代,人们在反思考赋制度的同时,赋创作又向两方面延展:一是传承唐人考律之旧,但对律赋创作更重学识,并以经义思想充实其内涵;二是游离科举,以文为赋,即创作新文赋以寻求变革之路。如前所述,无论唐人对律赋创作方法、还是宋代持续甚久的“经义”与“诗赋”之争,多局限于考赋制度的利弊问题,并未涉及辞赋艺术史论的探寻。这种现象到元仁宗“延祜设科,以古赋命题”(吴讷《文章辨体》),即由,“元人变律为古”(李调元《赋话》卷六)的创作引发,开始对唐宋两朝辞赋创作进行反省与改变,其突出的表现就是弃“律”纠“文”,祖骚宗汉,以“古”为尊。如祝尧《古赋辨体》卷三云:“古今言赋,自骚之外,咸以两汉为古,已非魏晋以还所及。心乎古赋者,诚当祖骚而宗汉,去其

所以淫而取其所以则可也。”可以说,元赋的复古是整个辞赋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的转折,而将复古纳入考赋制度,尤为此转变之结穴。

首先,古赋体的经义化,是元人考赋制度的产物,并影响到当时赋风以古赋之“情”与经义之“理”相融相契的审美风尚。

在元代以前,古赋与律赋一个重要的区分,就是文人赋与应制赋的不同,前者较少制度的拘束而可以充分展示个人情感和宏张的气势,后者受考试文体的限制,更偏重语言技巧和声律规范,以便批卷官陟黜臧否。而元人自延祐开科,考试古赋,从赋史的意义上就是试图融合古赋的情、势与考试文体的特征,以改变前朝考校律赋的声律浮词之弊端,而从创作论来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回到元人恢复考赋的起点,其根本是惩唐、宋、金三朝考赋之声律浮词,即、“椎以格律痛绳之,洗垢求疵苛甚”,“作赋者不以破碎纤靡为异,而以缀缉新巧为得”,有失经义大体,所以他们首先考虑的是经世致用,因此采用不拘声律的古赋体,而充实以经义思想。这种古体赋经义化的方式,又主要体现在考赋命题与写作内容两方面。元代考赋命题,以经义题居多。如((新刊类编历举三科文选》、《元大科三场文选》与《青云梯》等元代科考赋选本,就蕴涵许多关于元代科举考试的资料。试以仁宗延祜年间为例,地方乡试题有《太极赋》(元年江浙试题)、《石鼓赋》(元年江西试题)、《天马赋》(元年湖广试题)、《明堂赋》(四年江浙试题)、《禹鼎赋》(四年江西试题)、《云梦赋》(四年湖广试题)、《龙虎榜赋》(七年江浙试题)、《蝌蚪文字赋》(七年江西试题);会试进士题为《辟雍赋》(二年)与《手植桧赋》(五年),皆经史题,其中尤以《礼》经题为主。即以延祐两科会试题为例,首科题《辟雍赋》出自《礼》经,“辟雍”指古天子之学,却内涵政治教化的意义。如宋人陈砀《礼记训义·学记》云:“天子之学曰‘辟雍。辟之以礼,雍之以乐,则太学始教以礼乐可知。由是观之,礼乐岂不为教之始终欤。”可以说,仁宗以“辟雍”为首科会试题,正体现他登基后对礼乐文教的重视,而举子所作赋篇,也是围绕古礼与今事展开,内涵尊重古礼,崇尚理学的思想。同样,延祜五年会试题《手植桧赋》,用孔子种植桧树的典故,以其枝繁叶茂来象征儒家思想薪火相传,发扬光大,而众举子的创作内容,也多是配合元廷尊孔崇儒的文化政策,所谓“儒者可尚,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元史·仁宗本纪》)。

考赋以经命题,始于中唐,然尽用经史题之制则在宋仁宗景祐年间施行,以致“诗赋取士,学者无不遍读《五经》”(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元人不同于唐宋用律体写经义,而改用古赋写经义,这对元赋创作产生的影响就是“因情立赋”而又“以理辅情”。因为古赋不同于律赋,不计声律技巧,而重在情理兼至。祝尧(《古赋辨体》卷一(《楚辞体序》云:“自汉以来,赋家体制大抵皆祖(屈)原意,故能赋者,要当复熟于此,以求古诗所赋之本义,则情形于辞而其意思高远,辞合于理而其旨趣深长,成周先王二南之遗风,可以复见于今矣。”祝尧曾于延祜五年会试《手植桧赋》,他以理辅情的赋学主张,是与考赋制度有密切联系的。因为当时对考试古赋的评价标准,就是既要“祖拟楚辞”,又要“宗法朱子”,最终归于以“六义”定优劣。这正与仁宗在复科举诏中所说的“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的思想一致。例如黄(氵晋)于仁宗延祐元年应江浙乡试考《太极赋》,为当时考赋典范。他在赋中阐发周敦颐太极图的玄妙,宣扬“秉思诚之遗训兮,矢动息而弗谖;庶返观而有得兮,明万理之一源”的理学观念,且文词古雅,气韵苍古,甚邀时誉。这种赋风不仅流行于当时科场,也对元代中后期文人赋创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次,元人试图扬弃唐、宋、金三朝考律选士之制,追寻楚汉遗风,考赋“变律为古”确立考试体古赋的新形式,这就是在“祖骚宗汉”之赋论指导下的创作实践。

从赋史的演进来看,元朝是一个复古的时代,但因考赋创立的新的古赋体,既与整个复古思潮相关,同时又是一个案,尝被后世忽略,或受到批评,因为这种新赋体本身就处于一种尴尬境地。质言之,无论是楚辞之骚情,还是汉赋之态势,都需要长篇文词加以铺陈,才得其气象,而科举考赋因时间的限制,均为短章小制,又如何能真正弘扬骚情汉意?所以结果只能是调协情、理、辞,以古体赋形式,充斥以经义的内容。就创作论而言,这种实践并不成功,但与这一实践相关的“祖骚宗汉”思想,则具有更大的涵盖面,其对于元赋之创作,仍有可申述之处。我们先看元赋“祖骚”问题。元人辞赋祖骚,本身就存在着创作的差异,如元初文士王旭,一生没有机会荣登仕版,故常拟屈子遗意为赋,情思悲怆。其《离忧赋》云:“秋潇潇而悲兮,春绵绵而多愁。昼郁郁其不乐兮,夜漫漫而怀忧。”写的是生平不遇的苦况。又如汪克宽作于元代末世的《别知赋》有云,“念蓬踪之聚散兮,曾几何以追随。惟知心之难获兮,顾缱绻而抽思”,亦以骚情抒己怀,表现出一种忧伤的情氛。而元代中后期自延;占开科到至正复科,考试古体,赋不能一味抒发骚怨情怀,以致科场诸多骚体,融织经义,以古雅为尚,淡褪其个人情感。这也导致元人仿骚出现的两大显征,即对《离骚》句法、词语的仿效和对“骚怨”的淡化。这影响到文人赋,也使元代骚赋较少怨怼与抗争精神,更多地渗合着一种隐遁意识。

“宗汉”也是如此。如果说元人祖骚是为反对唐宋以来辞赋创作的空疏与浮巧,倡扬骚情古意,那么宗汉则是为摆脱前朝应试律赋拘泥声律之弊和宋代文赋类同传记之文,而追寻汉代诗人之赋的风人之旨与宏伟气象。确实,在元人笔下也出现“铺采摘文,体物写志”(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的长篇大制,如黄仲文的《大都赋》、赵孟頫的(《吴兴赋》、刘因的((渡江赋》等,且在京都、宫观、苑囿、田猎、歌舞、宴饮等题材有所承继与突破,然而当元人将汉风纳入科举,结果既丢失掉汉赋的“讽谏”功能,又无法展示其巨丽风采。虽然与考试赋不同,元代文人赋或多或少体现出汉赋的精神气貌,但也必然受到科举政策与科举文体的影响,导致元赋创作在一定程度上的衰弱不振。所以明人一则赞美元代革唐宋之弊,变律为古,一则又批评其赋作是“格调益弱”(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不无道理。

概括地说,元代考赋“变律为古”,在赋史发展与制度变迁过程中,是有特殊意思的尝试,而在辞赋创作与审美的意义上来看,或许是不成功的。但是,受元代考赋制度影响而产生“祖骚宗汉”的赋学观以及在此理论指导下的创作实践,却影响深远,成为后期赋史与赋论史的一大转捩。明代声势浩大的文学复古运动在赋域的体现,明人弘扬元代赋学而“究心骚赋于唐汉之上”(李梦阳《潜虬山人记》),确立“屈氏之骚,骚之圣也;长卿之赋,赋之圣也”(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二),正是这一历史的承继与印证。

责任编辑张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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