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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需要规范及监管

2009-03-06

消费导刊 2009年1期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

陈 岚 张 妍

[摘 要]虚拟货币,这种为销售虚拟商品而创造出的一种代用币,是导致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之间界限被模糊的典型事例,并且还在挑战法律监管的极限。本文从分析虚拟货币的现状出发,探讨了当前虚拟货币对现实经济和法律的挑战,并加强对虚拟货币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虚拟货币 互联网 监管

一段时间以来,人民币币值一直在缓慢爬升,但在中国,升值最快的不是人民币,而是一种被称为Q币的虚拟货币。这是网站为销售虚拟商品而创造出的一种代用币,用它可以给网上聊天伙伴送花、下载手机铃声、购买游戏中的装备。

一、虚拟货币现状及性质

在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市场,提供网络虚拟娱乐已是一项规模庞大的产业。腾讯就是其中的一家企业,“企鹅”标识家喻户晓。该公司发售的Q币每个一元人民币;对得分最高的网上游戏玩家,公司还会奖励免费Q币。QQ的虚拟世界还是一个广告行销“场所”,像可口可乐等公司就曾在这里做过广告。Q币是虚拟货币导致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之间界限被模糊的典型事例,虚拟货币还在挑战法律监管的极限。

据官方估计,中国去年的虚拟物品交易总额大约在9亿美元左右,约45%来自腾讯。不过,近年发生了一些腾讯当初不曾预料到的事。别的游戏网站也开始接受用户以Q币作为付费手段了。在那些自发的网上货币交易市场,成千上万的人在打折叫卖Q币,兑换比例视市场供需情况不同而有变化。还有一些人趁着兑换率比较划算的时候将Q币迅速变现。

虚拟货币的用途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用于虚拟消费,购买网站提供的一些虚拟商品;二是用于现实消费,支付网上收费服务项目。从用途我们可以看出,虚拟货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独立性,即虚拟货币不依赖于实物而存在。第二,传送性,即虚拟货币可以在互联网中传送。第三,面值小,即虚拟货币可以分割为较小的单位。作为电子货币的一种,虚拟货币具有以下性质:第一,虚拟货币不同于商业银行网上业务中的货币,网上银行涉及的货币作为金融电子化的产物,是货币由实体型转向信息数据型,它与虚拟货币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前者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对现实货币的一种新表现形式,而后者则是由各网络的运营商创造出的一种全新的“货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第二,虚拟货币具备了货币的部分功能,但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货币。货币的本质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虚拟货币是网络运营商发行的一种“商品”,在虚拟世界这一特殊领域内充当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然而Q币已在价值尺度、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储藏手段四个方面部分具备了货币功能,而其一般等价物属性正在加强。

二、虚拟货币对现实的冲击

据官方媒体报导说,有些网上买家开始用Q币购买实际物品,某些网上聊天服务也开始接受Q币作为付费。赌博的人也跟风而动,开始利用Q币规避法律对赌博的限制,将在网上打麻将和玩扑克牌游戏赢的Q币兑成现金。这种形势催生了数十家提供Q币交易渠道的第三方站点,这些活动使Q币成了一种准货币。

Q币的基本交易过程是这样的:有卖家在其网上商铺里以折扣价提供Q币,买家通过银行卡、汇票或“支付宝”之类的网上支付手段向这家店铺支付人民币。随后,卖家向买家的帐户里划入Q币,或者让买家进入到卖家设置的QQ帐户里取出。目前一个Q币的价格在八毛钱左右。拍卖网站有时成了销售被盗游戏帐户和即时通信帐户的场所。

互联网的开放性为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的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但也使风险变得更加难以察觉和控制。而计算机病毒、黑客也会带来发行机构资产的安全问题。虚拟货币为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目前,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样不仅使虚拟货币本身的价格产生泡沫、给发行公司的正常销售造成困扰,而且也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销赃和洗钱的平台,从而引发其他一些不良行为。

三、虚拟货币的未来方向及监管建议

目前,全球范围都兴起了在现实世界交易虚拟资产的交易。人们对交易规模的估计悬殊,有些分析师估计,这个市场已超过20亿美元,大部分交易发生在韩国和中国。在Second Life等虚拟与现实交织的世界里,有些虚拟货币被用来购买房产、工具和其他资产。不过,这些虚拟币本来大多是用于奖励游戏玩家升级的。虽然许多游戏出版商理论上禁止将虚拟货币兑换成真实货币,但某些玩家还是会将网上赢到的资产出售给那些玩得不好的人,以换取现金。

当没有可靠政府背景的虚拟货币与政府机构发行的真实货币开始发生关联的时候,问题就产生了。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人把这种交易称为RMT(“真钱交易”)。花旗银行的经济学家黄益平说,在Q币出现这种情况后,Q币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与人民币同时流通的准货币。他指出,从理论上来说,当大量Q币进入流通后,相当于中国总体货币发行量大幅增加,这将导致通货膨胀。虚拟货币的发行,对真实货币的代替必然对我国经济秩序造成冲击,而有必要对其监管体系进行加强。

(一)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

在对货币流通和交易实施严格控制的中国,虚拟货币交易的迅速蔓延已引起了政府的担心。07年2月,中国14家部委及中国央行联合发起了针对虚拟货币交易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呼吁有关企业停止交易,以防被不法分子用来洗钱。这些机构在他们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说,将“加强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和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要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控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严禁倒卖虚拟货币等等。

(二)加强对虚拟货币发行、交易、兑换的监管。

虚拟货币交易是网络时代的特有经济行为。但我国在虚拟货币交易涉及的税收征管、法律监督、货币流量监控等方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消费者的权益缺乏保护,对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缺乏管制。现在一些网络购物平台以及论坛上的私下交易还普遍存在。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双向互兑构成虚拟货币推出机制,一旦这种私下交易达到一定额度,必然使实际货币需求产生波动,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另外,在双向互兑条件下,由于技术和政策漏洞而可能产生虚拟货币滥造及洗钱行为。因此,应从加强对虚拟货币发行、交易、兑换的监管入手,对发布、传播销售虚拟货币信息的非官方网站、论坛进行处罚;非法销售虚拟货币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对虚拟货币是有一定规制的,但是这只停留在部门规定层面,效力太低,还应该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明确网络运营商、消费者、中介机构相应的权利义务。

参考文献

[1]Geoffrey A, Fowler《Virtual Coins Generate Real Cash, Clash In China》 07-4

[2]李艳,虚拟货币若干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1,(7)

[3]邹恒,构建我国虚拟货币监管制度的思考,南方金融,2008,(5)

[4]余素梅,欧盟电子货币机构之审慎监管[J]武汉大学学报,20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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