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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床上的一分钟爱情

2009-03-05

家庭之友 2009年6期
关键词:大床张大见面

一 楠

1

“留下来,ok?留下来!”我的语气里没有撒娇,也不是乞求,只是不想一个人睡这张大床——在异地的夜里。

眼前的男人依然暧昧着一双眼,却不依不饶地走向门口。一刻钟前。酒店卫生间里,沐浴的雾气在升腾,玻璃门上还有两个痴缠的影子。现在,清冽冽的两个人,面对面,心里却在角力,不只与对方,还有自己那些所谓的底线。

我的底线是,从不哀求。挽留是我的礼貌,拒绝是你的权利。

相比之下,夏森的底线简单多了:不在外过夜。正是离婚的敏感时期,他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被抓住把柄。

夏森离婚其实并不是因为我。我们只是偶然在网络上相遇的两粒微尘而已。痴缠时擦点火花,其他大部分时候,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相安无事。

认识我之前,他就和太太水火不容了。他说永远在太太那里找不到成就感;她总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永远嫌他做得不够;她不做家务,不与他一起还楼房的月供……

当然,这些都是从夏森嘴里听来的一面之词。“你瞧,我今天穿的衬衫是自己熨的,她从来不管我。”夏森并不是那种精致的男人,却很爱干净,我也恰恰喜欢这点。可有时又觉得这男人干净得过了头——不管战况激烈到何种程度,他都能迅速理智地下来戴套;做完爱后,总是第一时间去冲凉,不知要冲掉什么。

心底里,我其实是想他多抱一秒是一秒。所谓厮守,是我们之间最奢侈的事情,甚至最好连想都不要想——想也是罪。

2

我们认识得很漫不经心,出差到D城,在网上钓到他——谁钓谁?姑且不论吧。网络只是提供了途径,剩下的一切,还需要自己有极强的判断力与承受力。否则。迷失是太容易的事。

女人总是这样矛盾。不管去哪里住酒店,我都喜欢挑有大床的房间。但每当一个人面对那张大床,我总觉得太浪费。有时常常在想,世界上到底有多少女人跟我一样,不能过没有男人的日子?虽然已经越来越少有人和事能走进我心里。

和夏森怎样勾搭上的已被我完全淡忘,唯一记得的是,我们没有看彼此的照片就决定见面。他只是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属于“帅”的行列。

夏森来接我吃饭时,把车停在路边,其时,我已经在五米外站了好一会儿,早看到一个蛮好看的男人在车里东张西望。

我们都以为对方会先打电话。还是我先发短信问了他车牌号——就是眼前这辆!上车,“你好。”“你好。”车上,我们都没敢仔细看对方的脸。

吃了一顿根本不叫饭的饭,坐下就开始喝酒,一直喝到我胃痛。之后他送我回酒店。要上去我的房间,我拒绝了。没有故作什么姿态,虽然暗忖他应该是个好的对手戏演员,但还是做不到第一次见面就上床。那晚,欲望和肚子里的残酒一起翻腾,一夜无眠。

第二天,第三天,夏森每日一电,但却没有见面。我以为我们就这样算了,还没来得及发生,就已经结束。

3

两个月后,又路过D城,忙碌的行程让我几乎快忘了这个男人,却在车上突然收到他的短信:“我去找你吧。”我感觉到神奇,好像这男人在我身上装了GPS卫星定位。“我的天!我正在来D城的路上。”吃惊的语气不是装出来的。

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原来你也在这里?我在车上自顾自地笑了。“在茫茫人海中,时间的荒野里,遇到该遇到的人……”那是人家写爱情的。我们,不是命里注定“应该”遇到的人,不过是时空的洪荒错了纹路。

他来接我,这次我们像久违的朋友般吃饭,聊天。几乎可以被俗套地称为“缘分”的再次相聚,无形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饭后,他送我回酒店。没错,我又预订了有大床的房间。只是这次,他顺理成章地进了房间。

他靠在窗边吸烟,我坐在床上整理资料,各扯着些漫无边际的闲话。他走到床边拿烟灰缸,手臂碰到我的腿。两个一直若有似无的躯体“哧溜”一声缠在一起,缠得很密,很久。

夜色很好,缠绵很好……我们在身体上居然很默契。好像之前的日子已经为彼此准备了很久。一切过后,我只围着雪白的浴巾,头发散乱着,站到窗前,外面是城市的灯红酒绿,夜和霓虹。

夏森轻轻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一时间我有点失神。他板过我的身体,我面对着他,坐到了他的腿上。刹那间,我有了一种近似爱情的错觉。如果再这样坐一分钟,我想我很可能会爱上这男人。人们的爱情总是产生于某种特定的氛围和情境之下,哪怕只有一分钟,如果你觉得那是爱情,它就是了。无论过后你才察觉,那原来是情绪、是迷乱、是性欲……都不再重要,记住那一分钟。

我脆弱的小爱情也只维持了一分钟。夏森这时点了一支烟,开始絮叨他不如意的婚姻。这是它们最不该出现的时刻,因为它们扼杀了我的爱情;这也是它们最该出现的时刻,还好还好,没有让我彻底爱上他。即使这样煞风景,我还是希望他能停留一整夜,似乎我的初衷不是颠鸾倒凤,而只是有人陪我睡这张大床。

他把我重新放回床上,帮我盖好被子。吻我的额头,“乖,睡吧,明天我再来陪你。”我很讨厌自己那一刻的反应,几乎快哭了,有种从心里往外的难受。紧紧拥抱后,他还是不依不饶地走向门口。

门关上,所有的旖旎和幻想都被关在夜里。

4

第二天,夏森开车带我去了海边。就着海风吃海鲜,他点了很多种,多得有些夸张。他一个劲儿地说,多吃,多吃,吃好了才有力气,脸上带着一点邪恶的笑容。

他牵着赤脚的我,把长长的海滩从头走到尾,看样子无异于每一对情侣。我们都看得出彼此眼里的愉悦,我很感谢夏森没在这里提他那些家庭烦恼。我很清楚,浪漫与爱情一样,是多么不堪一击的小事儿。跟前这浪漫情景与俗事毫不兼容,能得一分是一分。我几乎有了去看圆圆月亮的心情。

他一直帮我提着鞋。让我略感意外的是,上车前,他竟帮我细细抚掉脚上的细沙,仔细得又让我有了微妙的爱情错觉,心突地被撞击——男人愿意这样做,总是有关爱的吧?“你的脚很美。”摩挲间,他眼里进出掩饰不住的欲火,哦,天!我的小爱情又只维持了一分钟。我差点忘了,脚从来都是中国男人最容易意淫的器官。

再进酒店房间,又是那张大床,没有多余的言语,他几乎是颤抖着脱掉我的高跟细带凉鞋,从脚一路向上探索,我闭上眼睛,似乎闻到了海风的腥湿气息,那是两个情欲男女自然散发的强烈味道。海边铺垫和酝酿的一切顺理成章地倾泻出来,甚至比预期的更为酣畅。我在他满是汗水的背上几乎抓出血印。他巧妙地躲过,当然不能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是要回家的。

当然,我也要回家。两天后,我在D城的任务结束,回到原来的生活中,与夏森的联系渐渐从浓变淡,再到淡得看不见。

5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半年过去,我的事业发展得很顺利。当又有事去D城前,夏森适时出现了,很久没联系过的他突然在HSN上问我最近好不好,我暗暗心惊。这男人怎能总这样掌握我的行踪?我能想通一切,他的保留,他的精明,他的严密,却永远不能解释这种巧合。我不知自己是否在潜意识里总为那一分钟的爱情做着无限趋近的准备。

女人都是宿命论者和情绪主义者。为了这种巧合,我再次和他见面。当他见到把披肩发高高盘起的我。似乎有点吃惊。夏森则有点颓唐,不经意问,他又提起他的家庭事件,半年中,他仍纠缠在那宗马拉松离婚官司里,无法脱身。

新形象和半年未见的陌生感,都成为我们之间崭新的刺激。夏森这次几乎是用发泄的方式给我一份见面大礼,没有温情脉脉的叙旧,没有例行公事的前戏,直接撕扯掉职业套装,衬衫的纽扣也被绷掉几颗,没有全脱下,露出大半个肩膀,A字裙被掀起,丝袜褪掉一半……甚至连床都来不及上,在洗手间就被他从后面暴风骤雨般的掠夺。从镜子里,我看到自己貌似痛苦、他近似狰狞的表情,愈发感觉到难言的刺激。

不得不提,夏森还是没有忘记在这样的场景下做足安全措施。我满含恨意地欣赏他这种戒骄戒躁、谦虚谨慎的战斗作风。他很快达到巅峰,压抑地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随后,我在镜中看到他流出大颗大颗的眼泪。这次,是我反身抱住他,他的头伏在我胸口,剧烈地、无声地耸动着,我的衬衫很快被打湿,而我,只能抚摸着他的肩。

这眼泪不是为我而流。这一分钟,我的爱情小火苗没有燃起,而是在夏森的哭中变成了令自己都讶异的同情。

这一次,我主动让夏森回去。一方面,我已学会享受一个人自在舒适的睡眠状态,不再害怕一个入睡大床。另一方面,我认清,我只是给了他一个倾泻的出口,情绪的和身体的,使他能够在脑人生活之外大口喘气。

一直以来,男人和女人,都是各取所需,于是一切有关场景被人为粉饰得惊心动魄,黯然销魂。背后,其实市侩得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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