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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叙事:从文化寻根到文化重建

2009-01-08曾道荣

文学评论 2009年5期
关键词:牧羊犬动物文学

曾道荣

内容提要传统文学中的动物叙事,带着鲜明的人类中心的生态伦理立场。在以“狼”、“狗”曹模型的文学形象的文本中,“狼”总是作为人类的对立面出现,而“狗”则往往作为人的朋友而存在。但新世纪开始的一系列狼狗叙事,却全面地颠履了这种文化传统。本文通过相关文本个案研究,梳理其从文化寻根到文化重建的生态伦理视角变迁的过程,以揭示其蕴涵的生态审美意义。

如果我们稍稍留意一下近几年的畅销书排行榜,就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以《狼图腾》、《藏獒》、《银狐》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动物叙事型作品的闪亮登场,一举颠覆了消费主义文学和青春网络写作在纸质出版市场一统天下的文化图景。据有人统计,“《狼图腾》的销量早已超过了50万册”,而《藏獒》则赢得了“2005年长篇小说年度最佳读者奖,名列2005年度中国小说学会长篇小说排行榜榜首,并获新浪2005年度优秀图书奖”。在这样一个纯文学被边缘化的时代,动物叙事型作品能获得如此多读者的青睐,确实令人深思。这种现象的产生当然不会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因为大众关心的绝不仅仅是这些或狼或狗的动物故事本身,而是这些作品的动物叙事背后折射出来的生态思想的光芒。现今,科技文明带给人类的陶醉感正渐渐被人们对生存危机的焦虑感所取代,文学作品对动物世界的积极关注,对动物伦理的人文关怀,自然很容易吸引读者的目光,唤醒人们的生态意识。

在动物叙事文学中,特别要提到的是以“狼”、“狗”为模型的文学形象的文本。选择以“狼”、“狗”为模型的文学形象作为分析的对象,不仅因为它代表了近几年动物叙事文学写作的主要向度;更重要的是,两者代表了动物世界传统文化意义中的善恶两大阵营。写作主体对它们的臧否褒贬,极易映射出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整体主义对动物种际的的生态伦理视阈的不同分野。由于时代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以及作家个体审美意识的差异,反映在他们作品中的“狼”与“狗”的文学形象往往显现出多维的视界。从这些多维的视界中,我们既可以发现作家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生态伦理立场,也可以详察动物叙事文学流脉本身所走过的曲折之路,以揭示其蕴涵的生态审美意义。

传统文学中对“狼”的形象意义的解读,绝大部分是把它当成人类生存的对立面的。打开中国现代汉语成语词典,一系列诸如“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吞虎咽”、“鬼哭狼嚎”等等饱含贬义的词汇历历在目。人们总是用“奸诈”、“凶残”、“阴险”等最富侮辱性的语言来形容狼。老师和家长们在对学生和孩子谈到狼的时候,总是谆谆告诫,一脸严肃,仿佛狼一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人类的死敌,必先人人诛之而后快。文学史上最典型的例子,是来自中国明代马中锡的《东田集》一书的“东郭先生和狼”故事。这个家喻户晓的故事通过写东郭先生由对狼的怜悯到差点被狼所害,把狼对人类的危害当作了一个最生动的反面教材。现今,“东郭先生”和“中山狼”已经成为汉语中固定的词语,“东郭先生”被用来专指那些不辨是非而滥施同情心的人;“中山狼”则指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无独有偶,16世纪末,从西方传教士传到中国的《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的故事,由于其被选人小学课本而变得尽人皆知,并因经过适当的改编而濡染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其中对狼的无赖和凶残的刻画,令每个从小学课堂中走出来的国人无不嘘唏不已。

鲁迅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大师,对狼的书写不多,但态度分明。在《祥林嫂》中,作者似乎“漫不经心”地把在门口剥豆子的阿毛的死归咎于狼的所为。其实“狼”在这篇小说中却是作者精心设计的推动情节发展的关键因素。因为如果不是狼把阿毛叼走了,“大伯”就不会来“收屋”,把祥林嫂赶出贺家坳;而如果祥林嫂没有被赶出贺家坳,她也就没有理由再回到鲁镇的鲁四老爷家当用人,当然也就没有后来一连串的悲剧变故(也许她就一直在贺家坳过着母子相依为命的平凡自足的生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狼”对祥林嫂的悲剧意义并不比“封建礼教”少,只不过在特定的政治文化语境中,对祥林嫂最后走向末路的原因分析,“天灾”的打击被“人祸”的“迫害”遮蔽而变得无关紧要了。

饶有意味的是,在茅盾发表于1945年的散文《狼》和秦牧发表于1962年的杂文《说狼》中,把“狼”的文学象征意义共同指向了政治意识形态维度。前者直接把狼比喻为“法西斯”,认为:“法西斯狼是狡猾的,然而它的万一的希冀与其说是依靠在这些狡计的本身,倒不如说是依靠在世界上也还有人装作不懂得狼也是十分狡猾似的。”作者提醒人民,虽然二战胜利了,但对“法西斯狼”绝对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防止狼祸的方法,只有左一点,在有人存着幻想豢养狼的时候,更只有左一点。欧洲人民大概也看得明白:即使‘左到像苏联似的,又有什么坏处呢?”显而易见,把世界人民对“法西斯”的不共戴天之仇完全等同于人类与狼的关系,这是只有在二战刚刚结束,人们对希特勒还余怒未消的历史语境下,才会产生的情绪化的类比联想。后者则在文章的一开篇就直言不讳地进行设问:“用什么动物形象来代表帝国主义最贴切呢?”接着,通过帝国主义的发展历程和它们一些令人不齿的所作所为得出结论:“帝国主义的发展史,和狼的家世是多么的相像”,“帝国主义那种喝血的狂热多么像狼!”应该承认,写作主体对狼的形象的解读完全滑入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槽模,大自然中无辜的狼的形象已完全被扭曲、被丑化为形而上的政治夙敌,这虽然与上世纪60年代的时代氛围不无关系,但也明显折射出写作主体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

传统文学中对“狗”的形象意义的描述则显得比较复杂。一方面,人们以“猪狗不如”、“狗仗人势”、“狗急跳墙”、“狗胆包天”等文化意义来形容它的卑微和奴性,另一方面又用“狗通人性”、“养狗防贼”此类生物学话语来赞美它的忠诚和责任心。传统文化对“狗”的形象定位,往往取其第二种意义为多。在古代文献中,一是常常把狗当作人的好帮手。如《风俗演义》记载:“民间认为狗能够分辨来客或者坏人,所以让狗来把守城门。”二是常常把狗当作“神犬”,当作“珍异之物”来看。《吴越春秋》就写到越人敬犬的事情:“生男二,贶之以壶酒,一犬,生女二,赐之以壶酒,一豚。”足见人们对狗的珍视。狗从一开始就以人的“帮手”的形象出现。不过,当时人们在本质上还只是把狗当成一个动物,因为“殷商常常用犬殉葬”,人们虽然珍视狗,但并没有提到生态伦理的高度的意义说要如何敬畏它们的生命,它们永远逃不掉作为人类的理性工具而存在的命运。

鲁迅先生的杂文名作《“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对狗的描述相当细致:“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不明白谁是主子了。”文中对狗的自然属性的描写明显弱化了,而被强化的恰恰是附着于动物身上的一种人的阶级属性。萧红写于1933年的《小黑

狗》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中为数不多的纯粹以狗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小说写30年代作者租住的房东家生了一窝小狗,一开始大家都像宝贝一样喜欢得不得了,“我”不顾丈夫的反对,也向主人要了一只“耳朵最大,肚子最圆的小黑狗”,但没过多久,由于经济条件所囿,房东家的一窝小狗死的死,送人的送人,最后,“13个小狗一个也不见了!”而“我”抱养的那只,最后也“忽然是失了踪”,小说通过写对狗的留恋和感伤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局势。但无论如何,在那么艰难的生境中,作者能够穿越生活的温饱,在心灵世界为狗留一个爱的空间,不能不让人感动。这也可以看出,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人对动物的伦理立场,更多的是一种以人类为主体的人道主义的怜悯之情。巴金于1940到1941年间写的《龙虎狗》散文系列中,也有一篇是专门写狗的,题名叫《大黄狗》,写的也是作者当时租住的房东家的一条狗。这条狗每天早上都去抓关它的园门,渴望走到外面自由的世界中去,但每次总被主人赶回去,关在更狭小的空间。看着此情此景,巴金充满感情地写道:“两个月来它从没有用过凶恶的眼光看我。它或许的把我当作朋友来向我求助也未可知,可惜我不懂它的语言,不能够给它帮忙。我明白自由是一个生物所不可缺少的东西,不说人,便是狗也知道爱自由。然而我却不能帮助一条狗得到自由。”作者通过对狗追求自由的同情,反映的是对一种社会政治环境的人文关怀——虽然这种关怀还远未上升到生命伦理学的高度。

总之,传统文学中的狼狗叙事,从远古走来,就基本被分成了善恶两大阵营。人类学意义上的怜狗恨狼成为传统文化中的典型语境。这种语境的生成,其实是人类本体价值观的一种外在投射,是千百年来人类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历史环境中面对残酷的大自然所作的道德选择和伦理思考。

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启动的时期,工业革命跨越似的向前发展的过程,必然带来人与社会的紧张,人与环境的冲突。特别是经过“文革”十年的“洗礼”,使这时期的文学呈现出思潮汇聚,风格多样的特质。“寻根文学”就是在这样一个不寻常的时期应运而生的文学事件。寻根文学之所以发生,其实就是人们对于现代社会自启蒙运动以来所建立的现代性思维的一种反思。如果说在此之前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是从政治制度上对“文革”十年的一种“清算”,那么,之后产生的寻根文学则是从传统文化上、从人的生存上对文学创作的一种全新的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寻根文学较之“五四”启蒙运动以来的文学其实都是一种文学本质意义上的超越。这种超越,既表现在对现实主义的颠覆和对传统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高度关注,同时也表现在对人的生存状态、对生命的本质意义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揭示。从动物叙事的维度来看,则是对政治意识形态话语强加在动物身上的一种反正。这时期“狼”、“狗”形象塑造的典型文本当属郑义的《远村》和贾平凹的《莽岭一条沟》。

《远村》是郑义获1984年全国中篇小说奖的作品。写的是太行山区一个叫杨庄的村落里发生的故事。小说写了杨万牛与杨叶叶的那种有违正常社会公德的曲折动人的爱情。这种爱情虽然读之令人动容,但吸引我们的还是来自小说主人公杨万牛与整天跟他朝夕相处的牧羊犬黑虎之间发生的故事,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作品在“狼”、“狗”形象塑造中生态伦理视角的思考。

应该看到,小说主要的写作意图并非为了写那只牧羊犬,但牧羊犬的故事却一点也不比小说中的人物逊色。对于羊倌杨万牛来说,他和他的侄儿杨番成负责着生产队几百只羝羊和绵羊的放牧和守夜的任务。面对如此重大的责任,一只牧羊犬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可以当半个牧人来用,何况黑虎还是他们仅有的四五只牧羊犬中起“领导”作用的“头狗”!为了强调这只头狗对人类的生产活动——牧羊所起的巨大作用,小说集中笔墨主要写了它的三件事。第一件是羊群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受到狼狐的偷袭,黑虎用它的勇敢和智慧硬是翻过山梁从狼口里把绵羊给救了回来t第二件是为了救被狼叼走的自山羊,与一头公狼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后以负伤的代价杀死了那匹穷凶极恶的公狼,第三件是为了向猎杀了福金伯家的驴的豹子讨还血债,它和其它牧羊犬以及杨万牛一起同豹子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战斗”,最终结果是黑虎为它的“英勇”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当然,如果小说只写了以黑虎为代表的牧羊犬为人类帮了大忙,保了羊杀了狼之类,充其量这篇小说只能算是一篇描写猛犬忠犬的故事。但事实是,小说在对狗的叙事中,最精彩的地方显然不在这里,而是从人的视角出发,把狗完全刻画成了一个有尊严有情感的动物,这相较此前的狗叙事,可以说进了很大的一步。我们看到,由于杨万牛为叶叶家多养了“二十几只大母羊”,当一个叫“武装部”的工作队员到牧羊的地方要强行带走黑虎的主人(杨万牛)回村去开批斗会时,它“只一口,便把他连雨衣带裤腿一起扯得稀烂”,即使在那位“武装部”朝它开枪的情况下,仍然“一口咬住了‘武装部的手腕”,就是不让“武装部”他们把杨万牛带走。可见,动物对人类的态度是不同的,它虽为禽兽。但充满灵性,照样能分辨出人间的善恶。除了善恶,它还能分辨出人间的对错。有一次,当杨万牛急着要让黑虎去追狼(其实当时黑虎正在集中精力搜寻另—条母狼),用牧羊鞭错打了它时,它非常委屈,在把丢失的羊追回后,它便头一回不辞而别地跑到邻村去会它的“女朋友”黑妮去了,直到过了很久,杨万牛亲自去接它,它才跑了回来。由此可见,作者笔下的这只狗,并不是对人类毫无原则地顺从,而是希望分享人类社会的道德尊严,希望人类也能像尊重他们的同类一样地尊重它们。当然,杨万牛后面能亲自去接它回来,本身就是一种忏悔和自责的表现。因为,他已经深深地感受到:“动物是能够感受到痛苦的,毫无必要地伤害它们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小说的结尾写杨万牛如何对待黑虎的死,也很说明问题:“黑虎死了,他不让人们吃肉,也不让人们剥皮。求老木匠做了个小木匣匣,在黑虎死的五凤岭上刨了个深深的坑,掩埋起来。”在作者的眼中,黑虎早已不是一个畜生,而是一个跟他并肩战斗了一生的战友,是另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它有资格享受“道德顾客”的待遇。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似乎已经走出了戒备森严的动物叙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城堡,开始从动物的利益为出发点来思考问题,这是80年代以前的作品所做不到的。

然而,作者并未真正登上生态整体主义的高地。这从他对狼的叙事中可见一斑。《远村》中对狼的描写不算太多,但作者完完全全是把狼当做人类的对立面来叙述的。狼不仅三番五次地来袭扰杨万牛他们的羊群,偷走他们的绵羊。使他们整夜整夜地不得安生,而且把他们的一只牧羊犬也咬成了“缺耳朵”,有一次还把另一只叫“花楞”的牧羊犬也咬成了重伤。显然,在文中人类与狼的对立,已悄然被牧羊犬与狼的对立所取代,因为人与狼的对峙,在很多时候是由狗与狼的拼杀来完成的。狗作为杨万牛和羊的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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