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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导师管理制度与研究生培养目标之间的张力

2008-09-18

关键词:张力培养目标研究生

崔 艳

〔摘要〕导师管理制度与研究生培养目标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它们应该是正相关的。但在现实中,由于导师管理制度存在着种种缺陷,致使它与研究生培养目标之间出现张力。要使二者趋于统一,必须对导师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关键词〕导师管理制度;研究生;培养目标;张力

〔中图分类号〕 G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2689(2008)02-0140-05

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是研究型大学的核心目标之一。这一目标的实现,则更加依赖于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导师队伍。而对导师实行科学、有效的制度管理,则是激发导师工作热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有力保障。然而,在现实中,导师管理制度与研究生培养目标之间却存在着张力,它直接影响着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二十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针对教师管理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轰动效应,也对高校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了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我们尤其不能忽视消极后果对高校发展的长远影响。例如,绩效管理制度的某些激励措施导致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重心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高质量研究生培养这一研究型大学的核心目标(之一)。本文拟在对某校研究生教学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导师管理制度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张力问题进行探讨。

一、 制度与目标之间的张力

二十世纪90年代,在英国高等教育管理中,教师工作绩效问题被提上了日程。1984年美国政府也将10月指定为全国质量月。80年代末,个别高校开始将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引入高校,但多数高校是在1991年到1996年期间,逐渐加入到对学校质量进行管理的行列中(Freed & Klugman,1997)的。从时间角度看,我国高校对教师工作实施绩效管理制度,恰好跟上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国际潮流。麦克弗瑞认为:教师工作能力的提高,需要高质量的常规反馈,基于绩效管理的反馈,即使是负面的反馈,也比没有反馈要好(McCffery,2004)。负面的反馈也会对教师的工作行为产生一种鞭策性激励,会帮助教师目的明确地改进自己的工作。笔者认为,决定高校研究生导师管理效果的关键在于管理制度是否能反映导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特点,能否将导师的工作内容与努力引导到实现高质量研究生培养这一更为根本的管理目标上来。如前所述,虽然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是高等院校的三大职能,但为所在社会培养高级专业工作者,则是高校社会价值的根本体现。而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更好地完成这种根本任务而发展出的派生功能。这种对高校组织核心目标的确认,不仅是高等教育理论的研究结论,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识。当前社会上对高校研究生扩招后培养质量的关注,就产生于对高校毕业研究生素质不太满意的现实。尽管从理论和实践角度看,人们对高校组织核心目标的理解是正确的,国际范围内,高校加强对导师进行管理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提升高校研究生的教育质量。但由于我国高校对研究生导师管理的强化起源于教师工资制度改革,借鉴的是企业记件工资制度模式,所以有关导师对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工作要求和责任标准,很难在现时通行的量化教师评价制度中得到体现。如此的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并不能使高校研究生教学质量提高已成为必然的管理结果。管理制度和手段强化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之间的张力,甚至导致组织目标置换,这是组织管理中的常态问题,也是我们研究生导师管理过程中应该保持警惕的问题。

二、 培养现状与目标的偏离

根据2004年至2006年对某校研究生教学状况的抽样调查,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对研究生培养这一高校核心组织目标的支持不够,甚至有所偏离。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视野。而其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选择则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大学在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时,存在着种种不尽人意之处:

1.课程设置具有随意性。有些培养单位设置什么样的课程并不完全取决于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而是视自己的师资情况而定,有什么样的老师就开什么课程,有些应该开设的课程却因为没有师资而被随意取消,存在因人设课的现象。

2.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内容陈旧老化。不同培养层次、培养规格的研究生应当有不同的目标要求,但这种差异在研究生课程体系中常常难以得到充分的反映。不少培养单位的课程设置不同程度地存在混乱现象。有的院校专业学位和学术性学位的课程设置雷同,体现不出不同的培养规格应有的差异性;有的院校专业设置两个名称一套课程;有的院校研究生课程是本科课程的重点重复;部分基础课和专业课偏重知识灌输,忽视能力培养,研究生课程的研究性和自主性特点不明显;由于课程设置缺乏必要的优化设计,一方面是追求课程的大而全,相关课程之间存在着教学内容相互重叠,同时有些必要的内容,却又存在遗漏的问题。有的研究生导师不思进去,在业务上无所用心,不了解自己所教学科的知识前沿,不能及时把最新研究成果和学科前沿反映到课程内容之中。对以上种种问题,许多研究生深表不满,但又缺乏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

3.研究生自主选课权力小。许多院校的研究生普遍存在着选课权力过小的现象。由于师资数量和质量的制约,学院不能给研究生提供数量充足、内容丰富的课程。尽管在设置研究生课程时,把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大类,但实际上研究生并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因为除了必修课外,可供选择的课程数量并不多,甚至一些工科院校的文科院系给研究生提供的课程数量刚刚满足其学位要求的学分数量。

课程能否满足学生的需要,是影响研究生对课程给予积极还是消极评价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在2005年对文科研究生的“课程设置状况”的抽样调查中,调查对象对所学课程总体评价不够理想。研究生对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授课教师及其方法的满意度不是很高。“不太满意”的研究生占62%;“很不满意”的研究生占18%;“比较满意”的学生占20%;感觉“很满意”的学生为零。总体来看,对课程不满意的研究生的数量超过了被调查对象的一半以上。

(二)导师指导不力

现实中的研究生课堂教学,由于招生人数连年增加而被戏称为“大本科”教学,一个课堂容纳几十人的情景并不罕见;一个导师带十多个研究生更不稀罕,这种现象使得课堂上下师生个体之间的心理交流阻隔重重,从而导致“导师不导”、“导而不力”的状况。研究生连年扩招,深刻地改变了大学校园里的学术生活,改变了导生关系,也改变了研究生的课堂教学方式和教师的教学理念。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显示,扩招后的研究生与导师的比例明显增大,研究生导师的学术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在导师人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研究生人数的增多,加大了导师的工作强度,导师与每一个研究生个人之间的交流频次明显减少。所以,导师指导力度下降是其必然结果。

作为研究生导师,在其本专业领域内的地位、声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研成果而并非教学水平。而目前大多数高校仍然没有对研究生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这些都使得研究生的导师们几乎把绝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用于自己的学术和科研上面,而对研究生的课堂教学质量,则没有过多的要求,仅是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己。所以,一些老师在给研究生上课时,并没有放过多的精力。的确,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对于一个导师是至关重要的,但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由贻误教学、误人子弟。更何况现在的研究生大多数是自费读研,他们所花的代价比过去公费读研的学生要大得多。研究生有理由、有权力要求高水平的教师和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无论如何,提供给研究生们高质量的教学和指导是导师们应尽的职责。

(三)研究生对导师的整体素质不满意

由于导师审批权的下放,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扩展很快,有些学校为了学科点规模的迅速扩张,往往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致使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受到影响。无疑,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有一生追求真理、淡泊名利的老教授,也有严谨治学、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师,他们是研究生教育的支柱。然而,这支队伍中也确有相当一部分导师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一些导师虽然博士、教授头衔俱有,可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欠佳;一些导师由由于历史原因,知识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知识老化的问题较为严重,对于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知之甚少,但他们却安于现状,疏于改进,失去了教师应有的历史责任感和事业心;还有的导师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在科学道德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种种不正之风给学术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作为导师,这种不端行为对于研究生有着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另外,为了凑够课程开设的数量和弥补导师数量的不足,有的院校还让一些不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临时磨枪上阵为研究生开设课程,代替正式导师来指导研究生。当然,这种做法为暂时没有导师资格但在学术上较为优秀的年轻教师提供了锻炼的机会,他们为研究生开出了满意的课程,并提供了高水平的学术指导。但不可否认,也有些学术水平欠佳的无证上岗者的表现,令研究生们极为不满。

三、导师管理制度的缺陷

上述种种情况表明,研究生对导师在教学及师生关系方面不满意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但另一方面,研究生导师也有诸多抱怨。例如,导师们普遍反映学校对导师的管理规定太死、要求过高、任务过重等。从研究生教育的实践中持续存在的这些矛盾现象,使我们能够推断出这样的结论:高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导致导师行为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偏离。笔者认为,这种偏离固然与研究生扩招有关,但是,其主要原因是还高校组织对导师的管理制度不够成熟,现行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和管理工具的设计忽视了对高校研究生培养这一组织核心目标的支持。高校自身的不成熟,表现在不能坚持组织的核心目标、管理理念落后于时代和管理制度设计不当等方面。

(一)管理理念落后于时代,缺乏服务意识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中,高校运行的质量是客户需求导向的。不能满足研究生学习、发展需求的教育,无论如何不可能是高质量的教育。而我国高校轰轰烈烈的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忽视了教师工作的服务对象——研究生对教学质量的要求,从而使研究生对课程设置等问题有诸多意见。

随着研究生扩招和大学之间生源的竞争,也使得研究生权益在大学中日益受到重视和保护,研究生在大学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的作用也得到增强。研究生扩招使得师生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导师越来越作为一个向研究生提供课程和学术指导服务的人员而不是传统的知识和道德的引领者出现在研究生面前。导生关系的这种变化也不可避免地会对研究生教学活动和课程理念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从现实中研究生所开设的课程来看,为研究生服务的理念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服务意识还相当淡薄。

(二)缺乏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和评估制度

现行的“导师选拔制度”使得导师成为一个固定的层次和终身荣誉称号,而不是一个工作岗位,从而导致“导师”能上不能下的状况。再加上目前研究生导师资源短缺,有些人在获得了导师资格后因缺乏竞争力而丧失了进取心,不再致力于创造性研究,学术水平停滞不前。这种导师资格终身制对于那些站在学术前沿而年龄、资格、职称不够“格”的年轻学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不利于真正确立和强化导师竞争机制,不利于导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所以,笔者认为,研究生对课程教学和导师指导力度的不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来的是导师绩效管理制度设计的缺陷,而不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问题。

(三)在导师管理制度设计中,重科研,轻教学;重结果,轻过程

按照莱瑟姆等人的观点: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首先要对其工作进行分析,找出有效的工作要素和行为特征,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评估工具(莱瑟姆等,2002)。在高等院校,导师的工作中包含了教学和科研两种活动。我们通常认为,教学是核心内容,或者教学与科研并重。但是,在多数高校现行的考评标准中,科研工作被赋予的权重要大于教学。作为研究生导师,他们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这被导师看做是安身立命之举。同时,也是导师考核的硬性条件。例如,学校职称晋升、聘岗考评等都采取定量方法,使得导师自身压力很大,不得不花大量时间精力去“争经费、写论文”,以便能够顺利通过考核。有些导师没有把培养研究生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而是将其作为协助自己完成科研工作的劳动力,忽视了对研究生的培养指导。在导师管理制度中,研究生的课堂教学过程及师德师风则往往被弱化或忽视。这种制度缺陷,使得多数研究生导师没有把培养工作的重心放在指导研究生的发展上而放在自己的科研方面。因此,有些导师仅仅满足于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符合“出口”标准,缺乏精品意识。

四、导师管理制度和研究生

培养目标的统一

(一)改进研究生的课程管理

改进研究生的课程管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任务。

1.管理部门要树立以研究生为本的理念。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要尽可能为研究生提供周到的服务,开通方便的沟通渠道,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把严格管理与热心服务结合起来。

2. 建立任课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与课程筛选制度。研究生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给研究生授课的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具有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对教学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对所开设的课程有研究并有相应的成果等。具备了这些条件的教师才有资格给研究生授课,并且这种资格的审核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研究生课程教学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给研究生开设什么课程,其内容如何界定,均应根据已有的培养方案。但应该根据社会、学科和研究生的实际需要适时地做出调整。课程的筛选调整应当有序地进行,要有充分地论证,要经过院、系(所)审议批准,然后报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备案,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的开课计划。在此过程中,研究生有权对课程的调整(包括任课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授课教师,在设计课程时,内容应体现出时代性,体现出学科自身发展的前沿性和探索性。

3.扩大研究生的选课权,加强选课指导。要扩大研究生的选课权力,学校必须给他们开出内容丰富、门类繁多的课程。其中既包括专业课,也包括公共课。在此前提下,提倡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将来就业的需要自由选课,包括允许跨院、系选课,确有必要的还可以允许到其他院校和科研单位选课。同时,导师还应加强对研究生选课进行指导,帮助他们选择既能够扩大学术视野,又有利于将来就业的课程。

4.定期进行研究生教学评估。定期评估是坚持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不断改进研究生课程管理、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的必然要求。管理部门要制定出课程评估的工作条例,规定评估的时间、对象、方法,同时要将评估指标体系公之于众。不搞突击式、运动式的评估,避免临时找材料、凑数据,劳民伤财且不可信。评估的结果要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学校主管部门和各院系还要从评估的结果中对课程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总结与反思,提出改进课程管理的措施,以达到利用课程评估促进课程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严格导师的遴选和考核,强化对过程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导师的整体素质。

研究生导师岗位是一个评聘结合的“动态”岗位,要打破“导师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以能为本”的原则,使能者上庸者下。克服以往只有年老体弱才退下来的现象,真正将固定的“导师资格”转变为流动的“导师岗位”。

对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要实行遴选与考评相结合。

1.要严把遴选关,既要有明确的遴选标准和程序,又要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的作用,尤其是院系一级要严格把关。要克服重业务、轻政治、重经费、轻思想的说法。没有足够经费和较高的业务水准,不可能使研究生完成高质量的论文。但是,仅仅有经费、有水平而没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过硬的思想作风也不能培养出品德优良的人才。因此,那些口啤不好、作风不正、缺乏敬业精神的导师,经费再多也应果断地取消其导师资格。

2.要建立导师的定期考核制度,提高导师的责任感。要考核导师的岗位责任心、行为规范、学术水平、授课水平、指导工作和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制定出符合研究生教育特点的导师指导行为规范,对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各个环节的任务及要求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例如建立学生向导师定期汇报制度,既要汇报学习科研情况,又要汇报思想状况,导师可以据此实行个性化指导。在此基础上,院系或教研室也要建立导师定期汇报制度。这样既可提高导师的责任感,又可促进导师间的交流学习。

3.考评方式要多渠道化。对导师应实行校研究生管理部门、院系和研究生等多渠道而不仅仅是管理部门单一渠道的考评,特别是要把研究生对导师的满意度也作为导师考评的一个重要方面,以督促导师切实做好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根据考评结果,要对优先实行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取消其导师资格。通过这种激励机制,使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三)建立岗位培训制度

院系管理部门要重视导师队伍的梯队建设,对还不具有导师资格但有望在近期通过资格审核的年轻教师,要使他们提前进入角色。采取一帮一的方法,让他们先协助资深导师指导一届研究生,完成一个周期的学习、实践,从中积累经验。对新任的研究生导师,要进行岗位培训,加强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使他们先“懂法”,之后才能更好地“执法”。

总之,高质量研究生的培养,依赖于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而要建设高水平的导师队伍,则要立足于导师管理制度的完善。只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才能真正激发广大研究生导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专业人才,从而才能真正实行导师管理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统一。

(责任编辑:郭德侠)

On the Tension between Tutor Management System and

Training Goal of Postgraduates

CUI Yan

(Bio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The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aral Science,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There should be a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tutor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training goal of postgraduates. However, becauce of the defaults in tutor management system, a tension exists in its relation with the tranining goal of Postgraduates. A reform must be carried out to unify the above two.

Key words:tutor management system; postgraduates; training goal; t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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