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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钟为谁而鸣

2005-07-01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

党史文汇 2005年7期
关键词:战犯量刑法庭

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

7、最后的判决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再次开庭。庭长卫勃的第一句话是:“现在开始,本法官宣布判决。”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的开头这样写道:侵略是人类最大的罪行,是一切战争罪行的总和和根源。

判决书一共宣读了7天……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较量开始进入最后的尾声。

尽管那些日本战犯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尽了最大的力量为犯罪做了辩护;尽管他们想方设法拖延时间,期待世界形势出现变化,使审判不了了之。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之审判结果终于要告示天下了。随着1948年春天的到来,人们越来越关注这些战犯的最终命运到底如何。

距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后一次休庭的3天之前,1948年4月13日,日本《朝日新闻》头版头条刊登了美联社驻东京记者莫里斯·哈里斯对日本25名甲级战犯被告的量刑预测,预测轰动了全球。在哈里斯的预测中,处以死刑的,将占25名被告中的一半,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10人,无罪的1至3人。其中,哈里斯认为,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松井石根将不会判处死刑。

这一预测曾令中国政府十分担忧。

1948年4月16日下午5点11分,在检察方面做了最后陈述并向法庭求刑之后,长达两年的审理就此结束了。庭长卫勃说:“等候判决。现在休庭,直至判决宣布之日。”

日本战犯被押回巢鸭监狱,等待法庭对他们做出最后判决。

人们的目光从喧闹了两年的法庭移到了法官评议室。由11个战胜国组成的法庭随即展开秘密讨论,书写二战期间日本历史的终结篇,并决定日本战犯的命运。按照预定的程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入起草判决书的工作。经过法官们的讨论,判决书确定为11章。其中对中国的侵略部分单独列为一章。

作为来自中国的法官,梅汝王敖 理所当然负责判决书《日本对华侵略》的起草工作。判决书写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面对法庭两年来的审判,证据证言堆积如山,梅汝王敖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竭尽全力。事后,梅汝王敖 曾经回忆说,那些日子,他们就像钻在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中的虫子,每天在上面爬来爬去,生怕会遗漏了重要的东西。

中国法官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向法庭提交了长达两百多页的判决书。这是所有判决书中撰写得最快的一份,并很快获得法官会议的通过。在这之后,法官就将面临他们使命中最重大、也是最紧要的工作,即给所有被告量刑。

我们从一份在法庭审理结束3天后国民政府外交部发给梅汝王敖的“东字1103号密电”中,可以清晰地感到中国政府的心情。那封密电指示梅汝王敖代表中国政府要求对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等9名侵华主犯“应主从严惩治”。与此同时,中国国内舆论也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马拉松式的审判极为不满,纷纷致电、写信给外交部或梅汝王敖,强烈要求迅速结束审判,严惩战犯。

梅汝王敖面临着巨大压力。

由于对国际法精神的不同理解和各国均有各自不同的法律体系等原因,在量刑问题上,法官中意见分歧很大,并且逐渐出现对立情绪,特别是在对东条英机等战犯是否应该判处绞刑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争执。尽管欧洲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早已终结,12个纳粹德国的战犯被判处绞刑,除戈林畏罪自杀以外,其余11人均被执行。但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中间,对战犯的量刑却纷争四起,莫衷一是。法官们各自援引本国的法律条款,坚持着自己的主张,互不相让。

庭长韦伯的想法非常古怪,他主张把所有被告像法国的拿破仑一样,统统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去;美国法官同意死刑,但他的注意力紧紧盯在那些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美军战俘的战犯身上;而印度法官从一开始就认为,国家行为不应追究个人责任,因此他主张全体被告无罪;法国法官因为本国废除死刑,所以他们不主张对被告判处死刑;中国法官梅汝王敖 坚决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从每个法官的态度中,可以看出,力主死刑的是少数派。梅汝王敖 在发往国民政府外交部的密电中表露了自己的心境:“自当竭其绵薄,为我国在此次空前法律正义斗争中,争取胜利尽我最后的努力”。“让法庭审判结束固然是我们所希望的,而胜利则是我们一定要争取的。”梅汝王敖甚至在私下表示:“如不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都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以谢国人!”此时是梅汝王敖 度过的最为艰难的日子。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会议一直都是秘密举行的,所有程序都是口头进行,不做记录,除了苏联法官因为不懂英语被允许带1名经过保密宣誓的翻译之外,其他法官只能自己出席会议,不准携带任何私人秘书或随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之初,参加审判的法官就曾经共同约定:法官会议上的所有投票、表决和彼此之间的意见均对外保密。所有法官都自始至终严格遵守了这一约定。他们的职业道德令人称道,但却为后来的历史学家研究那段历史带来了很大困难。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理结束以后,法庭的判决书和最后的判决为世界所瞩目。各国法官和他的所属国政府之间的联系变得紧密起来,希望尽其最大可能在公正、国家利益和个人法律观点上找到一个彼此可以接受的平衡点。量刑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们无法回避的使命。11名法官必须做出他们的清醒而理智的抉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取秘密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战犯的生死去留。

梅汝王敖 没有透露过他在那段日子里究竟都做了什么,但他在后来和记者的谈话中,曾经用一个典故形容当时的心情:“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急白了头。”他必定会和其他法官磋商,交流,說服,争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他坚信,要是对罪恶的行为姑息纵容,不加惩处,那就是无声的默许,而灾难就会重新降临。

1948年7月27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由美国陆军部9人和日本26个人组成的翻译团将从8月2日进入东京的服部住宅,切断一切同外界的联系,开始进行翻译判决书的工作。显然,这个工作是严格保密的。服部住宅被铁丝网围了起来,美军宪兵部队对这里实施了严格警戒。

在巢鸭监狱,等待判决的日本战犯度日如年。战犯重光葵在他的日记里描述了他们的心情:“4月16日休庭以后,已经过去3个月了,这3个月实在是太长了。昼夜在刺眼的电灯下受到严密监视,对人的神经是极大的负担”。“等待命运之日的到来,人们的心已经快要耗干了”。

翻译团在一部分一部分地翻译着,日历也一页页地撕掉了,当1948年初冬来临的时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迎来了它的最后开庭,巨大的谜底就要揭晓。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再次开庭。庭长卫勃的第一句话是:“现在开始,本法官宣布判决。”判决一共宣读了7天。

判决书共10章,英文文本总长度1212页。第一章,总论法庭的设立及审理;第二章,阐述法庭管辖权和被告应承担的责任;第三章,日本国的权力与义务;第四章,日本军部对国家的统治和战争准备;第五章,对中国的侵略;第六章,对苏联的侵略;第七章,太平洋战争;第八章,日本被告的普通战争犯罪;第九章,法庭对起诉书的认定;第十章,法庭对日本被告有罪或无罪的判定。

战犯们提心吊胆地听着判决书的宣读,等待着对他们的判决结果。

1948年11月12日,一个晴朗、干冷的日子。这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第818次开庭,7名被告被判处绞刑,16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1名被告被判处20年徒刑,1名被告被判处7年徒刑。

当日午后1点,卫勃开始宣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10章“法庭对检察方面起诉书罪行的认定”。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和中国检察官顾问组首席顾问倪徵燠坐在检察官席位上,他们的心情是最紧张的,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最后的判决结果。梅汝王敖照常坐在卫勃左手的位置上。卫勃逐一宣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起诉书所做出的最终认定:所有日本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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