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西红柿的悲哀

1989-08-24申尊敬

中国青年 1989年1期
关键词:玛纳斯县政府柿子

申尊敬

这是公元1988年的9月8日,新疆玛纳斯县。

黄昏。县城附近的河滩里,县委书记张平心情沉重地一声令下,200多吨已经腐烂的西红柿被当作垃圾,“扑啦啦”地倒在乱石滩上。

残阳如血,映照着比血还红的西红柿。

——这是被称为“玛纳斯西红柿事件”中的一幕。

丰收的灾难

玛纳斯有个番茄酱厂,建于1987年,1988年正式投产,是中外合资企业,名为新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1988年4月,番茄公司与玛纳斯和石河子市一个乡的农民订了8000亩西红柿产销合同。4个月后,西红柿成熟了,并且获得了出人意料的大丰收。往年,玛纳斯大面积试种西红柿时,平均亩产才2.03吨,而眼下亩产最低的也有3.5吨,最高的一亩产量达10吨!

玛纳斯的柿农应开怀大笑,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一亩地的西红柿可以收入500元左右,而许多农民种的西红柿达十几亩乃至二三十亩!

然而,在向番茄公司交售西红柿的农民中,找不到一张笑脸。8月的骄阳下,汇聚在番茄公司门前的农民正受着“丰收罪”。为了卖掉几百公斤西红柿,大部分农民已经排了三四天队,排队时间最短的也有一天一夜了。记者前来采访时,二三十名农民立即围过来争诉苦衷:

“我们算是倒了血霉啦!雇上拖拉机和汽车来卖西红柿,排了几天几夜队,吃不上热饭,喝不上开水,白天在太阳底下晒着,夜里趴在石头滩上睡觉,可是他们就是不好好收,大磅秤坏了一天都没人管。”

来自兰州湾乡一村的刘国庆老汉火气最大:“我按合同种了40亩,如今柿子摘下5天了,一天最多才能卖一小车,不过几百公斤。这么好的柿子,公司的人还要压级压价,说扣多少就扣多少,有的扣10%,最多的扣30%。”

另一位老汉说:“我家的房子和院子里现在堆满了西红柿,本来应该一天卖一车,现在3天才卖一车,一天半烂一车柿子,没奈何,只得用烂柿子喂牛,3头牛都吃不完。”

公司工厂的日子也不好过。8月4日开始收购西红柿以来,从四面八方涌到厂门口卖西红柿的大小车子一天比一天多。8月中旬有四五百辆,到9月初已达上千辆,工厂门口的广场变成了“红海洋”。那条从意大利引进的世界一流生产线,每天最多只能消化三百零几吨西红柿,可是农民每天拉到厂门口的柿子至少也有500吨。

丰收使县委和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如同坐在火山口上,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8月中旬以来,因为卖西红柿难而满腔怒火的农民,络绎不绝地到县委、县政府来告状,有的诉苦,有的骂娘。县长、书记数次来到番茄公司门口,向排了好几天队的农民做解释工作,不料走到哪里,农民就在哪里“围攻”他们。

烈日下,田边地头和番茄公司门口的许多西红柿在变质,带着酸臭味的汤汁一股股往外流,流得农民直想哭。

合同风波

番茄公司与农民订的合同上,要求农民每亩地产4吨西红柿,但他们认为亩产达不到这个数字,因为前一年平均亩产才2.03吨,今年能有2.5吨就不错了。

没想人努力、天帮忙,玛纳斯西红柿平均亩产达到了4吨。番茄公司70天的生产季节,最多只能消耗2.5万吨左右,可是西红柿的总产量在3.2万吨以上。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番茄公司应该无条件执行合同,照理说,这是不成问题的。实际却不然,番茄公司一部分干部对排队等待的农民说:“合同不算数了!”

8月25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了西红柿收购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县、乡有关部门和番茄公司的负责人。会议吵成一团,县、乡干部主张,要保护农民利益,番茄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收购西红柿。番茄公司的负责人却要保护企业利益,坚持说能消化多少收购多少。最后县领导决定:现有的西红柿要全部收购,若工厂吃不掉,就收购后倒掉。番茄公司的领导碍于县太爷的面子,同意了。

“8·25”会议的决定,番茄公司并没有贯彻执行。公司门口有两台地磅,公司只派2个人用一台磅秤收购西红柿,且时收时停。厂门外,农民正把一车车西红柿往这里运,车子越来越多。有人估计,单是在门口待收的西红柿,少说也有800吨左右。农民吵着,嚷着、骂着,但没人理睬他们。

8月30日下午,一群农民冲击番茄公司大门,找公司领导讲理,发生了打人事件。

那位公司领导一气之下,下令停机停产,停止收购。说完从司机手里抢过一把小车钥匙,开着公司的车子跑了。

次日,几名农民因打了人,被公安局关了起来。为了控制农民卖西红柿,番茄公司想出了这样的高招:高峰期按亩发票,每亩地3天只能卖50公斤柿子,这个数额以内每公斤0.147元,多余的每公斤8分钱,而且2天之后票就作废。实际上,由于交售西红柿的队排得太长,由于番茄公司有意识拖延收购时间,农民当时3天才能卖一次西红柿。有人算过一笔帐,照此卖法,一亩地的西红柿得卖半年多。

西红柿的收购权操在番茄公司手中,如今这个最应信守合同的中外合资企业不执行合同,而且把合同变成一纸空文,农民无可奈何。有人说,农民应该到法院告番茄公司。但农民没有告,告得赢么?县政府是番茄公司的股东之一,告番茄公司等于告县政府,和土地爷闹翻了脸,农民能有好果子吃?

春天时节,是县政府摇唇鼓舌动员农民种的西红柿。眼下出现这难堪局面,责任在谁?

农民对县政府发生了信任危机。

没有利用的机会

8月21日上午,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清理腐烂的西红柿。于是各单位派来卡车,把番茄公司堆料场上烂掉的西红柿通通倒进县城附近的莫合渠里。

据不完全统计,从8月21日至9月12日,仅番茄公司收购后倒掉的西红柿就有2300吨,价值34.5万元。烂在农民家中和地头的西红柿,更是不计其数。

9月28日,《新疆日报》在一版刊登了一张照片:荒野上,西红柿堆积如山,“山”顶上,几十只绵羊正在美滋滋地饱餐西红柿。

被弃之荒野的玛纳斯西红柿,估计有6000吨左右,价值近百万元,相当于1000多亩土地的收成。

然而,当玛纳斯的西红柿被一车车扔进水渠,毁在荒滩时,当玛纳斯的农民因交售西红柿而叫苦不迭时,130公里外的乌鲁木齐市,喜欢做西红柿酱以备冬食的居民正因西红柿价格太高而摇头叹气;乌鲁木齐县的安宁渠番茄酱厂,也因原料不足而经常停机。乌鲁木齐蔬菜市场,每公斤西红柿的价格0.30元左右,玛纳斯西红柿的售价是每公斤0.15元,把这个县的西红柿运到乌鲁木齐,每公斤运费只需2.7分。

但玛纳斯的农民不知道这些宝贵的信息。如果番茄公司把这些信息及时传给农民,或者主动与乌鲁木齐取得联系,玛纳斯多余的几千吨西红柿很可能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拥有百万居民的乌鲁木齐人吃掉。

遗憾的是,这个化解玛纳斯卖西红柿难的大好机会,却没有人充分利用。自从玛纳斯出现农民交售西红柿高潮后,县委召开过3次以上的专题常委会,但一次也没有认真讨论过向外地摊销西红柿的办法!

番茄公司的领导还比较有头脑,8月25日公司决定,派人到乌鲁木齐推销西红柿。如果这个决定能立即得到执行,一部分西红柿还可以有个好去处。可悲的是,时至9月2日,才有人去执行这个本已迟作的决定。公司的两名职员坐一辆车子,在乌鲁木齐蔬菜市场上匆匆转了一圈,简单地问了几句,人家要他们送货上门,他们嫌麻烦,就“打道回府”了。

教训何在?

9月6日至27日,《人民日报》刊登3篇报道,披露了玛纳斯西红柿事件的主要问题,其间新疆本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也先后报道了这次事件中的许多事实。9月6日晚,自治区党委一位副书记打电话,要求县委尽快设法解决农民卖西红柿问题。

番茄公司总经理姜连基对我们说:“我们既承受政治压力,又要承受经济损失。”

是啊,压力是不小。可这该怪他们自已。与农民订合同时,他们只怕西红柿欠产,设备吃不饱,于是一下子与玛纳斯农民订了7100亩合同,后又与石河子市农民签了近千亩合同。合同中规定:农民如果种植面积不够,达不到规定产量,缺额部分要罚款200%。他们却不去想,农民也更意识不到:一旦西红柿丰收超产,公司收购不了,农民该罚公司多少?

纵观全国,这种缺了一半的“合同”不在少数。卖粮难、卖棉花难等等,概因如此。难怪农民叹气:与官儿打交道,越打越吃亏!我们想: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官方同农民订合同时,仍带着长官意志,而缺少平等交易的意识!

按说,玛纳斯西红柿事件的主要责任者—玛纳斯番茄公司的领导应该认真反思,总结教训。

然而,在回答记者关于“明年如果出现卖西红柿难怎么办”的问题时,公司领导说:“今年受到报纸批评,主要是收购点设在靠近交通要道的公司大门口了,明年准备把收购点移到公司后门口去!”

——如此教训?多么可悲!多么发人深思?

玛纳斯西红柿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令人痛心疾首。该公司副总经理周全说:“我们算了一笔帐,大约有250万到30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1988年我们的利润,完成计划也就是200万元,这样的话,企业就等于白干。”

如果这笔巨额“学费”能使番茄公司的干部真正变成聪明人,端正企业意识,这倒也罢了。但是,看来这只是局外人的美好愿望。

然而人们在想:以后,农民是否还会老老实实去种西红柿?

猜你喜欢

玛纳斯县政府柿子
柿子乐
留一些柿子在树上
红色记忆:国家博物馆藏“衡水县政府印”
山里的柿子红了
鸡泽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评议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简析
来自柿子的烦恼
民族史诗入梦来——歌剧《玛纳斯》观感
一律作废
近60年玛纳斯河径流变化特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