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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纪英国文学》书后

1987-07-15杨周翰

读书 1987年7期
关键词:英国文学文学史作家

我在拙著《十七世纪英国文学》的《小引》里写了一点我对这一时期英国文学的看法,觉得意犹未尽。《读书》杂志给了我一个机会,我就冒不逊之讥,再罗唆几句。

一九八二年秋天,我在复旦大学外文系为研究生开了一门十七世纪英国文学的课,第二年春天又为北京大学英语系研究生重复了一遍。两次讲完之后,我想何妨把它写出来,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这段文学史的参考。这就是它问世的缘由。

国内通行的外国文学教科书讲到这一段文学时,非常简略,最多只讲三个作家:弥尔顿、班扬和德莱顿。对于一个学英国文学的学生来说,特别是在研究生阶段,这点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英文系的学生当然可以读英文的英国文学史,但对一般不能或目前尚不能阅读英文的学生或文学工作者或爱好者,这一段的文学就将是个空白。我这项工作也许可以起到一些拾遗补阙的作用。我又一向倾向于讲文学史要“说说唱唱”,“说”就是讲历史,“唱”就是读作品。对初学者尤其应以“唱”为主,在“唱”的时候把历史发展简要介绍一下。英国文学十七世纪这一段就是对研究生来说恐怕也比较陌生,所以就收了比较多的引文。

我选这一段文学史并不仅仅因为它对我们的专业学生和一般读者比较陌生,更重要的是因为这段文学史本身的重要性。这一点我在本书的《小引》已作了交代。我觉得这一段历史具有全球性的历史意义,在世界史上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次尝试和失败。在英国,它牵动着每个人的心,也影响到欧洲,而欧洲当时在世界史进程上是处于先进地位的。

我们读历史总是讲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在宗教外衣下进行的。但是宗教到底起什么作用,它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是什么,学生知之甚少。我企图用几个作家的具体作品,对当时这件五颜六色的宗教“外衣”作些描述,同时指出其重要性。我曾说:“我们说政治斗争是在宗教外衣下进行的,是说宗教论争实质上是政治斗争,但当事人在他们主观意识里,恐怕至少有一半是真心诚意地把这场辩论或战争看成是宗教信仰问题的。”

我在《小引》里还同时指出在进行宗教论辩的同时,科学也在长足前进,奠定了方法论的基础,但同时也受到宗教的抵制。

在这矛盾激化、风云变幻的时代,凡是有思考的人都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而且思考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如生与死、信仰、精神的疾病和创伤。

我也企图说明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时代,散文特别发达。

现在想来,以上这种理解还欠完全。我觉得,如果从文艺复兴一直看下来,如果说十七世纪使很大部分英国知识界陷入沉思,那么这沉思阶段还应向上推个二三十年。人文主义在它极盛的时候,确实具有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形象地体现在一些作家的作品里,如意大利诗人阿利阿斯托(Ariosto)的《发疯的罗兰》着力描写罗兰因失去了爱情被激疯以后的摧毁一切的狂暴行动:他脱光了衣服,拔起大树,砍杀追捕他的人。诗人称他为“毁灭性的火焰”。爱情的力量可以使人丧失理性,摧毁一切。又象拉伯雷,他笔下的巨人更是表现出一股横扫一切、所向无敌的力量,这是我们所熟悉的。这两位有代表性的作家生活在十六世纪初到四五十年代,很能代表当时的“时代精神”。把他们和文艺复兴早期的作家相比,则早期作家只能算是曙光,他们则是烈日。到了八十年代以后,思想界的气候就变了,人文主义虽然呈现出无限好的夕阳景色,却已变成黄昏落日了。蒙田的怀疑论可以看作是当时思想界的晴雨表。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只能生活在幻想里,一旦幻想破灭,他的生命也就终止了。莎士比亚为什么在九十年代一登上文坛和剧坛就写鲁克丽丝受暴力的欺凌,就写了一批血腥剧?莎士比亚的全部作品具有多少破坏性?怕很难说。琼生就叫他“温和的(或有教养的)莎士比亚”。马娄笔下的“巨人”不是屈服于宗教,就是自我毁灭。这变化说明什么呢?我想这说明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人文主义到了十六世纪后期遇到了挫折。与文艺复兴同时兴起的宗教改革运动也遇到了天主教强有力的反宗教改革的抵制。人文主义失去了它的破坏力,暴露了它的软弱性。这一方面表现为怀疑、悲观、沉思,另一方面又表现为追求感观刺激,夸张情感,失去理性和平衡(发疯的罗兰最后还是恢复了理性),或则表现为两方面的混合。这种精神状态在艺术和文学里就表现为所谓的“巴罗克”风格。因此要讲十七世纪英国文学,恐怕还应向上推几十年。这是我在《小引》里没有说得完全的地方。到了一六六○年复辟以后,英国文学受法国宫廷影响,确实很明显地跨进了另一个时期。所以真正要写一部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史,应从十六世纪末写起,包括莎士比亚和他的同时代作家,因为这是文艺复兴的没落阶段。这样一来,恐怕也不能叫“十七世纪英国文学”了,也许可以叫“文艺复兴衰落时期的文学”。

我不敢把我这本小书叫做“史”,因为它没有系统,讲作家也不是每个作家都全面讲,有的只讲他一部分作品,有时还作些中外比较。我本来想把它叫做《拾遗集》,给英国文学的讲授填补些空阙。例如我写大家比较熟悉的弥尔顿,就有意不谈他的主要作品《失乐园》等,而其他比较生疏的作家,就介绍得稍全面些。此外,我们对文学的看法,多年来局限于诗歌、小说、戏剧,这确是“纯文学”,这是西方传来的看法,来源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抒情诗、史诗、戏剧。我们翻翻《文心雕龙》或《昭明文选》,我们的老祖宗对文学的理解就宽广得多。当然西方学者也把文学概念扩大,我们翻翻他们的一些文学史,就会看到他们也不是仅仅把文学看成是以上三大类,也把散文、传记、书信、日记、历史著作,甚至哲学著作都包括了进去。可见天下好文学不尽在三大类之中。

文学是扩大人类经验的手段。人不可能经历一切经验,尤其不可能经历古代的经验。要体验古代人的思想感情,只有阅读他们的作品。这对于一个人的文化修养是很有好处的。

我老有一种感觉,自从我们推行开放政策以来,我们引进了许多现当代的西方文学。十年锁国,与外界情况隔绝,一旦开放便如饥似渴地想了解外界情况,这很可理解。引进来的作品固然增加了我们的知识,但恐怕很少能激励我们的精神,提高我们的境界。另一方面,外国的优秀文学遗产还有许多有待挖掘。以前或则囿于对文学的狭隘看法,或则由于照顾到某种需要(如教学),我们只强调某类作品,或所谓“重点”作家,或“重点”时期,因此很多好的作家作品就放过了,这是很可惜的。现在已经到了可以扩大,可以深入的时候了。

就以外国文学史而言,通史已经出了不少,似乎可以出一些断代史,或某一文学运动的历史,或某一流派的专史。上面我已交代我这本小书并不是“史”,也就是说不是断代史。要写断代史,材料还得比这多得多,方面还要广得多。不过我是企图用“时代精神”把一批作家串联起,用他们的作品来说明这一时代的精神面貌。

但我没有能够严格按照这个宗旨去写,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我写弥尔顿的悼亡诗,我忽而想到中国文学史上从《诗经》开始,历代都有,几乎成了一个抒情诗的“属类”,也成了一个传统,为什么西方这类诗却如凤毛麟角?我因而做了一些比较。若从全书体例来看,这篇东西放在里面不伦不类,虽然这首诗的情调颇符合当时人们的心理。

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我有一个隐隐约约的想法,即能不能从一个比较的角度写一段外国文学史?我们已经有不少文章对中外作家和作品进行比较,而对一组作家,或一派作家,或一个时期的作家进行中外比较,似乎还不多。能不能比较,若能,怎样比较,当然都是问题。不过,象我们一向所做的那样,仅在外国或西方的历史和文学传统范围之内谈论西方作家,虽然是完全必要的,但总似乎是象看戏,我们是旁观者,并未介入。如果同我们的文学作一比较,就可能在我们和异国文学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不论是异是同,一经比较,更容易理解。例如林纾就把西洋小说同史记、汉书的叙事笔法等同起来,认为合乎古文义法,使得西洋小说对当时士大夫和知识阶层读者读起来不觉得陌生。当然我们并不是要让外国文学“熟化”、“汉化”或“中国化”,而是做真正的比较。实际上,我们读外国文学作品都在比较,不过一般不是有意识地比较罢了。

这种比较的写法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或不需要的话。在西方是可行的。国际比较文学协会早就执行了一项计划,从比较角度写一套多卷本的“用欧洲语言写的文学的历史”,已经出版了的有《表现主义》、《欧洲文学中的象征主义运动》、《启蒙运动时期》,还将陆续出版《二十世纪先锋派》、《用欧洲语言写的非洲文学》、《文艺复兴第一部分》、《浪漫主义的讽刺》等卷。每一种往往是多卷的。在西方这种比较文学史是写得成的,因为欧洲自成一个文化体系,在这文化体系内各国文学关系密切,相互影响,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一个文学运动往往是全欧性的。但用中西比较方法写一段外国文学史,问题就复杂得多,值得讨论。不过,我们站在中国的立场,不仅仅是抱着洋为中用的态度去处理外国文学,而且从中国文学传统的立场去处理它,分辨其异同,探索其相互影响(在有影响存在的地方)也许还是可行的,有助于对双方的理解。我在这本小书里做了一点尝试,枝枝节节,非常谫陋,希望读者批评指谬。

(《十七世纪英国文学》,杨周翰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第一版,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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