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小史
1985-11-01张昌杭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5年6期
张昌杭
吉他是一种西洋的弹拨乐器。扁平形状,呈腰型。吉他的种类不少,有四弦的,有六弦、七弦、八弦的,还有十弦、十二弦,甚至更多的。我国流行的是六弦,故称“六弦琴”。它是轻音乐队中常见的一种通用乐器。
吉他的表现力较强。它的六条琴弦,音域宽广,单音的音色柔美多彩,和声效果深厚开阔,是任何一种弦乐器都难以与它媲美的。
吉他起源于阿拉伯,最早的名叫做维忽拉(Vlhne-1a),十四世纪以前,由摩尔人把它带到了西班牙;早期的吉他有八弦、十弦、十二弦以至二十四弦。十六世纪,在西班牙和法国宫廷,吉他已风靡一时,到了十八世纪才出现了六弦吉他,十九世纪中期,西班牙制造家托雷斯完成了古典吉他的标准化。从此,西班牙古典吉他便在欧洲广泛地流传,后又传入了亚、非、拉美各国。随着现代电子技术和电声学的发展又产生了电吉他。目前我国流行的主要是西班牙古典吉他。
由于吉他的乐音强度有着特殊的魅力,携带方便,可用来自弹自唱或边弹边舞,受到了世界上著名的作曲家和演奏家的赞赏。贝多芬、法雅、屠林纳等人都为它谱写过优美的旋律,作曲家中帕格尼尼、舒伯特还谱写过用吉他伴奏的著名小提琴协奏曲。
近年来,吉他在我国流行较为广泛,广大吉他爱好者都热望能早日掌握这一优美的乐器。
(摘自《科学与文化》1985年1期)